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體制
朝 鮮
國防體制
領導指揮機關為總參謀部和總政治局。常備武裝力量為人民軍,分陸、海、空3個軍種。實行義務兵役制。服役期:陸軍5~8年,海軍5~10年,空軍3~4年。軍官軍銜3等15級。將官以上分大元帥、元帥、次帥、大將、上將、中將、少將,校官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分為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軍費與預算
以下數據引自《世界軍事年鑑》及《倫敦國際戰略研究所》等資料,僅供參考。
軍 費 比 例
年度 國內生產總值(億美元) 軍費開支(億美元) 軍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百分比(%)
1991 204.5 54.5 26.65
1992 211 55 26.07
1993 208 53 25.48
1994 210 56 26.67
1995 210 52 24.76
1996 - 24* -
*表示國防預算
總兵力105.4萬人(現役)。陸軍92.3萬人;海軍4.6萬人;空軍8.5萬人;預備役約80萬人;準軍事部隊約391萬人。
陸軍武器裝備:坦克和裝甲車輛6140輛以上;火炮約24100門。飛彈:地對地飛彈發射裝備80餘部;反坦克飛彈若干枚;防空飛彈1萬枚以上;
海軍武器裝備;海軍各型艦艇約800艘。水面艦艇約710艘;潛艇:常規潛艇80餘艘。岸防武器:岸對艦飛彈若干枚;海岸炮若干門。
空軍武器裝備:空軍各型飛機1500餘架。作戰飛機690餘架;支援保障飛機810餘架。飛彈:空對空飛彈若干枚;防空飛彈發射裝備30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