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人:陳明 (負責人:管新雄 (負責人:李文杰

機構職能

梅州市梅縣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能
(一)檢查、督促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區政府領導報告。
(二)處理政府各部門報送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的文電,草擬、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
(三)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相關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綜合協調、督促相關應急管理工作。
(五)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之間、區政府與上下級之間,區政府與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的各種關係,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六)負責區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工作。
(七)負責服務、處理地方金融工作,制定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工作計畫,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機構金融風險工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辦理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協助辦理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工作。
(九)及時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向區政府報告來信來訪中的重大情況和問題。
(十)做好行政後勤事務工作,管理政府大院,為區政府領導服務。
(十一)負責區政府入口網站管理工作。
(十二)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股:

負責文電收發、分送、歸檔;上級來文的管理、使用、保密;負責區政府及區政府辦公室檔案、會議材料等的起草、審核、列印、校對;印鑑管理與使用;公文的督辦、催辦;處理人事、工資編制等事項;辦理和保管出國、出境護照;負責正、副區長辦公室的內勤工作;區委、區政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陳明 聯繫電話)行政股:
負責五套班子的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機關及有關單位的辦公經費、業務經費的報批、劃撥、審核、報銷以及工資發放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好區委、區政府領導用車和行政工作用車的使用、維修、用油和辦理有關手續;負責會議室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的供水、供電、衛生、綠化和保全工作;負責聯繫房管部門,協助做好有關房產方面的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職工的戶口登記和管理工作等。
(負責人:胡志遠 聯繫電話:)
綜合股:
協助撰寫或修改區政府有關工作或活動的領導講話稿和年鑑等材料;收集、綜合、整理並按上級要求上報政府工作的信息、資料等;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資料;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事務。
(負責人:王杞龍 聯繫電話:)
區文教股:
協助分管副區長及辦公室分管領導做好管理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方面工作;深入文教系統各部門調查研究,收集文字、數字等信息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協調文教系統各部門間的關係,溝通信息,共同完成有關工作任務;完成分管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古麗娜 聯繫電話
區經協體改股:
負責本區橫向經濟聯合、對口幫扶協調管理工作;配合協助開展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橫向經濟聯合、經濟技術協作方針政策和經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
(負責人:白月靈 聯繫電話)
區督辦股:
負責區政府各項決議、決定和重要工作部署貫徹執行情況的督查、催辦工作;負責區政府常務會議和綜治相關工作;協助分管領導到基層進行調查研究、現場辦公的同時,就一些有關事項進行督促;負責對督查事項的信息反饋,向主管領導提供有價值的情況、問題和建議;協同有關單位按照領導批示,共同查辦落實事項,發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負責人:陳宇帆 聯繫電話:)
區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區政府領導處置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牽頭做好突發事件前期處置與救援等工作,協助做好善後處理及恢復重建等工作;辦理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有關應急工作的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組織有關方面研究提出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做好應急預案制定、應急保障和風險排查等工作;指導各部門應急管理體系、應急平台建設,協調和督促檢查相關應急管理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和對區政府領導以及辦公室的值班服務;及時掌握和報告國內外等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市政府上報相關緊急重要事項;承辦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廖偉傑 聯繫電話)
區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和省有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指導、檢查、協調、監督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處理民眾有關反走私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有關部門查處舉報的走私販私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的突發事件;調研、收集有關走私、反走私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販私活動的特點、規律,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區政府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承擔區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負責人:宋舉生 聯繫電話:)
區法制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中的具體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辦理政府各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向區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各鎮政府及區政府工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政府工作部門開展依法行政工作;辦理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市法制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管新雄 聯繫電話)
區金融服務辦公室:
負責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的支持;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制定地方金融業發展的工作計畫;負責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機構金融風險,整頓與規範金融秩序,加強社會信用建設工作;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研究擬定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規劃和措施,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協助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和再融資工作;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金融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人:李文杰 聯繫電話)
區政府系統黨委:
負責管理政府系統以及辦公室機關黨務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負責人:梁新強 聯繫電話:)
直屬機關武裝部:
負責區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民兵組織管理,整頓和軍事訓練;負責做好徵兵工作、退伍軍人預備登記工作和民兵預備役戰備勤務工作;負責抗洪搶險、撲救山火等工作。
(負責人:潘偉炬)

領導分工

區委副書記、區長
陳志寧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謝文威
副區長
李丹玲
曾慶輝
李義明
黃增國
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
黃黎明
副區長(掛職)
張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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