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核泄漏又稱核能外泄,是發生於核能反應爐故障時,嚴重的後遺症。核能外泄所發出的核能輻射雖遠比核子武器威力與範圍小,但是卻相同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生物傷亡。
引發原因
核能外泄最主要原因,就是核子反應爐核心冷卻系統故障,導致控制輻射的相關設備失常。雖說核能外泄不一定全然包括核子災害,但是已經是已知核能套用上的最大環保隱憂。另外,核能外泄雖也可指使用核能發電的航海器具所發生的災害﹔尤其是潛艦,不過一般說來是指用來發電的核能電廠發生的核熔毀事件,例如:車諾比核事故。
主要危害
核泄漏一般的情況對人員的影響表現在核輻射,也叫做放射性物質,放射性物質可通過呼吸吸入,皮膚傷口及消化道吸收進入體內,引起內輻射,外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使人員受到外照射傷害。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致癌、致畸風險越大。
放射性物質可通過呼吸吸入,皮膚傷口及消化道吸收進入體內,引起內輻射,y輻射可穿透一定距離被機體吸收,使人員受到外照射傷害。內外照射形成放射病的症狀有:疲勞、頭昏、失眠、皮膚發紅、潰瘍、出血、脫髮、白血病、嘔吐、腹瀉等。有時還會增加癌症、畸變、遺傳性病變發生率,影響幾代人的健康。一般講,身體接受的輻射能量越多,其放射病症狀越嚴重,致癌、致畸風險越大。
應對方法
應對態度
對核泄漏,我們應該樹立正確的態度,做到:
●不輕信—要以政府發布的信息為準,不信謠,更不要傳謠。
●不恐慌—學習核電科普知識,掌握正確的防護方法,不驚慌失措。
●不盲目—服從職能部門的統一指揮,不自行其是、盲目行動。
應對方式
一旦發生核泄漏,政府會儘早發布警報。我們應該聞警而動,做到如下幾點:
●戶外人員應儘快進入室內,關好門窗,不要隨便外出。
●注意廣播、電視等媒體對事故的跟蹤報導,等待通知。
●按規定及時服用預防藥,不要動用污染區的水和食品等。
●需要撤離時,應服從職能部門的安排,攜帶適量必需品,鎮靜、有序地撤離到指定地點,不擅自行動。
●污染區內撤出的人員,應及時洗消去污,並積極配合醫療部門進行體檢。
全球核泄漏事故
1979年3月28日三哩島核電站事故1979年3月28日三哩島核電站事故:三哩島核電站2號反應堆發生的放射性物質外泄事故是美國歷史上最為嚴重的核電站事故,儘管此次事故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1966年1月17日帕利馬雷斯氫彈事故在西班牙海岸上空進行加油時,美國一架B-52轟炸機與KC-135加油飛機發生相撞。撞擊之後,加油機徹底毀壞,B-52轟炸機慘遭解體,所攜帶的4枚氫彈“逃離”破裂的機身。其中兩枚氫彈的“非核武器”撞地時發生爆炸,致使490英畝(約合2平方公里)的區域被放射性鈽污染。搜尋人員在地中海發現了其中一個裝置。
1986年4月26日車諾比核泄漏事故車諾比核泄漏事故被稱之為歷史上最嚴重的核電站災難。1986年4月26日早上,車諾比核電站第4號反應堆發生爆炸,更多爆炸隨即發生並引發大火,致使放射性塵降物進入空氣中。據悉,此次事故產生的放射性塵降物數量是在廣島投擲的核子彈所釋放的400倍。
1968年1月21日圖勒核事故
由於艙內起火,美國一架B-52轟炸機的機組人員被迫作出棄機決定,在此之前,他們本可以進行緊急迫降。B-52轟炸機最後撞上格陵蘭圖勒空軍基地附近的海冰,導致所攜帶的核武器破裂,致使放射性污染物大面積擴散。
1957年10月10日溫斯克爾大火
位於坎伯蘭郡附近的一個英國核反應堆石墨堆芯起火釀成核災難。大火導致大量放射性污染物外泄。此次核災難是三英里島核電站事故發生前最為嚴重的反應堆事故。
1987年9月13日戈亞尼亞核事故
在巴西的戈亞尼亞,一名垃圾場工人撬開了一個廢棄的放療機,並拆掉了一小塊高放射性的氯化銫,災難就此降臨到這座城市,當時共有超過240人受到核輻射。由於被放射性材料的亮綠色矇騙,孩子們用手接觸並塗抹在皮膚上,導致幾個街區污染,不得不拆除。
1993年4月6日托木斯克-7核爆炸
這起發生在西伯利亞托木斯克的核事故是由硝酸清洗容器時發生爆炸導致的。爆炸致使托木斯克-7的回收處理設施釋放出一個放射性氣體雲。
1985年8月10日K-431核潛艇事故
在符拉迪沃斯托克(K-431核潛艇)補充燃料過程中,E-2級K-431核潛艇發生爆炸,放射性氣雲進入空中。10名水兵在這起核事故中喪命,另有49人遭受放射性損傷。
1999年9月30日東海村核事故
發生在東京東北部東海村鈾回收處理設施的核事故是日本歷史上最為嚴重的核災難。事故發生時,工人們正在混合液體鈾。
在巴納貝利核實驗過程中,美國內華達州加卡平地地下一萬噸級當量核裝置發生爆炸,實驗之後,封閉表面軸的插栓失靈,導致放射性殘骸泄漏到空氣中。現場的6名工作人員受到核輻射。
日本福島核電站泄露事故
地震引發核反應堆爆炸
2011年3月12日,日本經濟產業省原子能安全和保全院宣布,受地震影響,福島第一核電站的放射性物質泄漏到外部。福島核電站一號發電機在11日大地震時,緊急狀態時應向反應堆注入冷卻水的水泵未能正常工作,也無法啟動應急電源。所以該核反應堆喪失了安全性,反應堆容器內的壓力異常上升,12日上午東電公司派遣員工進行壓力釋放作業。
在事故發生前,已經成功地釋放出水蒸氣。
12日東京時間下午3時36分左右,東京電力福島核電站第一號發電機車間附近,“嗵”的爆炸聲音伴隨著白色煙霧,核反應堆車間和配套車間被爆炸吹開,散落物體灑落周邊。
在一號發電機車間內,由於壓力異常上升,有該公司兩名員工和合作公司兩名員工在實施釋放蒸汽作業。這四人均負傷,在送往醫院途中。
福島警察廳宣布,已經觀測到核電站周邊輻射強度為1000毫西威特(核輻射單位)。福島警察廳要求核電站周邊半徑10公里的人員立即撤退至安全地帶。
日本首相菅直人在8.9級地震發生後已經警告福田一號的一個核反應堆可能發生泄露,而該核反應堆距離東京只有150英里。這個在太平洋海岸邊的核反應堆的冷卻設施在地震後發生損毀。在試圖向冷卻系統輸送電力失敗後,核反應堆的壓力持續上升,放射性物質達到了平時的1000倍。而在爆炸前,工人們正在努力的修復冷卻設施,來降低損壞的核反應堆中的壓力。
同時,還有一個原子反應堆在地震後也面臨著冷卻問題。工人們正在試圖冷卻並穩定反應堆核心。
緊急疏散
為防止核反應堆容納器內的氣壓上升導致破損,保全院下令東京電力公司釋放反應堆容納器的蒸氣。日本首相菅直人12日上午也對福島第二核電站發布了“核能緊急事態宣言”。
菅直人下令,12日凌晨5時44分起,建議居民疏散避難的範圍從第一核電站半徑3公里以內擴至10公里。福島縣政府12日也要求以第二核電站為中心半徑3公里之內的居民疏散。最新訊息稱,該縣疏散避難者已達10萬人。
歷史事故
自20世紀九十年代以來,日本因各種原因發生多起核安全事故,其中主要包括:
1995年12月8日,位於福井縣敦賀市的日本首座快中子反應堆“文殊”號的冷卻材料液態鈉嚴重外泄,導致反應堆被迫關機檢修。此後,“文殊”號一直處於停運狀態。
1997年3月,設在茨城縣東海村的核廢料再處理工廠發生爆炸,致使數十名員工受到輻射。
1997年4月14日,設在日本福井縣敦賀市的新型核燃料轉換實驗反應堆發生泄漏事故。
1999年7月12日,日本原子能電力公司所屬敦賀核電站2號機組的加壓水型輕水反應堆的冷卻系統發生冷卻水泄漏事故。調查人員隨後在檢查中發現,冷卻系統中一段用於連線兩個熱交換器的L型不鏽鋼管出現了一條長8厘米、寬0.2毫米的裂縫。
1999年9月30日,日本茨城縣東海村一家核燃料製造廠發生核物質泄漏事故,造成兩名工人死亡,數十人遭到不同程度輻射,30多萬當地居民在屋內避難。
2004年8月9日,日本關西電力公司位於東京以西約350公里處的美濱核電站3號機組渦輪室內發生蒸氣泄漏事故,導致4人死亡、7人受傷。
2006年4月11日,正處於試運行階段的日本首個快中子增殖核反應堆的核廢料再處理工廠發生含放射性物質的水泄漏事故。
2006年5月22日,福島第一核電站6號機組發生放射性物質泄漏事故,但未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
2007年1月14日,福井縣大飯郡高濱核電站發生含微量放射物質的水泄漏事故,泄漏的水濺到現場的4名作業人員身上,但未對他們的健康和周圍環境造成影響。
2007年9月3日,福井縣的大飯核電站1號反應堆發生漏水事故,核電站方面隨即關閉了漏水的過濾器的閥門。
2009年10月8日,位於福井縣敦賀市已被廢棄的“普賢”號核反應堆發生含放射性物質的重水泄漏事故,其中所含的放射性物質導致一名職工氚濃度檢測指標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