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殺人骨用人骨、袋鼠骨、鴯鶓骨或木頭製成,式樣因族而異,長度大多為6寸至9寸,刨得很圓滑,一端削尖,另一端紮上一把頭髮。
澳大利亞是一塊孤懸海外的陸地,17世紀才為荷蘭航海家發現,對於澳洲土著人某些奇異的生活方式,人們仍然知之不多。但令人驚訝的是,他們又有一種神秘的殺人方法,那就是所謂的“骨指術”。
據說那些用人骨和頭髮製作的工具富有超自然力量,澳洲土人用它施法執行死刑。這種骨指的方式,殺人者不需與受害人有身體方面的接觸,但只有被這人骨指過,再尖聲念出一串咒語,受害人便猶如長矛刺心,在劫難逃。要想使殺人骨生效,必須舉行複雜的儀式,才能賦予它強大的超自然力量。而婦女和非本族人的外人是無法知道這種儀式的過程的。
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殺人者需穿一種用白羽毛和人頭髮製成的鞋子,尋獲逃犯後走到離他較近的地方,其中一人跪在地上,將殺人骨像手槍一樣握在手裡,對準並指向犯人,再念出一串咒語,便算完成任務並立即離開。據說這種殺人方法永不失手,而且不留任何痕跡。
案例
1953年,澳洲北澳區有個土人從故鄉安恆地由飛機送到達爾文市的一家醫院。他既沒受傷或中毒,也沒患任何已知的疾病,卻奄奄一息。在醫院勉強維持了4天,第五天就死去。原來他是美利族人,因犯了族規而需接受族人的審判。但他拒絕出席,逃離故鄉,於是族中殺手便製成一根殺人骨,對他進行追殺。他被殺人骨指後,雖然住進醫院,但仍難逃一死。
1969年4月,土著人韋布因來福槍走火打死了一個同族人。法院因系意外事故判他無罪。但族人卻要他接受族中審判,韋布立即逃走。族人在缺席審判中判他死刑。韋布帶著妻子、女兒和三隻狗,駕駛一輛小貨車,在高州一個又一個城市流亡,全家人住在車上,夜裡睡覺時身邊也放著來福槍。白天以打工為生。他說,族中的殺手必然要用殺人骨來對付他,為了防備被殺手的殺人骨指中,他一有風吹草動就立即逃離。直到1976年,他已逃亡了7年,估計現在仍在逃亡之中。
解謎
美國的傑姆斯·克拉特教授曾說:有幾個大學生與一名年輕人開玩笑,把他的雙手和雙腳捆起來,再把眼睛蒙住,然後抬到一條已經廢棄不用的鐵軌上。當時,這名被綁者並不知道自己臥伏的鐵軌已廢棄不用了。正好遠處一列火車呼嘯而來,又飛馳而去,開始他還拚命掙扎,後來就不動彈了。當那群青年給他鬆綁時,他已死了。
非洲剛果有個黑人青年在朋友家做客,朋友準備了一隻野雞作為早餐。
那個青年的部落習俗嚴禁吃野雞,他就問朋友早點是不是野雞,那朋友答不是野雞,他便享受了一頓美味的早餐。數年後,他們二人再次見面。那位朋友問他想不想吃野雞,青年回答說那是不可能的,因為巫師鄭重警告過他,絕不可以吃野雞。朋友聽了哈哈大笑,接著告訴他:那次早餐吃的就是野雞。青年獲知實情後,立即全身發抖,不到24小時便死去。
一個美國電氣工人,在一個周圍布滿高壓電器設備的工作檯上工作。他採取了各種必要的安全措施來預防觸電,但心裡始終有一種恐懼,害怕遭高壓電擊而送命。有一天他在工作檯上碰到了一根電線,立即倒地而死,身上表現出觸電致死者的一切症狀:他的身體皺縮起來,皮膚變成了紫紅色與淺藍色。但是,驗屍的時候發現這位工人並非由於電擊而死。電業部門也證明:當這位的工人觸及電線的時候,電閘沒有合上,電線中並沒有電流通過。這位工人正是被自己害怕觸電的自我暗示殺死了。
專家認為,大洋洲土著所用的“骨指術”,就是一種記錄資料頗多的靠暗示力量殺人的方法:這種用巫術處死方式,殺人骨不需與受害者的身體接觸,但最重要的是當事人必須絕對相信它的法力。
關於暗示使人致死的機理增有人從生理學的角度上加以解釋:極度恐懼與極度憤怒引起的生理反應相似,兩者都會使腎上腺素增加,並且減少身體某些部位的血液供應。這樣便可以確保肌肉獲得充分的血液擬加強肌肉的效能,可在生死關頭奮力搏鬥或逃生。這種應激反應有利也有弊。因為血液供應減少時,紅血球輸送的氧氣也會相應地減少,毛細血管如果缺氧,血漿就會較容易地滲入血管周圍的組織。倘若恐懼或憤怒狀態延續過久,全身的血液流通量便會減少。血液流通量減少,會使血壓降低,可以導致一種惡性循環。因為血壓降低會嚴重影響那些負責維持血流循環的器官的功能,於是血液流通量再減,進一步降低血壓。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導致惡性循環,從而致命。
從受害人對殺人骨不寒而慄的極端反應上分析,有人認為,受害人之所以致死,主要是因為其心理上極端恐懼而產生了一系列不良的反應:如腎上腺激素增加、血流量減少、血壓降低等,從而造成喉嚨失聲、口吐白沫、全身發抖、肌肉抽搐、無法進食等症狀,最後導致死亡。
但是大洋洲昆士蘭北部曾有一個卡納卡族人,在被骨指後就去找醫生檢查,結果發現,其身體各方面功能正常,但沒活幾天他也突然死去了。這又如何解釋呢?令人恐怖的殺人骨,令人頭痛的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