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負責註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東鄉縣境內設立企業的審批工作。
3.協助企業申辦進出口經營權,辦理出口退稅有關工作,協調、組織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商品交易會(博覽會)。並為企業提供政策、信息服務。指導和管理縣域企業進出口工作。
4.負責東鄉縣國外經濟合作工作,辦理國內人員到外國勞動就業(出國勞務),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項業務的管理。
5.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2.負責註冊資本1000萬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資企業在東鄉縣境內設立企業的審批工作。 3.協助企業申辦進出口經營權,辦理出口退稅有關工作,協調、組織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外大型商品交易會(博覽會)。 4.負責東鄉縣國外經濟合作工作,辦理國內人員到外國勞動就業(出國勞務),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項業務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