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為起草《政府工作報告》、處理突發事件等。

簡介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設立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梅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為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將市信息產業局的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黨政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的職責劃給市監察局。
(三)將市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四)強化服務職責,加強審核把關、輔助決策、跟蹤調研和督促落實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處理各級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的文電,草擬、審核以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人民政府重要檔案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
(三)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四)檢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五)負責處理民眾、單位來信、來訪,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及上級領導報告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
(六)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綜合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七)負責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縣(市、區)和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工作。
(八)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提案。
(九)收集報送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十)負責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和“梅州民聲”工作室管理工作。
(十二)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和省屬駐梅單位、駐軍等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十三)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5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文電收發、分送、校對、印製、立卷、歸檔、印鑑、保密工作。
(二)督辦科。
負責督辦落實市政府重大決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重要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市政府主要領導主持召開的市政府工作會議及外出調研的會議紀要及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承辦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件的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督辦的批示件的工作。
(三)會務科。
承擔市政府(辦公室)大型會議活動及全市性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國家部委、省政府領導及兄弟市政府領導來梅調研考察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國家部委、省政府來梅檢查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市內調研檢查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市政府常務會、市長辦公會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會議的會議保障工作;負責電視電話會議的有關會務工作;負責辦理市領導參加上級會議的有關事宜。
(四)綜合一科。
協調辦理髮改、糧食、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城鄉規劃、城市綜合管理、外事僑務(港澳)、對台、旅遊、法制、人防、檔案、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外經貿(含口岸)、招商辦、工業園區、菸草(含金葉)、經濟協作、市政府駐京、穗、深辦事處(聯絡處)、經濟和信息化(含商業、物資)、教育、科技(智慧財產權)、監察、安全生產、中小企業(鄉鎮企業)、電信、石油、鹽業等方面的文電、工作會議;協調上級部門(企業)來人有關活動安排;承辦下級請示、報告,根據領導批示意見,批覆、答覆請示事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出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外出活動、調研的組織安排工作。
(五)綜合二科。
協調辦理農業、林業、水務、民政、氣象、畜牧、扶貧、殘聯、供銷社、公安、司法、消防、國安、人民武裝、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人口計生、審計、稅務、金融、證券、人壽保險、財產保險、文化衛生、紅十字會、體育、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民族、宗教、方誌、婦女、兒童、工商管理、統計、物價、郵政、打私、信訪、機場等方面的文電、工作會議;協調上級部門(企業)來人有關活動安排;承辦下級請示、報告,根據領導批示意見,批覆、答覆請示事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外出活動的組織安排工作;負責市政府分管領導外出活動、調研的組織安排工作。
(六)政務公開科。
承擔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文電;負責編制市級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定期公開和更新市級政府信息、依時公布市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與政府信息公開相關的日常工作;承擔《梅州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出版、發行工作。
(七)人事科(與系統黨委辦公室合署)。
負責辦公室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協調歸口管理單位的理論學習、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勞動工資、人員編制、職工檔案、年度考核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檔案傳閱、辦理、保管、清退工作;負責管理政府系統以及辦公室機關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八)建議提案科。
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檢查、督促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指導政府系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配合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協常委會相關例會、執法檢查、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議政、視察活動的服務工作。
(九)行政科。
負責辦公室機關行政事務、財務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辦公用房的調配、基建工程、環境美化淨化綠化和辦公室物資、設備、設施管理工作;負責管理辦公室車輛,承擔市政府領導及辦公室公務活動交通保障工作。加強與市委接待處的聯絡,承擔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接待、溝通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和辦公室交辦的有關接待任務。
(十)網路信息科。
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工作;協同市委辦公室統籌協調全市黨政區域網路建設;指導管理市政府入口網站和“梅州民聲”工作室工作。
(十一)保衛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政府辦公室及指導大院各單位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及消防工作;管理市政府機關大院保衛室,指導警衛、保全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大院安全保衛工作。
(十二)市政府信訪局。
負責受理、交辦、轉送信訪人提出的信訪事項;承辦上級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處理的信訪事項;協調處理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信訪事項的處理;研究、分析信訪情況,開展調查研究,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指導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的信訪工作。
(十三)市政府研究室。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重要檔案材料和重要會議的領導講話;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為市政府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收集報送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同志參閱的信息資料,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務活動。
(十四)市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辦理市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對市政府領導以及辦公室的值班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政府上報、市政府報送的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承辦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地和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處理民眾有關反走私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各地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案發地有關部門查處舉報的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的突發事件;調研、收集有關走私、反走私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販私活動的特點、規律,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5名,其中:市政府秘書長1名,辦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7名,辦公室副主任2名,系統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市政府信訪局局長1名,市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市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市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含信訪局副局長2名、研究室副主任2名、應急辦副主任、系統黨委辦公室主任各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7名。
後勤服務人員數11名。

五、其他事項

(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機構編制另行核定。
(二)將原市政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梅州無線電監測站連人帶編成建制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梅州市信息中心除政府網站和“梅州民聲”管理外的職責及7名事業編制和6人劃入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立“梅州民聲”工作室,為市政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負責“梅州民聲”的工作。
(三)梅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梅州市菸草產業協調辦公室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歸口市政府辦公室管理;梅州市政府辦公室機關事務管理處、梅州市劍英體育中心管理處、梅州市政府採購中心為市政府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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