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記賬法
借貸記帳法起源於13~14世紀的義大利。借貸記帳法“借”、“貸”兩字,最初是以其本來含義記帳的,反映的是“債權”和“債務”的關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帳法也在不斷發展和完善,“借”、“貸”兩字逐漸失去其本來含義,變成了純粹的記帳符號。1494年,義大利數學家盧卡·帕喬利的《算術、幾何、比與比例概要》一書問世,標誌著借貸記帳法正式成為大家公認的複式記帳法,同時,也標誌著近代會計的開始。盧卡·帕喬利被稱為“近代會計之父”。
一、記賬符號
記賬符號反映的是各種經濟業務數量的增加和減少。
(一)“借”和“貸”是抽象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用以指明記賬的增減方向、賬戶之間的對應關係和賬戶餘額的性質等。而與這兩個文字的字義及其在會計史上的最初含義無關,不可望文生義。“借”和“貸”是會計的專門術語,並已經成為通用的國際商業語言。
(二)“借”和“貸”所表示的增減含義
“借”和“貸”作為記賬符號,都具有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借”和“貸”何時為增加、何時為減少,必須結合賬戶的具體性質才能準確說明。資產類,費用類是“借”增“貸”減,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收入類是“借”減“貸”增。根據會計等式“資產+費用=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可知,“借”和“貸”這兩個記賬符號對會計等式兩方的會計要素規定了增減相反的含義。
借貸記賬法
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設定基本上可分為資產(包括費用)類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包括收入)類兩大類別。
資產類賬戶的借方登記增加額,貸方登記減少額,一般為借方餘額(賬戶餘額一般在增加方,下同)。
資產類賬戶的期末餘額公式為:期末借方餘額=期初借方餘額十本期借方發生額一本期貸方發生額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貸方登記增加額,借方登記減少額,一般為貸方餘額。
負債及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的期末餘額公式為:期末貸方餘額=期初貸方餘額+本期貸方發生額一本期借方發生額。
借貸記賬法
由於“借”、“貸”記賬符號對會計等式兩方的會計要素規定了增減相反的含義,因此,可以設定既有資產性質的賬戶,又有負債性質的具有雙重性質的賬戶。比如,“應收賬款”和“預收賬款”可以合併為一個賬戶,“應付賬款”和“預付賬款”也可以合併為一個賬戶。
雙重性質賬戶的性質不是固定的,應根據賬戶餘額的方向來判斷。如果餘額在借方就是資產類賬戶,如果餘額在貸方就可確認為權益類賬戶。具有雙重性質的賬戶只是少數,絕大多數賬戶的性質仍是固定的。
借貸記賬法
會計的基礎課程始於借方和貸方。借方在帳簿的左側,貸方在帳簿的右側。在這裡,要牢記一條不變的定律:“借方=貸方”,換句話說,在任何交易中,都必須同時登記到帳簿的左右兩側,其原則如下:
(1)資產增加時,記入左側;資產減少時,記入右側。
(2)負債增加時,記入右側;負責減少時,記入左側。
借貸記賬法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的一種複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的賬戶基本結構分為左、右兩方,左方稱之為借方,右方稱之為貸方。一般在賬戶借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借記某賬戶”;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的經濟業務稱之為“貸記某賬戶”。至於借方和貸方究竟哪一方用來記錄金額的增加,哪一方用來記錄金額的減少,則要根據賬戶的性質來決定,不同性質的賬戶,其結構是不同的。借貸記賬法是複式記賬法的一種。它是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為理論依據,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一種科學複式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以“借”、“貸”二字作為記賬符號,並不是“純粹的”、“抽象的”記賬符號,而是具有深刻經濟內涵的科學的記賬符號。從字面涵義上看,“借”、“貸”二宇的確是歷史的產物,其最初的涵義同債權和債務有關。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借貸記賬法得到廣泛的運用,記賬對象不再局限於債權、債務關係,而是擴大到要記錄財產物資增減變化和計算經營損益。原來僅限於記錄債權、債務關係的“借”、“貸”二字已不能概括經濟活動的全部內容。它表示的內容應該包括全部經濟活動資金運動變化的來龍去脈,它們逐漸失去了原來字面上的涵義,並在原來涵義的基礎上進一步升華,獲得了新的經濟涵義:
第一,代表賬戶中兩個固定的部位。一切賬戶,均需設定兩個部位記錄某一具體經濟事項數量上的增減變化(來龍去脈),賬戶的左方一律稱為借方,賬戶的右方一律稱為貸方。
第二,具有一定的確切的深刻的經濟涵義。“貸”字表示資金運動的“起點”(出發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某一具體財產物資的貨幣表現)的“來龍”(資金從哪裡來);“借”字表示資金運動的“駐點”(即短暫停留點,因資金運動在理論上沒有終點),即表示會計主體所擁有的資金的“去脈”(資金的用途、去向或存在形態)。這是由資金運動的內在本質決定的。會計既然要全面反映與揭示會計主體的資金運動,在記賬方法上就必須體現資金運動的本質要求。
借貸記賬法
借貸記賬法優點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科學地運用了“借”和“貸”的記帳符號,充分體現出資金運動的來龍去脈這一對立統一關係,記帳方法體系科學嚴謹。
(二)“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帳規則,套用起來十分方便。在編制每筆會計分錄時,都能清晰地看出帳戶之間的對應關係,便於及時檢查會計記錄的正確性,從而為進一步的會計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由於每筆會計分錄中借貸自求平衡,為日常的會計處理自檢和期末的試算平衡提供了方便。試算平衡方法易於理解、方便簡單、便於操作。
對於初學者來說,學習借貸記賬法的難點是,“借”和“貸”不能單一地表示賬戶內容的增加和減少。其實,這個難點並不難克服,只要能熟記“借”和“貸”所表示的增減含義,再進行適量的有針對性的練習,就完全可以掌握。我們應該明確,在借貸記賬法下,將“借”和“貸”這兩個記賬符號全都賦予了增加和減少的雙重含義,才使得借貸記賬法具有上述優點,從而成為最科學的複式記賬方法。
借貸記賬法
要學習借貸記帳法首先要知道借貸記賬法的對象是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過程和結果,而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又是主要的會計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這個公式是借貸記賬法的基礎
借貸記帳法的基本結構是:每個賬戶都分為“借方”和“貸方”,一般來說規定賬戶的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在帳戶的借方記錄經濟業務,可以稱為“借記某賬戶”;若在賬戶的貸方記錄經濟業務時,則可以稱為“貸記某賬戶”。在會計實務上以“借”表示資產的增加和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以“貸”表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及資產的減少。具體地說,資產的增加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借方,資產的減少應記在資產類的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增加應記在其有關帳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減少記在其有關賬戶的借方。凡賬戶若借方有餘額,表示為資產的餘額。凡賬戶貸方有餘額,表示為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的餘額。一般資產類賬戶都為借方餘額,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為貸方餘額。其結構是不同的。
1.資金流入企業的業務。即資產與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增加。資產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加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
2.資金在企業內部流動的業務。即資產、收入和費用之間或資產要素內部的增減。資產和費用的增加以及收入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收入增加以及資產和費用的減少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
3.權益轉化的業務。即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三者之間或一個要素內部有增有減。負債、所有者權益和利潤增加記入相關賬戶的“貸方”,減少則記入相關賬戶的"借方"。
4.資金退出企業的業務。即資產和負債、所有者權益同時減少。資產減少記入有關賬戶的“貸方”,負債及所有者權益減少則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由此可以看出,每類業務都要同時記入有關賬戶的借方和另一些賬戶的貸方,且記入雙方的金額相等。
借貸記賬法
記賬規則,是指運用記賬方法正確記錄會計事項時必須遵守的規律。記賬規則是記賬的依據,也是對賬的依據。,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可以概括為: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第一,任何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同時分別記錄到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賬戶中去;
第二,所記錄的賬戶可以是同類賬戶,也可以是不同類賬戶,但必須是兩個記賬方向,既不能都記入借方,也不能都記入貸方;
第三,記入借方的金額必須等於記入貸方的金額。
(一)記賬規則的內容
借貸記賬法的記賬規則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二)記賬規則的套用
記賬規則也稱為借貸平衡原理,可以檢驗會計分錄、過賬、結賬等一系列會計處理的正確性。以編制會計分錄為例說明記賬規則的套用。
1、會計分錄的格式
記賬憑證中最主要的內容是會計分錄。所謂的會計分錄,就是指對某項經濟業務應記人賬戶的名稱、借貸方向和增減金額多少的記錄。會計分錄是記賬憑證的簡化形式,有時也被稱為“記賬公式”。
會計分錄的一般格式是:
借:現金1000
貸:銀行存款1000
2、會計分錄的分類
會計分錄按所涉及賬戶的多少,可分為簡單分錄和複合分錄兩種。簡單分錄為一借一貸,複合分錄為一借多貸,多借一貸,多借多貸。採用借貸記賬法,根據記賬規則登記每項經濟業務時,在有關賬戶之間就發生了應借應貸的相互關係,賬戶之間的這種相互關係,叫做賬戶的對應關係。發生對應關係的賬戶,叫做對應賬戶。簡單分錄只涉及兩個賬戶,複合分錄涉及兩個以上的賬戶。實際上,複合分錄是由若干個簡單分錄合併組成的。
借貸記賬法
試算平衡就是指在某一時日(如會計期末),為了保證本期會計處理的正確性,依據會計等式或複式記賬原理,對本期各賬戶的全部記錄進行匯總、測算,以檢驗其正確性的一種專門方法。通過試算平衡,可以檢查會計記錄的正確性,並可查明出現不正確會計記錄的原因,進行調整,從而為會計報表的編制提供準確的資料。
在借貸記賬法下,根據借貸複式記賬的基本原埋,試算平衡的方法主要有兩種:本期發生額平衡法和餘額平衡法。
(一)本期發生額平衡法
本期發生額平衡法,是指將全部帳戶的本期借方發生額和本期貸方發生額分別加總後,利用“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來檢驗本期發生額帳戶處理正確性的一種試算平衡方法,其試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帳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全部帳戶本期貸方發生額合計
這種試算平衡方法的原理是:在平時編制會計分錄時,都是“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將其記入有關帳戶經匯總後,也必然是“借貸必相等”。本期發生法平衡法主要是用來檢查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在進行各種帳戶帳戶處理時的正確性。
(二)餘額平衡法
餘額平衡法是指在會計期末帳戶餘額在借方的全部數額和在貸方的全部數額分別加總後,利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原理來檢驗會計處理正確性的一種試算平衡方法。
其試算平衡公式如下:
全部帳戶的借方期末餘額=全部帳戶的貸方期末餘額
餘額平衡法的基本原理:在借貸記賬法下、,資產帳戶的期末餘額在借方,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帳戶的期末餘額在貸方,由於存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平衡關係,所以全部帳戶的借方期末餘額合計數應當等於全部帳戶的貸方期末餘額合計數。餘額平衡法主要是通過各種帳戶餘額來檢查、推斷帳戶處理正確性的。
如果試算不平衡,說明帳戶的記錄肯定有錯,如果試算平衡,說明帳戶的記錄基本正確,但不一定完全正確。這是因為有些錯誤並不影響借貸雙方的平衡,如果發生某項經濟業務在有關帳戶中被重記、漏記或記錯了帳戶等錯誤,並不能通過試算平衡來發現。但試算平衡仍是檢查賬戶記錄是否正確的一種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