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約型戰列艦

特指從1922年美國、英國、日本、法國和義大利等五個海軍強國簽訂《限制海軍軍備條約》(華盛頓海軍條約)開始,至1936年12月31日條約期滿作廢期間,各締約海軍強國為適應《限制海軍軍備條約》(華盛頓海軍條約)、

條約型戰列艦1930年英國、美國、日本等國簽訂的《限制和削減海軍軍備條約》(倫敦海軍條約)以及1936年美國、英國、法國等國簽訂的《限制海軍軍備條約》(第二次倫敦海軍條約)等條約的規定而設計、建造的戰列艦。

英國海軍的納爾遜級戰列艦(Nelson Class)、喬治五世國王級戰列艦(1936年)(King George V Class);美國海軍的北卡羅來納級戰列艦(North Carolina Class)、南達科他級戰列艦(South Dakota Class);法國海軍的敦刻爾克級戰列艦(Dunkerque Class)、黎賽留級戰列艦(Richelieu Class);義大利海軍的維托里奧·維內托級戰列艦(Vittorio Veneto Class)等等,都可以歸類為條約型戰列艦。

條約型戰列艦的特點,1,標準排水量大於一萬噸,小於三萬五千噸。2,火炮口徑大於203mm,小於41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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