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民事行為能力有以下幾種
1、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十八周歲以上的成年人;②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不受他人的意志約束。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十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②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的人同意。否則其進行的民事活動無效。
3、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包括:①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獨立進行民事活動,必須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否則其進行的民事活動無效。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的行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