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局機關下設秘書股、法制宣傳股、公證律師工作股、基層工作股、紀檢監察室,轄有19個基層司法所(其中筠門嶺司法所、周田司法所、高排司法所、莊口司法所、西江司法所等5個司法所為副科建制),公證處、步雲律師事務所、昌遠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和“148”指揮中心、司法鑑定中心、。
工作職責
會昌縣司法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工作職責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規定,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全縣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縣的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工作。
(五)管理、監督、指導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司法助理員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本縣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管理、監督、指導全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負責和指導全縣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工作,負責醫患糾紛的專業調解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槍枝、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計畫財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
(十三) 指導、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的職責。
(十四)負責和指導全縣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工作的職責,負責醫患糾紛的專業調解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的職責。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黨總支書記、局長劉振元:主持黨總支、司法局全面工作,兼管財務、人事;
主任科員、普法辦主任歐來英:協助局長分管黨建、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縣”創建、統戰、老乾、關工委、團支部、綜合治理、和諧平安建設、婦女工作,聯繫文武壩司法所、右水司法所、高排司法所、曉龍司法所、珠蘭司法所;
副局長吳小鳳: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公證、律師管理、法律援助、學習調研、計畫生育,聯繫站塘司法所、中村司法所、洞頭司法所、富城司法所、永隆司法所;
副局長鍾斌:協助局長分管“法治縣”創建、基層、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司法鑑定工作、“148”法律服務指揮中心工作、法律服務流動工作站、醫患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工會,聯繫西江司法所、莊口司法所、莊埠司法所、白鵝司法所、小密司法所;
紀檢組長羅秀英:協助局長分管隊伍建設、紀檢監察、信訪、機關效能建設、果業開發工作,聯繫筠門嶺司法所、周田司法所、麻州司法所、清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