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

根據《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梅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方案〉的通知》(梅市發〔2009〕63號)和廣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梅州市政府派出機構設定和調整事業單位隸屬關係的批覆》(粵機編辦〔2009〕347號),設立梅州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為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協調聯絡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收集、整理、上報深圳的社會、經濟、科技等信息,為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經濟協作等信息服務。

(二)負責指導和協調梅州市所屬駐深機構的有關工作,協助做好維穩信訪工作。

(三)負責與梅州籍華僑港澳台同胞及在深圳的梅州籍各界知名人士和曾在梅州工作過現在深圳居住的老同志的溝通聯絡,為其提供各項服務及有關事宜。

(四)負責內引外聯和招商引資工作,為梅州經濟發展服務。

(五)負責市領導及各部門有關人員到深圳公務的聯絡、接待和服務。

(六)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事、文秘、工資、檔案、會務、檔案收發、保密、信息、紀檢監察、計畫生育、黨務、工、青、婦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市領導及各部門有關人員到深公務的聯絡、接待、服務;承擔與在深圳的梅州籍各界知名人士和曾在梅州工作過現在深圳居住的老同志的溝通聯絡;指導、協調市、縣(市、區)駐深機構的有關工作;協助做好維穩信訪工作。

(二)招商引資科。

負責內引外聯、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聯繫與深圳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關係,廣泛收集、整理、上報各種有關信息、資料;負責與梅州籍華僑港澳台同胞的聯絡溝通,提供合作信息,協助開展國內貿易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在深圳市推介梅州市名、優、特、新產品,拓寬梅州產品的銷售渠道。

(三)財務科。

負責編制機關會計報表、財產物資及經營成本的核算和資產管理。

(四)管理科。

負責辦事處的財產和物業租賃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駐深圳辦事處(含駐東莞辦事處)機關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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