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法學

歷史法學

《歷史法學(第2卷)》編者有感於“舊邦新命”依然是當下中國的主要問題,而就如青年馬克思所言,問題是時代的格言,遂著意於《歷史法學》的刊行,將長期積蓄的心事落實為編事,以法意演繹史義,藉史義揭示法意,而法意與史義者,人生與人心也。

基本信息

內容

歷史法學其基本命意在於,上接歷史法學理路,由闡揚其思緒而踐履其理念,通過省察民族國家法律生活的歷史理性,揭示中國文明規範體系的比較文化意義,從而求裨於中國當下的艱難歷史轉型;下啟漢語文明法律智慧的想像空間,以漸成漢語法學,為中國人世生活提煉和展現規範世界的意義之維。

溯源

歷史法學(HistorischeRechtswissenschaft)的真正創始人,依學者通說是薩維尼。他為了法典論爭的需要而於1815年創立了用來反擊論敵的學術刊物——《歷史法學雜誌》,並倡導對“法律進行歷史的研究”,及把“作為學問的法學”(Rechtswissenschaft)定為該刊的歷史使命。經過一段時期,以向該雜誌投稿的學者為中心,形成了著名的歷史法學派(historischeRechtsschule) .最初,歷史法學派系由薩維尼、普希塔和耶林所代表的“羅馬法派”,及基爾克所代表的“日耳曼法派”組成。這種情況反映了德國15世紀繼受羅馬法以後所形成的日耳曼法和羅馬法的雙重構造格局。不過,隨著對法的歷史的探究的日漸深入,兩派之間的裂痕益深,以致最後走上了分道揚鑣的道路。一般認為,促使兩派之走上分道揚鑣的道路的,是1846年的日耳曼法派(Germanisten) 大會。在這次大會上,兩派不僅在學問上形成了對立,而且在對待1848年三月革命的態度上也形成了對立 .

在外與黑格爾的哲學法學派進行鬥爭,內與日耳曼法派(Germanisten)的相互對壘的論戰中,羅馬法派(Romanisten) 終於發展成為19世紀德意志法學的主流。

羅馬法派(Romanisten)的最大成就,是發起並從事了德國民法典的編纂運動。饒有趣味的是,當初堅決反對法典編纂的歷史法學派,如今卻極力主張編纂民法典。歷史法學派的這種立場的轉變,表明薩維尼建構的(私)法學體系已經確立起來了。

薩維尼在《論當代立法和法理學的使命》一文中表述了歷史法學(派)的如下綱領:第一,法律與語言一樣,是民族的共通的確信的產物;第二,法與民族的歷史共命運;第三,法首先基於民族的習慣,爾後才基於法學而形成 .薩維尼的出發點,正在於擯除啟蒙主義的自然法,而確認民族的、歷史的習慣法。

不過,以上三點並不能完全描繪薩維尼法學的全貌。之所以這樣,是因為薩維尼還有歷史的方法和體系的方法這樣兩個法學方法論。上述所謂綱領,僅系這兩個方法中的前者即歷史的方法。薩維尼的真正意圖,是通過對“法的概念”進行“邏輯的計算”來建構自己的“體系法學”。歷史法學,儘管形式上推重法律的歷史主義,但實質上卻是懷抱創建極端抽象的論理主義法學的志向的。

如果說薩維尼在《中世紀羅馬法史》(共六卷,1815年—1831年出版)中表述的是對法律的歷史研究的話,那么在八卷本的《現代羅馬法體系》(1840年—1849年)中則是從事以概念的論理為依據的非歷史主義的研究。薩維尼運用羅馬法概念來創立現代德意志法學的信念是未曾動搖過的。對於薩維尼是否真正可以被稱為羅馬法學派的歷史主義者,德國著名私法史家霍阿克(Wieacker)評論說:“這只是口頭上的歸依” ,可見是抱有疑問的 .在整個19世紀,薩維尼法學的權威未曾動搖過,他倡導的“權利意思說”和“法域論”,對於民法學以至國際私法學均有劃時代的貢獻。1842年,薩維尼棄教從政,任普魯士修法大臣,通過對1794年《普魯士普通邦法》的修訂,為德國民法典的編纂作了政治上的準備。

這裡有必要提到執著堅持和崇尚“歷史法學的歷史主義”的雅各布·格林(JacobGrimm,1785—1863)。該人不僅以作為童話集的著名編者而蜚聲世界,而且作為薩維尼的開門弟子在法學領域也有重要成就。例如,他的《法的內在的魅力》(1816年出版)就是在法典論爭猶酣之時寫成的名著。另外,他還出版了《德意志法古事志》(1828年)和四卷本的《習慣法判告錄》(1840—1863年)等著作。

雅各布·格林作為日耳曼法學者,主張從歷史和語言的角度來把握法律現象。倡導包括法學、歷史學和語言學的新學問的“日耳曼學”(即“德意志法學”)。可見忠實地實踐歷史法學的宗旨和綱領的,不是薩維尼本人,而是雅各布·格林其人。當然,薩維尼和雅各布·格林儘管是歷史法學派的雙壁,但無論在學問或政治立場上,兩人俱有對立的意見。另外,在方法論上,與薩維尼堅信法的概念的論理性不同,雅各布·格林則是確信“法的語言的、詩的、象徵的風格”。

作者

許章潤,法學博士,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治法律哲學與政治哲學,兼及憲政理論與刑事法學,尤其關注“中國問題”意義上舶來理念與固有生活調適過程中的法律方面,而念念於中國人世生活與人間秩序的現代重構性闡釋,汲汲於儒家優良傳統的法律復活和中國之為一個大國的法律布局,追求法律理性與人文精神的統一,尋索學術的人道意義。

目錄

主題論文中國社會歷史轉型與中國法制

中國三十年法治進程的軌跡和曲線

中國的法治主義:背景分析

三十年法制變革之何種“中國經驗”

現代中國立國進程三波論:民族主義、文化保守主義與憲政主義的互動

法理學:知識的與思想的——一個反思性考察

思想·人物

中國法律的實踐歷史觀——黃宗智先生法律史研究理路探析

正統抑或異端:帕舒卡尼斯之革命法學

譯文·資料

德國法律理論對於美國法的影響:薩維尼及其弟子的遺產

亨利·梅因的學說

讀書·評論

法學三十年:重新出發

近代中國在國際法史上的地位與中國法律變革

三十年來我國公民行為方式的變遷

性、恐懼與極權膜拜——試論霍布斯政治學說的成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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