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監督、檢查東興市的防震減災工作,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2、編制東興市的防震減災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建立東興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按照全區地震監測網(站)建設規劃,負責統一規劃東興市的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實現資源共享;強化東興市內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的震情跟蹤;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監測環境。
4、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管理東興市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東興市內地震烈度區劃分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東興市內地震災害預測;制定東興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
5、承擔東興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能;負責震情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計畫。
6、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地震緊急救援體系。協助東興市人民政府建立重點監視防禦區的地震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系統。
7、負責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地震技術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和執行監督;管理地震計量工作。
8、推進地震科學現代化,組織開展地震科學技術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廣套用。
9、負責全市防震減災工作。
10、承擔東興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介
東興市地震局局長:李明,男,1956年8月30日出生,壯族,籍貫廣西扶綏,1991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本科畢業,1975年8月參加工作,2004年9月調任東興市地震局局長至今。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東興市地震局設2個內設機構。1.綜合股
負責機要、文秘、震情值班安排、文書檔案處理、財務管理、協助開展地震科普宣傳等日常工作、承辦市防震減災指揮機構的日常、災情處理事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日常處理工作。
2.抗震設防股
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並監督其實施;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烈度區劃成果的套用,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起草防震減災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工作,並按照有關規定審核防震減災宣傳報導;負責統一規劃本行政區域內的地震台網(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的監測預報工作;負責地震震情的通報和災情速報工作;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地震應急指揮系統資料庫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