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城市綠線的劃定、監督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綠線,是指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線,包括已建成綠地的控制線和規劃預留綠地的控制線。
第三條 市城鄉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市綠線管理工作,其所屬的市城市綠化管理機構具體負責城市綠線的日常管理工作。
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林業、交通、水務、房產、旅遊、國土資源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城市綠線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城市綠線管理堅持科學劃定、嚴格控制、有效保護的原則。
第五條 市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國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綱要》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報經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市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城市綠化目標、布局和綠地面積,並確定城市綠線。
第六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準確提出不同類型城市綠化用地的界線、規劃綠地率控制指標和綠化用地界限的具體坐標。
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根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綠地布局,提出綠化配置的原則或方案,劃定綠地界線。
第七條 下列區域應當劃定城市綠線:
(一)現有的和規劃的公園綠地、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及其他綠地;
(二)河流、湖泊、水塘、濕地、山體等城市景觀生態控制區域;
(三)散生林植被、古樹名木規定的保護範圍;
(四)其他對城市生態和景觀產生積極作用的區域。
第八條 城市綠線範圍內的單位自用綠地,由市城市綠化管理機構登記造冊並存檔,建立數位化管理平台,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確定管理責任單位。城市綠線範圍內的規劃綠地,由市城市綠化管理機構負責監督管理。
第九條 城市綠線範圍內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居住區綠地、單位附屬綠地、道路綠地等,應當按照《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公園設計規範》等規定標準進行綠地規劃和建設。
第十條 城市綠線劃定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為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市綠化條例》的規定變更城市綠線:
(一)修編城市規劃對城市用地布局進行調整,使城市綠地發生變化,需要根據新的規劃對城市綠線作相應調整的;
(二)經論證的城市重要基礎設施的布局占用城市綠地,需要對城市綠線作相應調整的;
(三)其他經論證確有必要調整城市綠線的。
變更城市綠線不得減少綠地面積。
第十一條 新建工程項目的用地選址,不得占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的綠地。
城市綠線範圍內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以及批准的規划進行開發建設。
第十二條 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臨時占用城市綠線內用地的,應當制定綠地保護、占補恢復賠償方案,報規劃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城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建設項目在申請建設用地或建設工程許可時,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同時界定綠地率和綠地的地理坐標,劃定城市綠線。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許可確定城市綠地要求標準,委託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
第十四條 居住區綠化、單位綠化及各類建設項目的配套綠化都應當達到《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的標準。
各類建設工程應當與其配套的綠化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達不到規定標準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條 城市綠線內所有綠地、植被、綠化設施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植、砍伐、侵占和損壞,不得改變其綠化用地性質。
第十六條 城市綠線範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應當依法徵收,違法建築應當依法拆除。
第十七條 占有、使用綠線範圍內綠地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當按照城市規劃主管部門確定的管護職責,做好綠地維護工作,不得棄置或疏於管理。
第十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綠線範圍內從事攔河截溪、取土採石、設定垃圾堆場、排放污水以及其他破壞綠地的行為。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造成綠地、綠線損壞的,由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規定,由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二條 規劃主管部門及所屬城市綠化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城市綠地嚴重缺失的,由具有行政處分權的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本溪滿族自治縣、桓仁滿族自治縣的城市綠線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
國家園林城市
城市綠線管理 * 嚴格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制度,按照《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園林城市否決項(一)尚未編制(或修編)完成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或未按照《城市綠線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2號)要求劃定綠線,並在至少兩種 ...
設立目的 標準 指標解釋 指標表 批次名單 -
漂流[戶外運動]
項目介紹漂流駕著無動力的小舟,利用船槳掌握好方向,在時而湍急時而平緩的水流中順流而下,在與大自然抗爭中演繹精彩的瞬間,這就是漂流...
項目介紹 河道選擇 工具種類 安全知識 主要景點 -
漂流
釋義【拼音】:piāoliú【釋義】:1. [be driven by the current;drift about]:漂在水...
項目介紹 河道選擇 工具種類 安全知識 主要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