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有理數可以分為:正有理數、負有理數、0。其中,正有理數包括:正整數、正分數。負有理數包括:負分數、負整數。有理數可以分為:分數和整數。其中,整數包括:正整數、負整數、0。分數包括:正分數、負分數。符號
正整數集可以用符號N+、N*、N1、N>0表示。其中,N表示自然數集,Z表示整數集,+表示該數集中的元素都為正數,*表示在剔除該數集的元素0(例如,R*表示剔除R中元素0後的數集。即R*=R\{0}=R-∪R+=(-∞,0)∪(0,+∞)。)。非負整數組成的集合稱為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作N;
整數組成的集合稱為整數集,記作Z;
有理數組成的集合稱為有理數集,記作Q;
實數組成的集合稱為實數集,記作R;全體虛數組成的集合稱為虛數集,記作I;
實數和虛數組成的複數的集合稱為複數集,記作C。
例題
請將:-42、-74、-85、-37、-34、16、4、52、48、58分類。
正整數集合:{16、4、52、48、58……}
負整數集合:{-42、-74、-85、-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