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計畫,研究制定我市統計工作的規定、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各區縣、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
(二)根據巨觀管理和科學決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貫徹全國統一的基本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或與有關部門共同制定全市統計標準,審定部門統計標準。
(三)按照國務院實行周期性普查制度的規定,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各項重大的國情國力的普查。組織協調全市城市和農村社會經濟等抽樣調查。
(四)蒐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並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本情況和科技進步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提供統計服務,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有關部門提供諮詢服務。
(五)檢查、審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公報。
(六)審查本市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及其實施方案,管理本市各部門制發的統計調查表。
(七)管理省統計局下撥的各項統計事業費。協助區(市)管理區(市)統計局局長、副局長。
(八)組織指導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加強統計基礎工作建設,健全統計信息網路;負責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及統計科學研究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信息、信訪、保密、保衛、督辦、會議組織和有關文稿起草工作;負責統計事業費、統計專項經費的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負責機關人事、勞動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受國家、省統計局的委託,管理國家、省統計局設在我市的直屬調查機構;承辦協管區(市)統計局正副局長事宜。
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
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並定期向社會發布;組織實施八大經濟指標經濟運行情況的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與分析。
國民經濟核算統計科
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按照國家、省統一的基本統計制度,進行統計制度方法改革,擬定全市統計制度;組織實施國家、省制定的統計標準;指導部門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國內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帳戶,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平衡善的分析研究報告;對各區(市)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評估與分析。
政策法規科
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管理全市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各區(市)、名部門的統計調查計畫、調查方案;負責全市統計系列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及高級職稱的推薦工作;負責全市統計調查單位的註冊、變更、註銷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基層統計網路建設工作;審核部門統計標準統計調查制度和調查方案;負責涉外統計調查和民間統計調查管理工作。
統計執法檢查室
依法檢查和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工業交通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郵電、地質勘探、城市住宅的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投資統計科
組織實施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貿易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善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外貿、外資、旅遊和民營經濟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社會科技統計科
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外貿、外資、旅遊和民營經濟等統計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服務業統計科
負責研究建立全市服務業統計制度和評價指標體系,制定統計標準;為有關單位和區(市)提供服務業統計調查的技術支持;開展服務業價值量和抽樣調查;對全市服務業統計數據進行評價和分析研究;指導全市服務業(第三產業)統計工作。
事業單位
市統計計算中心
制訂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訂全市統計系統資料庫建設方案,負責建設市局資料庫;承擔普查、重大調查的數據處理任務,並為各專業數據處理提供技術保證;加強統計網路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統計信息產業化水平,制定統計網路信息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督促各專業科室按規定載入網上信息,並有效地開發利用,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服務;負責組織全市統計系統計算機業務培訓;對全市統計系統的計算機網路設備的配備提出指導意見,搞好計算機維修服務。
市統計普查中心
負責國家部署的國情國力普查及大型專項調查工作,按照全國普查方案指定本市工作計畫和工作流程,並組織貫徹實施;負責普查宣傳方案的制定及實施;
負責與普查有關的各項會議記錄、領導人講話、工作總結及檔案的起草、工作簡報的編髮工作;負責文書處理及各種檔案材料的列印、歸檔和印章的管理;負責組織和指導普查人員的選調和培訓工作及登記前的各項業務準備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試點工作;負責指導普查各階段的、抽查和驗收工作,對各階段的質量進行控制;負責普查主要數據的手工匯總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普查資料的裝訂、包裝、運送和管理工作;負責普查資料的開發套用、編印普查資料,負責普查工作的總結、表彰工作。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的統計並管理名錄庫。
市農調隊
組織實施農村第一產業總產值、中間消耗、增加值的核算工作;組織實施經濟強弱縣監測工作;負責對全市農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農村經濟分析報告;對全市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目標和發展戰略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並提出諮詢建議;定期整理、編輯提供農村綜合性統計資料。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基本情況和農業生產條件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畜牧業統計調查工作;負責全市地方調查點的糧食抽樣調查工作;負責提供農、畜產品產量等方面的數據和分析報告;開展農業生產情況調研和提供農業生產發展諮詢建議。組織實施農村住戶調查。包括農村住戶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消費、生產等調查。定期完成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監測工作。管理和提供農村住戶調查統計資料,負責農村限額以下固定資產投資統計,開展農村社會經濟發展情況調研和提供農民收入諮詢建議。負責城鎮化監測;省、市級文明城市監測;環境保護社會評價監測;科技發展、社會進步統計監測;配合省、市委組織部對區(市)黨委政府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綜合考核;配合市目標考核辦對區(市)及市直有關部門經濟發展目標進行評價監測。
領導信息
局長 賀成方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副局長 陳增方
協助賀成方同志分管辦公室,抓好乾部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全局日常工作;分管工業交通統計科(投資統計科)、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負責目標管理考核、能源統計監測、“雙十雙百”考核、扶貧幫包、機關黨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政治理論學習、精神文明建設、行風政風評議、計畫生育、工會、青年、老幹部、婦女工作;協調橫向交叉工作。
副局長 張居新
分管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國民經濟核算統計科)、服務業統計科;擔任棗莊市統計局新聞發言人;負責統計信息、分析與課題研究、統計史志、民營經濟統計、文字綜合、淮海信息網資料交流工作。
副局長 張正鵬
分管政策法規科(統計執法檢查室)、市統計普查中心;負責統計設計管理、方法制度改革、統計人員業務培訓、統計職稱,鄉鎮統計機構基礎建設工作。
副調研員 沈道坦
分管貿易外經統計科(社會科技統計科)、市統計計算中心;負責區(市)社會發展水平綜合評價制度考核、勞動力及人口統計、統計科研、社情民意調查、統計學會、記者站、資料管理中心及網上評論,黨政綜合考核工作。
副調研員沈道坦
副局長劉春俊
副局長陳繼喬
副局長華允國
農調隊隊長 陳繼喬
負責市農調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