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需量

最大需量

最大需量是指計量在一定結算期內(一般為一個月)某一段時間(我國現執行15min)客戶用電的平均功率,保留其最大一次指示值作為這一結算期的最大需量。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時,客戶必須安裝最大需量表:需量電費=需量指針×倍率×需量電價。《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電價改革實施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514號)(下稱“514號文”)對企業的實際用電需量,超過了與電力公司訂立的契約限額,有另外一套標準。按514號文中的《銷售電價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如果用戶實際最大需量超過核定值5%,超過5%的部分,其基本電費加倍收取。

基本信息

影響因素

最大需量 最大需量
電網運行操作紛繁複雜,影響最大需量的因素有很多,找準這些因素,才能對最大需量進行有效控制。

1.電網檢修

每年的電網設備檢修中,調度都要進行大量的操作,在操作過程中的先後順序,都會影響最大需量。例如,l座l10kV變電所檢修,停送電操作時,是先轉移負荷,還是先停送l1OkV線路,對需量的影響是很大的。

2.事故處理

油田電網每年都會因異常天氣和外力破壞等原因發生各種事故,並且事故都帶有突發性。其中l1OkV線路和35kV線路跳閘時,常常造成所帶的變電所停電,在恢復送電時,時間的控制,運行方式的安排,都將涉及最大需量。可見,電網發生事故時,對最大需量的影響,必須通過認真總結,措施得當,才能加以控制。

3.處理缺陷

在電網的運行過程中,經常會遇到緊急缺陷的情況,對緊急缺陷進行停電處理時,根據現場情況有時需要擴大停電範圍,這就需要對運行方式進行調整,當進行以上操作相鄰系統需量空間於都不足時就會導致最大需量的發生。

4.系統接地

當35kV系統發生單相接地時,需要對接地故障點進行隔離,這就需要轉移負荷,在選線轉移負荷的過程中,如果調度未及時調整運行方式或遇到另一系統沒有需量空間的情況,如果直接將負荷轉移到沒有或需量空間裕度不足的系統,就會導致新的最大需量的發生。

5.電廠停機或出力調整

調度管轄著3座自備電廠,其中油田熱電廠由於省調的命令,發電機出力經常在晚22時以後進行調整,燃機電廠發電機是天然氣發電,由於天然氣壓力的不足,造成出力下降或當發電機發生故障停機、或者出力調整過多時,由於調度沒能及時得到相關的信息,錯過了負荷調整的最佳時間,經常造成最大需量的增加。

6.改變方式

由於電業局有檢修工作或處理緊急缺陷,防止主變過負荷,需油田轉移部分負荷,當運行方式改變後,調度需要做好記錄,並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因記錄不清,在進行其他工作操作時導致需量發生。

7.匯報不及時

當系統發生跳閘事故時,相關值班人員不能在第一時間將事故信息及時反饋給調度,當調度了解清楚事故相關信息後,已經錯過最佳負荷調整時間,需量已產生。

計量意義

供電部門計量最大需量主要有二個方面的考慮。

其一是增加電費收入。對執行“大工業電價”(二部制電價)的用戶,原基本電費是按變壓器的容量計算,各地區的基本電費收取標準不同,相應計算最大需量是的計算方法也不同。在華北地區是每千伏安18元,每千瓦27元。當用戶有大設備啟動或負荷調整不利時,會出現個別時段,或說某一時刻的有功功率達到最大值,這時供電部門就會按這個最大值--即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執行最大需量計算電費的前提是:用戶最大需量×27>用戶變壓器容量×18。當變壓器利用率超過67%或生產負荷有波動時,會出現電費按最大需量計算的方式,用戶會“虧”一些。【注意:標準規定為40%,而不是67%.】

其二是調節用電負荷,作到負荷平衡,有利於提高電網設備利用率。由於上面電費支出的加大,會使用戶增加“消峰添谷”,“平衡負荷”的意識,主動進行生產工藝改造;如果大家的負荷都平穩了,整個系統就平穩了,系統就不用考慮和預留備用容量,電網設備的利用率就提高了。

用電負荷計算

有功電錶以連續15分鐘穩定最大負荷記錄作為本月實際負荷的最大值,且只進不退,按此值對照MD進行收費。所以哪怕一個月中,只有15—20分鐘的負荷超出契約負荷,其餘時間負荷都很低或者根本不用電,則全月的基本電費就按最高負荷收費。
兩部制電價的電費包括電度電費、基本電費和功率因數調整電費。其中:
電度電費=電度電價×用電量,基本電費=基本電價×計費容量。
基本電費可按變壓器容量計算,也可按最大需量計算,按何種方式計費由客戶選擇,但客戶選定計費方式後,一年內不得更改。
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時,計費容量為變壓器和不通過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容量的總和。
(1)最大需量以用戶申請、電業部門核准數為準。超過核准數的部分,加倍收費;小於核准數時,按實際抄見千瓦數計算。
(2)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的用戶,凡有不通過專用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其最大需量應包括該高壓電動機的容量。用戶申請最大需量,包括不通過變壓器接用的高壓電動機容量(電動機千瓦視同千伏安)。低於變壓器容量(千伏安視同千瓦)和高壓電動機容量總和的40%時,則接容量總和的40%核定最大需量。由於電網負荷緊張,電業部門限制用戶的最大需量低於容量40%時,可以按低於40%核定最大需量。
(3)高壓供電客戶的最大需量不得小於受電變壓器容量(包括不經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的40%,但不得大於契約供電容量;
(4)低壓供電客戶的最大需量在50kw至契約供電容量之間調整;
(5)對有兩路及以上進線的用戶,如因電業部門有計畫的檢修或其它原因造成用戶倒用線路而增大的最大需量,其增大部分可在計算用戶當月最大需量時合理扣除。
按最大需量計算基本電費時,計費容量為供電部門安裝的最大需量表記錄的最大需量。③功因數調整電費=(電度電費+基本電費)×功率因數調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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