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騾乘雞

有客至,主人具蔬菜,客不悅。 主人謝曰:“家貧市遠,不能得肉耳。 (3)耳:虛詞,語氣詞,有“而已”、“罷了”的意思。

讀音

shā luó chéng jī

原文

有客至,主人具蔬菜,客不悅。主人謝曰:“家貧市遠,不能得肉耳。”
客曰:“請殺我所乘之騾而食之。”
主人曰:“君何以歸?”
客指階前之雞曰:“我借君之雞乘之而歸。”

譯文

有客人來訪,主人只準備了蔬菜招待客人,客人很不高興。主人道歉說:“因為家裡沒錢集市又遠,所以沒有肉招待您。”
客人回答:“那么請把我騎來的騾子殺掉吃吧。”
主人說:“那您怎么回去呢?”
客人指著台階前的雞說:“我借您家的雞騎著回家。”

注釋

(1) 具蔬菜:備辦蔬菜一類菜餚。具:備辦。
(2)謝:道歉。
(3)耳:虛詞,語氣詞,有“而已”、“罷了”的意思。
(4)君何以歸:是一倒裝句,正常的語序應是“君以何歸”,意思是“那您怎么回去呢?”
(5) 君:對人的尊稱。
(6)食之:吃掉
(7)客不悅:客人很不高興

感悟

80個字,就將一個吝嗇愚呆的主人和損人不見於外的客人刻畫得惟妙惟肖。這個故事,表面上是在諷刺主人慳吝,而且愚呆──被人損了,還傻傻地表示關懷。但客人也是,難道非得“具雞黍”才顯出主人的熱情?想吃肉,又不明說,還拐著彎地給主人家挑刺──是不是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舌之欲呢?不過,話說回來,若是請客,省點了就省點,自己不吃虧,挨點損就罷了。但要是“撿芝麻丟西瓜”,在生死存亡的時刻,還捨不得往外拿,就不見得有好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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