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楊楓,安徽宣城市委原副書記,楊楓在1994年到2005年間,先後擔任淮南市氣象局局長、安徽省氣象局副局長和原宣城地區掛職行署副專員(後改為宣城市)、宣城市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檢察機關指控稱,在這十餘年間,其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經營活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給予的財物,總計人民幣70餘萬元(其中包括價值6萬餘元的物品和26300元的購物卡)、港幣2000元、美元3000元和澳元1000元。檢察機關認為,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受賄事例
1994年8月至1994年11月,楊楓利用擔任淮南市氣象局局長的便利,接受一建築企業請託,為該企業在與淮南市氣象局聯合開發房地產事項上謀取利益。為此,楊楓竟11次非法收受該企業老總給予的人民幣7.88萬元、港幣2000元和價值5600元的空調。1999年至2003年期間,楊楓又利用其擔任宣城市行署掛職副專員、宣城市副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淮北市一房地產修繕裝飾公司在承攬“318"國道宣州南環段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招標、“狀元府小區”住宅樓和“開元小區”住宅樓等工程上謀取利益,並6次非法收受該企業給予的人民幣6萬元和一台空調。
2000年下半年至2002年下半年期間,楊楓還為安徽亞夏公司在籌建皖南舊機動車交易中心和銀行貸款等事項謀取利益,4次收受該公司人民幣4.5萬元。從2002年至2004年4月,寧國市一企業為獲得農行發放林業貼息貸款、爭創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 “優質苗木基地擴建”申報農業產業化項目,請楊楓提供幫助,並6次送給楊人民幣5.5萬元。
管理情婦
2001年1月,44歲的楊楓當選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楓的妻兒在合肥,雖和妻子長年分居兩地但他並不寂寞,身邊總不缺少“紅顏”相伴。2003年2月27日上午,安徽某公司總經理帶著少婦鄒某來到楊楓的辦公室。鄒某的丈夫是一家公司的總經理,其公司因涉嫌經濟問題被某單位查處,他本人也因此被刑事拘留。鄒某請求楊楓出面協調此事。楊楓一口應承下來。
2003年3月20日,楊楓脫產去北京行政管理學院攻讀MBA。幾天后,鄒某竟然出現在他面前。鄒某說,她的丈夫已被取保候審了,特意趕來請他吃頓飯表示感謝。楊楓一再表示自己是學者,很不喜歡這種酒桌上的應酬。他的清高深深打動了鄒某。交談中楊楓得知,32歲的鄒某大學畢業,是某賓館人力資源部經理,婚後她痛苦地發現丈夫很花心。楊楓則在談話中不失時機地表露自己和妻子多年的婚姻生活“忠貞而恩愛”,讓鄒某羨慕不已。
2003年4月8日,楊楓回到宣城時,發現鄒某給他寄了一個“同城快遞”。楊楓在詫異中打開紙箱,只見裡面滿是紅色的花瓣,鄒某情意綿綿地寫道:從回到宣城的第一天起,她每天都買11朵玫瑰,用保存乾花的方式將花瓣摘下保存起來,以此來表達她對他的心意:一心一意。此後,鄒某自然而然成了楊楓的情婦。MBA知識管理“情婦”一次,鄒某發現楊楓與另一情婦張某在賓館約會而大發雷霆,楊楓推心置腹地對她說:“像我這個級別的官員,求我辦事的人很多。我有太多機會去風流。作為一個男人,我又怎能抗得過這么多的誘惑呢?從古到今,優秀男人哪個沒有三妻四妾的?但在我心目中,你是排在第一位的。”鄒某感動得落下淚來。
又有一次,情婦黃某將正與楊楓約會的張某堵在賓館房間裡,隨後兩人扭打起來。楊楓在一旁冷冷地說:“你這樣不惜傷害我身邊的女人,簡直就是在破壞我的生活!你想想,我怎么可能只屬於你一個人?”楊楓扔下兩個仍在廝打的女人,拂袖而去。鬱悶之下,他馬上約見鄒某,向她訴說了情婦間爭風吃醋的過程,並說:“我只有一個身體,她們卻在那裡爭來搶去的,難道要把我分成幾瓣?乾脆將那幾個女人交給你管理了,有什麼事你出面幫我解決。”這番話讓鄒某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這說明楊楓雖然有一大堆情婦,但最倚重她、最信任她。
楊楓和鄒某當時就在燈下,細細盤點了幾個情婦的優缺點,把幾個人的性格特點作了分析,隨即運用所學過的MBA理論及人力資源管理知識,制訂了周詳的管理方案。並為眾情婦作了排序:鄒某當仁不讓坐首席,依次是二號張某,三號李某,四號黃某,五號林某,六號陳某,七號劉某。
二號至六號情婦的性格特點大抵可以分為四種類型:愛錢型、愛帥哥型、愛權力型、愛吃醋型。鄒某提出,人盡其用,安排合適的人做合適的事情,如有的主攻上級領導圈子,有的經營公司,共享利益……
為了便於管理,鄒某為楊楓配備了六個手機號,分配給不同的情婦。在她的科學調度下,楊楓和情婦們彼此滿意,相安無事。楊楓誇獎鄒某說:“多虧你替我管理,我才能安心工作。”看到“首席情婦”如此體貼、能幹,楊楓很感動,他動情地吩咐鄒某去單獨開個賬號,那些有求於他的人送來的現金,凡是送到宣城他個人住處的,都交付鄒某存入她的私人賬號;凡是送到合肥家裡的,則由他妻子保管。
“首席情婦”反戈一擊
2004年2月6日,楊楓出任中共宣城市委副書記。2004年底,楊楓高燒不退,住進了宣城市人民醫院。經X光透視,醫生髮現楊楓的胸部有一個拳頭大小的陰影,懷疑是腫瘤,其他情婦們一下便銷聲匿跡了,唯有鄒某守在他身邊餵水餵藥端便盆。十幾天后,楊楓的病得到確診,腫瘤的懷疑被排除。2005年情人節,楊楓送給鄒某一塊名牌手錶,說他心裡只有她一人。鄒某以為自己終於成了楊楓的唯一。
不久,楊楓看上去有些失落,他花心、愛新鮮女人的癮又發作了。鄒某笑著勸他,情婦有進有出,不好的隨她去,好的就“升級轉正”。為了安撫楊楓,2005年5月,鄒某利用她在賓館工作的方便,將酒吧女邱某介紹給了楊楓。第一次見面時,楊楓當著鄒某的面讚美邱某:“我見過的女人夠一個團,但像小邱這種極品女人還是第一個。”而邱某作為酒吧女,最擅長的就是爭風吃醋、排除異己。此後,她天天肆意攻擊鄒某,說她老了醜了。楊楓沉醉溫柔鄉里,也就漸漸疏遠了鄒某。鄒某萬萬沒有想到,她一手物色的邱某,竟取代了她的“首席”地位。當著楊楓的面,鄒某用碎玻璃割自己的動脈以示抗議。沒過多久,楊楓又讓鄒某把交她保管的所有錢物取出來還給他。鄒某至此才明白,以前他對她的所有承諾全是空話。
鄒某想到自己這么多年的情感付出被如此踐踏,於是她開始四處向人講述楊楓的所作所為。2005年6月,省紀委根據此線索開始調查楊楓涉嫌犯罪的事實。2005年9月7日,楊楓被依法逮捕。2006年4月30日,巢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楊楓在11年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作調動、經營活動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48人126次給予的財物,共價值人民幣701580元,美元3000元,港幣2000元,澳大利亞元1000元。2006年6月1日,巢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楊楓受賄案。楊楓對自己所犯罪行供認不諱。
願意認罪
在法庭上,公訴人還宣讀了楊楓的悔過書部分內容。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楊楓認罪態度誠懇,有悔罪表現,且能夠主動交待自己受賄事實,具有自首情節。因此,公訴人請求法院應當以受賄罪追究楊楓涉嫌的刑事責任,同時也建議法院據其自首情節,能夠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昨日楊楓在作法庭最後的陳述時說,我只想說兩點:第一,我願意認罪;第二,請求法庭依法懲處。
鑒於控辯雙方存在部分爭議和案情影響較大,法院宣布另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