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明友

朱明友,山東濱州市公證處原主任、二級公證員。利津縣北宋鎮西朱村人,1944年12月生,大專學歷,中共黨員。

人物介紹

1961年11月參加工作,在內蒙古甘河林業局任職;1981年1月至1993年3月在惠民地區司法局任助檢員;1983年4月起先後任濱州市公證處公證員、主任,兼任山東省公證員協會理事,濱州地區台胞台屬聯誼會理事,青島、淄博仲裁委仲裁員。1999年1月退居二線。

主要作品

多年來,朱明友撰寫了《淺談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公證》等數十篇論文,有多篇在省級以上報刊發表,其中《一件提存公證的啟示》發表在《山東法制報》上,被《中國律師報》轉載。先後7次被評為地、市先進工作者,5次被評為優秀共產黨員,榮立三等功1次;1992年被評為全國優秀公證員;1993年濱州地區司法局作出向朱明友學習的決定;他先後被濱州地委、行署和司法局授予“十佳幹警”、“十佳法律工作者”稱號。參加了山東省公證員第一、二、三次代表大會和全國公證質量評比表彰大會。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