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原始社會在一定發展階段上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的社會組織和經濟組織的基本單位。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新石器時代達到鼎盛,在青銅時代趨於瓦解。主要特徵為:以血緣為紐帶、族外婚、生產資料公有制、共同勞動、產品平均分配、以選舉出的氏族首領管理公共事物,重大事務由氏族大會決定。氏族公社歷經了母系氏族社會和父系氏族社會,後來為國家所代替。

基本信息

簡介

氏族公社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是原始社會的基本單位,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以血緣紐帶和血統世系相聯結的社會組織形式。曾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地的原始社會中,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氏族公社經歷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兩個階段。母系氏族公社經蒙昧時代高級階段繼續發展,到野蠻時代低級階段臻於全盛。到野蠻時代中高級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勞動分工的發展,母系氏族公社漸為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氏族公社具有以下特徵和職能生產資料的氏族占有制是氏族社會生產關係的基礎,氏族成員地位平等,無階級無剝削;有以族長為首的管理機構,族長一般由氏族成員選舉或撤換;氏族內部禁婚;死後遺產須留在氏族內,由同族成員繼承;同氏族人有相互援助、保護及執行血親復仇的義務;氏族有自己的名稱、共同的宗教節日和墓地。隨著私有制和階級的產生,氏族公社就趨於解體。在階級社會初期,仍不同程度地保存著氏族公社的某些殘跡。

分類

氏族公社的歷史可分為兩個階段,即母系氏族公社階段和父系氏族公社階段。

母系氏族公社

母系民族公社氏族社會的主要階段。母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徵是:

氏族公社氏族公社
婦女居於支配地位,丈夫居於妻方,輩份從母系計算,財產由母系繼承。這時實行族外婚制,就是同一氏族內部不許通婚,只有不同氏族之間的同輩男女可以互為夫妻。後來發展為對偶婚,就是在互婚的男女群中各有一個主要配偶,但不嚴格。所生子女仍知母不知父。這時氏族共財,實行原始共產主義。母系氏族公社分為初期和發展時期兩個階段。
山頂洞人母系氏族公社的初期階段約為距今十萬年至一萬年之間,考古學上為舊石器時代晚期。這時人類的體質特徵已與現代人基本相同,學術界稱為晚期“智人”,亦稱“新人”。

山頂洞人是在北京周口店龍骨山的洞穴中發現的。已發現的人骨化石屬於八個個體,其中較完整的有三具頭骨,一為男性老人,二為女性,屬於蒙古人種,距今約有一萬八千年①。洞穴中所出石器仍為打制,屬於舊石器時代晚期。有些器物則製作精緻。如作裝飾品用的小石珠、穿孔礫石、獸類牙齒、海蚶殼等。
河姆渡文化母系氏族公社的發展時期始於距今一萬年左右。從這時起,人類所用石器主要為磨製石器,考古學上稱之為新石器,稱此時代為新石器時代。此時已發明並使用陶器,這是原始人類文化的一大進步。
河姆渡文化分布在浙江紹興與寧波之間,為新石器時代繁榮時期的文化,距今約有六千八百年。生產工具有石斧、石鑿、骨耜、骨鏃等,陶器為黑色,有釜、缽、罐、盆、盤等,都是手制的。河姆渡居民已大量種植水稻,考古發掘時發現有很多稻穀、稻殼、稻莖的遺存,證明了當時的農業已相當發展。此外,還發現一種栽樁架板高於地面的乾欄式建築①,可證當時的居地近水低濕,建築技術已相當進步。
仰韶文化仰韶文化距今約五千多年,亦屬於母系氏族繁榮時期的文化。這類文化是1921年首次在河南澠(miǎn免)池縣仰韶村發現,因以“仰韶”作為這類文化的名稱。這類文化的分布區域很廣,遍布於黃河中上游各省,以手制精緻的彩繪陶器和磨製石器為其主要文化特點。著名的仰韶文化遺址有陝西西安的半坡村遺址和臨潼的姜寨遺址。
半坡村遺址半坡村遺址在西安的東郊,是一個比較完整的村落遺址。遺址略呈橢圓形,北面為氏族墓地,南面為居住區,東北面為陶器窯場。居住區內的建築有一定的布局,房屋有大有小,大的面積達120平方米左右,只有一間,可能是氏族(或部落)首長的住室或議事集會場所。

父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是由氏族公社向階級社會過渡的社會組織形式。父系氏族公社的主要特徵是:

男子居於支配地位,妻子從夫而居,輩份從父系計算,財產由父系繼承。這時,男子不再以狩獵、捕魚為主,而是代替婦女從事農業飼養業,農業和飼養業已成為人們的主要生活來源。婦女在經濟上已退居次要地位,她們的職能已轉向主要從事於家務勞動和生兒育女。母系氏族制瓦解,父系氏族制產生。這時的婚姻形態也由對偶婚向一夫一妻制過渡。父系氏族公社內部以男子為中心分裂成為若干個大家庭,各大家庭內部又分裂為若干個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至此,以血緣為紐帶的氏族公社瓦解,代之以地緣為紐帶的農村公社在形成,以小家庭為單位的私有制在產生,人們隨著貪富的不斷分化,階級在形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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