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復奏制

是唐律規定的核准死刑的特殊程式。 依唐律規定,死刑判決須奏請皇帝批准。 違反上述程式的主管官員要判重刑。

是唐律規定的核准死刑的特殊程式。依唐律規定,死刑判決須奏請皇帝批准。在對死罪囚犯執行死刑前,還要再次、三次地奏報皇帝考慮,得到許可,才能執行。違反上述程式的主管官員要判重刑。這項制度體現了唐朝注重人命、審慎執法的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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