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付通知

止付通知是票據權利人喪失票據後,為使該票據作廢而向付款人出具證明並請求掛失止付的一種補救措施。一些國家立法規定,票據權利人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五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申請公示催告的證明,否則,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中國《銀行結算辦法》規章,現金銀行匯票、現金支票、不定額銀行本票等,可以申請掛失,並辦理退款手續。如掛失前已被冒領,銀行則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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