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是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按照會計工作的內容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情況,將會計機構的工作劃分為若干個崗位,並按崗位規定職責進行考核的責任制度。

崗位責任

會計人員崗位一般可分為:會計主管、出納、固定資產核算、工資核算、往來核算、總賬報表、稽核、檔案管理等崗位。

會計主管崗位責任

1、具體領導學院的財務管理工作,對各項財務會計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檢查、總結。積極宣傳,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2、組織、制定財務會計制度,並督促貫徹執行。隨時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發現違反財經紀律財務會計制度的,要及時制止和糾正,重大問題要及時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要認真總結經驗,不斷地修訂和完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

3、組織編制各期預決算,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畫,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合理使用資金。

4、負責向學院領導報告經費收支情況,以便領導進行決策。要按照會計制度和上級規定,及時報送會計報表。

5、組織會計人員學習政治理論和業務知識,負責會計人員考核,建立學習制度,不斷提高會計人員政治業務水平。

出納崗位責任制

1、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算制度規定,根據稽核人員審核簽章的收付款憑證,進行覆核辦理款項支付,對於需要開支的重大項目,必須經過會計人員和學院領導審核簽章方可辦理。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定限額。超過部分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現金。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賬支票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款項用途、簽發日期,並由領用支票人在專設登記簿上籤章。

2、根據己經辦理完畢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餘額。現金賬面餘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核對相符,銀行存款的賬面餘額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賬戶出租,出借給任何單位或個人辦理結算。

3、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出納人員所管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對於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辦理領用,註銷手續。固定資產核算崗位責任制

1、負責本院固定資產增加減少核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固定資產管理實施辦法,對固定資產實行分類編號,加強管理。

2、負責固定資產的明細核算,編制固定資產報表,對購置、調入、調出、報廢的固定資產,要督促有關部門或人員辦理會計手續,做到賬物相符。

3、 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固定資產盤點,年終進行全面清查,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等情況,要查明原因,弄清責任,按規定的審批許可權辦理報批手續。發現有多餘、閒置以及保管使用維護不當的固定資產,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提出改進意見。

工資核算崗位責任制

1、執行工資政策,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做好工資發放工作,做到準確無誤。

2、根據實有職工人數、各種津貼、補貼標準、各種代扣代繳款及勞資處的工資變動通知單等,編制請示報告,經領導批准後及時填制工資表,交至工資開戶行。

3、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費。

4、向職工宣傳交繳養老金、失業金及醫療保險金、大病救濟金的意義。按時完成收繳工作。往來結算崗位責任制

1、建立往來款項清算手續制。對應收應付,備用金等往來款項,要建立必要的清算制度,加強管理及時清算。

2、對預借的差旅費,要督促及時辦理報銷手續,收回餘額,不得拖欠,不準挪用,要按照規定開支標準,嚴格審查有關支出。

3、按照單位和個人分別設定明細賬。根據審核後憑證逐筆順序登記,並經常核對餘額,年終要抄列清單。並向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

總賬報表崗位責任制

1、根據規定的會計科目,設定總賬賬戶。按照採用的會計核算形式及時記賬。月份終了,要編制總賬科目餘額表試算平衡,並與有關明細賬核對,保證賬賬相符。

2、每月終了,要根據總賬和有關明細賬的記錄,編制資金平衡表,學院收支總表等其他會計報表。

3、按季、年編寫財務說明書,註明報告期內各項經費收支情況,重大問題要詳細說明情況,同會計報表一併上報。

4、負責記賬憑證的編號、整理、裝訂,集中保管。年終辦完決算後,應將全年的會計資料收集齊全,分類排列,以便查閱,要歸檔的會計資料應按規定及時整理歸檔。

稽核崗位職責

1、審查各項開支計畫,按照上級規定要求審查各項計畫指標的計算是否正確,指標之間是否銜接平衡,計畫是否切實可行。發現問題,要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2、審查各項財務開支,根據省財政每月撥入的經費,要逐筆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的開支,應提出意見,並向領導匯報。

3、審核會計憑證和報表,審核會計憑證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備,數字是否正確,會計科目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4、審核會計報表是否符合編制要求,發現問題和差錯,及時通知有關人員查明原因更正處理。

基本目標

一、按照國家財政制度規定,認真編制並嚴格執行預算。

二、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本單位各項業務收支進行記帳、算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按期提出會計報表。

三、對本單位各項業務收支實行會計監督,監督、檢查本單位有關部門的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收發計量、檢驗等工作。

四、嚴格執行國家各項財經制度,遵守費用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財會制度的行為,有權拒絕付款、報銷和拒絕執行,並向本單位領導人或上級機關報告。

五、定期檢查和分析財務計畫、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的潛力,考核資金使用使用效果,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六、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基本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與一般的崗位責任制相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性:一是業務性;二是政策性;三是相互制約性。由會計工作的特性所決定,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必須遵循如下原則:

1、合法性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財政部2001年6月22日頒布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試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針對新時期會計工作的新特點,在內部會計控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規定,這些規定必須貫徹落實到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

2、全員性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約束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特權。要求會計人員認清分工與分權的道理,更新理念,變被動為主動,自覺貫徹落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3、全過程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相關崗位,並應針對業務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會計工作的各個環節。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涉及到業務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體現在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

4、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保證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定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綜合、稽核檢查等職務。

5、成本效益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合理設定會計崗位,既達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又避免人浮於事;既有利於會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又避免權責不分、互相推諉的現象。

6、不斷修訂和完善的原則: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尤其在當今,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新的會計政策不斷出台,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也應根據新的會計規範和規定而不斷修訂和完善。

控制點

1、不相容職務的分離:材料等物資的請購、採購、驗收和結算工作必須由不同的人員擔任,不得由一人包辦;實行錢、帳、物分管;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核算崗位人員不得兼管出納工作的現金收付、有價證券的保管等專項工作。

2、系統管理: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運行環境的設定,分配每個網路用戶的工作,負責系統的安全與保密,不得兼任其他帳務處理工作。

3、印鑑管理: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印鑑由財務負責人保管,臨時出差時,由其委託人代管;銀行印鑑私章必須由持有人自行保管。

4、工資核算:建立單位勞資部門、工資輸入人員、工資核算人員、財務負責人等多環節的監督體制。

5、票據管理: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實行重要空白票據的領購、使用登記制,嚴密手續,防患於未然。

6、收據管理:收據管理建立“票章分管”、領用登記和年內定期檢查、回收,前帳不收,新本不領制度。收據管理人員不得直接對外開具收據。

7、稽核檢查:建立稽核制度。稽核制度是指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指定專人(專職或兼職),對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的制度,包括事前審核和事後覆核。稽核人員應該是具備政治思想好、業務水平高、敢于堅持原則和事業心強等條件的會計人員擔任,不能隨意指派。在制定科室負責人的崗位職責時,應充分賦予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的稽核職能。

8、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做到制度化、條理化、科學化。按照“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的原則,做好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明確會計檔案的交接手續,嚴格會計檔案調閱登記制度和借還手續。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

《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配套指引》

財政部會計司《內部指引》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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