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簡介 | 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系1997年3月27日經遼寧省人民政府“遼政〔1997〕57號”文批准,由本溪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本鋼集團”)以其擁有的煉鋼廠、初軋廠及熱連軋廠有關經營鋼鐵板材業務的資產及負債進行重組,採用募集設立方式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B股),於1997年6月27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本鋼板材於1997年6月10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B股40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港幣2.38元;於1997年11月3日成功地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120,000,000股,每股發行價人民幣5.4元,A股於1998年1月15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總股本為1,136,000,000股,其中發起人出資616,000,000股。根據本鋼板材關於股權分置改革的相關股東會決議、《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遼寧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本鋼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本鋼板材唯一的非流通國有法人股東本鋼集團為獲取所持股份的流通權,於2006年3月14日以其所持有的本鋼板材股份616,000,000股中的40,800,000股向本鋼板材A股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各股東所持股份已於同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完畢,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本鋼板材總股本未發生變化。本鋼板材於2006年7月6日獲得中國證監會於2006年6月30日簽發的證監公司字(2006)126號文,該文核准本鋼板材向本鋼集團發行20億股人民幣普通股用於收購本鋼集團的相關資產;同日,本鋼集團獲得中國證監會簽發的“證監公司字(2006)127號”文,該文同意豁免本鋼集團因取得公司發行的20億股新股導致持股數量達到25.752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82.12%)而應履行的要約收購義務。2006年8月28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批准,本鋼板材完成了本次發行新增20億股份的登記及股份限售。2006年9月28日,本鋼板材本次非公開發行新增股份上市手續獲得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批准。本次發行股票面值:1.00元/股;本次新股發行價格:4.6733元/股;本次新增股份為有限售條件股份,自登記至本鋼集團賬戶起,即2006年8月28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本次發行新增股本的出資方式為本鋼集團鋼鐵主業2006年5月31日淨資產值10,097,917,959.13元(即鋼鐵主業的收購價格),折股價格為每股4.6733元,鋼鐵主業淨資產與投入股本差額部分分別形成公司資本公積7,346,600,000元、對本鋼集團負債751,317,959.1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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