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例符號
有些地物,如三角點、水準點、獨立樹和里程碑等,輪廓較小,無法將其形狀和大小按比例繪到圖上,則不考慮其實際大小,而採用規定的符號表示之,這種符號稱為非比例符號。非比例符號不僅其形狀和大小不按比例繪出,而且符號的中心位置與該地物實地的中心位置關係,也隨各種不同的地物而異,在測圖和用圖對應注意下列幾點; ①.規則的幾何圖形符號(圓形、正方形、三角形等),以圖形幾何中心點為實地地物的中心位置。 ②.底部為直角形的符號(獨立樹、路標等),以符號的直角頂點為實地地物的中心位置。 ③.寬底符號(煙囪、崗亭等),以符號底部中心為實地地物的中心位置。 ④.幾種圖形組合符號(路燈、消火栓等),以符號下方圖形的幾何中心為實地地物的中心位置。 ⑤.下方無底線的符號(山洞、窯洞等),以符號下方兩端點連線的中心為實地地物的中心位置。各種符號均按直立方向描繪,即與南圖廓垂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