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服裝中性包裝包括無牌服裝中性包裝和定牌服裝中性包裝兩種,前者是指服裝包裝上既無生產國別和廠商名稱,又無商標、品牌;後者是指服裝包裝上僅有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但無生產國別和廠商名稱。
目的
採用服裝中性包裝,是為了打破某些進口國家或地區的歧視和限制以及適應轉口銷售的需要,是出口國家擴大出口、促進銷售的一種手段。一般情況下,在我國生產的服裝,包裝上必須註明“中國製造”字樣,但有時應買方的要求,在服裝的內外包裝上都不註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名,即使用中性包裝。這種做法在國際上屢遭非議,應該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