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包裝

服裝包裝起初只是為了保持服裝數量與質量的完整性,隨著社會發展,現在服裝包裝已直接影響到產品的價值與銷路,因此服裝包裝是服裝行業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組成部分。

服裝包裝起初只是為了保持服裝數量與質量的完整性,隨著社會發展,現在服裝包裝已直接影響到產品的價值與銷路,因此服裝包裝是服裝行業中不可缺少的必要組成部分。

分類

服裝包裝下屬分類包含襯衫包裝、服飾包裝、內衣包裝、T恤包裝等子行業類別,就一般情況而言,服裝包裝分為內外兩部分,另包含終端包裝。
內層包裝主要作用是保持服裝數量方便運輸和清點方便,是服裝貯存、運輸的保障。這類包裝材料上多採用opp或cpp透明塑膠,除少數大品牌外一般印刷比較簡單,甚至是沒有任何印刷的透明塑膠袋。
外層包裝,一般採用瓦楞紙箱、木箱、塑膠編織袋三種方式,便於運輸、貯存,同時要採取相應的防潮措施。一般印刷簡單,只要可以反映內容物基本信息即可。
終端包裝(即服飾用購物袋),主要用於展示和便於客戶攜帶。因此這層包裝印刷相當精美,同時樣式設計上也多種多樣,服裝企業一般將此類包裝列為企業vi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部分包裝從材料到形式到印刷都非常的多樣化。從材料看紙質的,塑膠的,布質的是最常見常用的三類。從形式看包括吊卡袋,拉鏈袋(三封邊),手提式等常見形式。從印刷上看則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

相關標準

國家有關方面的標準包括: FZ/T--80002-2008h和SN/T 0554-1996。即:《出口服裝包裝檢驗方法》和《服裝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FZ/T--80002-2008h:出口服裝包裝檢驗方法
 
前言
本標 準 是 根據GB/T 1.1- 1993《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單元:標準的起草與表述規則第1部分
標準編寫的基本規定》對前版標準進行修訂。本標準代替ZB Y75 012-86(出口服裝包裝檢驗方法》。
在修 訂 本 標準過程中,我們補充了塑膠編織袋包裝、裝箱檢驗增加了抽樣方法、結果判定,使本標
準更加完善,更加適應我國出口服裝包裝的檢驗。
本標 準 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提出。
本標 準 起 草單位:天津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本 標 準 主要起草人:沈奕潤。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服裝內、外包裝要求及抽樣方法、檢驗程式和結果判定.
本標準適用於各類出口服裝的包裝檢驗。
2 引用標準
下列 標 準 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
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 /T 0 553-1996 出口服裝檢驗抽樣方法
3 抽樣
按照SN/T 0553進行抽樣。
4 檢驗
4.1 外包裝檢驗
4.1.1 紙箱
a) 紙 箱應 保持內外清潔、牢固。乾燥,適應長途運輸。
b) 紙 箱 應襯墊防潮材料,具有保護商品的作用。
c) 箱 底 箱蓋封口嚴密、牢固,封箱紙貼正,兩側下垂10c m,
d) 內 外 包裝大小適宜。
e) 加 固 帶要正,鬆緊適宜,不準脫落,卡扣牢固。
4.1.2 木箱
a) 木板要清潔,蟲蛀、發霉、潮濕、腐朽的木箱不準使用。適應長途運輸。
b) 木箱內不得露釘尖。
c) 箱內應襯墊防潮材料,具有保護商品的作用。
d) 加固帶要正,鬆緊適宜,不準脫落,卡扣牢固。
4.1.3 塑膠編織袋包裝
a) 塑 料編 織袋內外清潔,無污染,包裝袋應牢固,平整,適應長途運輸.
b) 封 口 要嚴,商品不漏失,編織袋無破裂。
4. 1.4 嘜頭標記
箱( 袋 )外嘜頭標記要清晰、端正,不得有任何污染。
4.2 內包裝檢驗
4.2.1 門實物裝入盒內鬆緊適宜,有衣架的要端正平整。
4.2.2 紙包折要端正,綑紮適宜。
4.2.3 盒(包)內外清潔,乾燥
4-2.4 盒(包)外標記字跡清晰。
4.2.5 膠袋大小須與實物相適應,實物裝入膠袋要平整,封口鬆緊適宜,不得有開膠、破損現象
4.2.6 膠袋透明度要強,印有字跡圖案的要求清晰、不得脫落,並與所裝服裝上下方向一致。
4. 3 裝箱檢驗:包裝的數量、顏色、規格、搭配應符合要求。
5 結果判定
5.1 內外包裝箱(袋)破損、潮濕、嚴重污染、箱體變形、標記刷錯、加固帶脫落、木箱腐朽、霉變、蟲蛀等
l}響服裝質量及運輸的判全批不合格。
5.2 裝箱不符合要求的判全批不合格。
SN/T 0554-1996
 SN/T 0554-1996:服裝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
服裝國家標準
 GB/T 22700-2008《水洗整理服裝》、GB/T 1335-2009《服裝號型》、GB/T 2664-2009《男西服、大衣》、GB/T 2665-2009《女西服、大衣》、GB/T 2666-2009《西褲》 、GB/T 22849-2009《針織T恤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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