水師提督

水師提督

水師提督為武職官名。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稱得上封疆大吏。若以職能分,提督分為陸路提督與水師提督,掌管區域達一至兩省,數萬平方公里,甚至數十萬平方公里。清朝共在中國各地設定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就台灣清治時期而言,台灣總兵或台灣鎮所轄軍隊,通常屬於福建陸路提督與福建水師提督所管轄。

基本信息

設定狀況

水師提督水師提督
在清代,置有“提督軍務總兵官”,是地方的高級軍事長官,受“總督”指揮,從一品。下設鎮,協,營,汛四級,所直接統轄之綠營兵,稱為“提標”。有水師的地方,或專設“水師提督”。相當於現在的東海艦隊、南海艦隊、北海艦隊的司令員。清朝共在中國各地設定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福建水師提督、廣東水師提督及長江水師提督)就台灣清治時期而言,台灣總兵或台灣鎮所轄軍隊,通常屬於福建陸路提督與福建水師提督所管轄。

南洋提督

清末新式海軍之一。南洋海軍(南洋水師)主要負責江浙一帶的海防事務,1875年,南洋大臣沈葆楨受命督辦南洋海防事宜。南洋海軍共有艦船26艘,大部分為江南製造總局和福州船政局所制,後來又外購了幾艘軍艦,1884年,由時任兩江總督曾國荃奏請清廷,委任長江水師提督李成謀統領南洋軍艦,南洋水師初具規模。駐泊江蘇、浙江海面及長江口,各兵艦“新舊大小不齊”,兵額不一,至甲午戰爭爆發時,其實力僅次於北洋水師。另有廣東、福建海軍,受南洋大臣管轄,但不歸其指揮。甲午中日戰爭中北洋海軍覆沒後,南洋一些艦船曾調防北洋。1909年,南、北洋各艦改編為巡洋艦隊和長江艦隊。

南洋海防籌辦

(後改稱督辦):
沈葆楨(1875年5月30日兼任,1879年12月26日卒);
劉坤一(1879年12月27日兼任);
左宗棠(1881年10月28日兼任);
曾國荃(1884年2月16日兼任)

南洋海防會辦

丁日昌(1879年5月任,同年6月14日以病辭)

南洋外海統領

清末海口水師提督吳元猷清末海口水師提督吳元猷
(1891年5月開始改稱總統):
謝太平(1878年前任);
李朝斌(1879年5月11日任);
吳長慶(1883年11月任);
李成謀(1884年5月22日任);
吳安康(1888年前任);
陳湜(1890年8月任);
郭寶昌(1891年5月任)
左翼長:金榮(1878年前任);袁九皋(1884年任)
右翼長:徐長順(1878年前任);吳安康(1884年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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