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情概況
該行政村隸屬紅河縣垤瑪鄉,地處鄉西邊,距鄉政府所在地10.00公里,到鄉道路為彈石公路,交通方便,距縣119公里。東鄰垤瑪村委會,南鄰三村鄉,西鄰玉溪地區因遠鎮,北鄰玉溪地區因遠鎮。轄17個村民小組。現有農戶732戶,有鄉村人口3325人,其中農業人口3275人,勞動力1751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人數1705人。全村國土面積30.53平方公里,海拔1,844.00米,年平均氣溫16.3℃,年降水量1628毫米,適合種植水稻、玉米、蕎農作物。全村耕地面積3,613.00畝,人均耕地1.1畝,林地22,665.00畝。200年全村經濟總收入882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773元。該村屬於貧困村,農民收入主要以種植業為主。
自然資源
全村有耕地總面積3,613.00畝(其中:田796.20畝,地2,816.80畝),人均耕地1.10畝,主要種植水稻、玉米、蕎等作物;擁有林地22,665.00畝,其中經濟林果地3,030.00畝,人均經濟林果地0.93畝,主要種植茶葉等經濟林果;荒山荒地18,338.00畝,其他面積1,183.00畝。基礎設施
截止2009年底,該村已實現通水、電、路、電視、電話五通。全村有200戶飲用自來水,有58戶還存在飲水困難(占農戶總數的8%)。有732戶通電,安裝有線電視24戶擁有電視機農戶497分別占農戶總數的3%、65%和70%);安裝固定電話或擁有行動電話的農戶數69戶(占總數的10%)。該村到鄉道路為彈石公路;進村道路為彈石路面;村內主幹道均為未硬化的路面;距離最近的車站8.00公里,距離集貿市場8.00公里。全村共擁有汽車1輛,機車23輛。全村耕地有效灌溉面積為796.20畝,其中有高穩產農田地面積142.00畝,人均高穩產農田地面積0.04畝。
到2009年底,全村建有沼氣池農戶41戶;有5個自然村已通電;有5個自然村已通路;可以接收到農通和致富通信號;有1個自然村還存在飲水困難,該村農戶住房以土木結構住房為主,其中有1戶居住磚混結構住房;有25戶居住磚木結構住房;有653戶居住於土木結構住房,還有35戶居住於其他結構的住房。
農村經濟
該村2009年農村經濟總收入882萬元,其中:種植業收入319.00萬元,占總收入的74%;畜牧業收入62.00萬元,占總收入的14%(其中,年內出欄肉豬950頭,肉牛141頭,肉羊47頭);漁業收入6.00萬元,占總收入的1%;林業收入29.00萬元,占總收入的7%;工資性收入75.00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773元,農民收入以種植業等為主。全村外出務工收入75.00萬元,其中,常年外出務工人數150人(占勞動力的9%),在省內務工140人,到省外務工10人。特色產業
該村的主要產業為種植業、養殖業,主要銷售往縣內。該村目前正在發展茶葉、芭蕉等特色產業,計畫大力發展茶葉產業。人口衛生
該村現有農戶714戶,共鄉村人口3275人,其中男性1698人,女性1577人。其中農業人口3275人,勞動力1751人。村委會屬於典型的哈尼族聚居地,目前無其他民族雜居。到2009年底,參加農村合作醫療675戶2617人(人員名單附後),參合率80%;村民的醫療主要依靠村衛生所和鄉衛生院,有鄉村醫生1人,該村距離鄉(鎮)衛生院10公里。該村建有公廁6個,建人畜混居的農戶685戶,占農戶總數的96%。
文化教育
該村建有國小6所,校舍建築面積1,375.00平方米,擁有教師10人,距離鄉中學10.00公里。目前整個行政村農村義務教育在校學生676人,其中小學生553人,中學生123人。村務公開
該村到2009年底,該村已簽定農業承包契約672份,農村土地承包面積3,613.00畝。已建立了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制度,其中一事一議籌勞3,685.00元。農村財務管理實行自行管理,定期開展村務公開,並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主要以會議方式公開,公開項目有村規民約、基礎設施建設,村務管理情況。基層組織
該村建有黨支部8個,下設8個黨小組,共有黨員55人,少數民族黨員55人,其中男黨員48人、女黨員7人。村委會由村支書、主任、副主任等組成,下設17個村民小組。
該村建有團總支8個,團支部8個,共有團員52人。
人文地理
垤瑪鄉是一個哈尼族白宏支系的聚居地,在一年的眾多節日中,其中有三個重要的節日-"苦扎扎"、"九月年"和"普瑪突"。"苦扎扎"是在每年五月春耕結束後第一個屬牛日,意在勞作之餘通過祭祀祖先,祈求一年豐收,亦有慶祝春耕結束,可以休閒一段時日之意;"九月年"是在每年九月的第一個屬龍日,"九月年"對哈尼白宏人來說,標誌著一年的結束,新一年的開始,主要是祭祀祖先,意在慶祝一年的豐收,祈求來年的風調雨順和五穀豐登;"普瑪突"俗稱祭龍,龍為神之意,白宏人在一個或者幾個村寨為一片區,有一個龍樹,即該片區的庇護神。苦扎扎"、"九月年"和"普瑪突"每個節日過三天,在每個節日中的第二天都要舉行一次活動-"垤眾眾"。"垤眾眾"由每個村的龍頭來組織,每家拿出一些酒、菜("苦扎扎"時其中一樣必須是該龍樹或者該村共同屠宰分到的牛肉,"九月年"時殺豬的農戶必須有豬尾巴,"普瑪突"時則為祭龍所殺的雞肉必不可少。)每家來一個人,在龍頭的帶領下在村子中間一個專設開闊場地一起祭祀,共同歡慶,載歌載舞,由早到晚。"垤眾眾"讓回歸的遊子團聚在一起,村子裡的男女老少亦拋開繁雜事務來此參加活動。在活動中,人們相互傾吐心聲,交流感情,化解愁悶,共享喜悅,話題中也不乏有關村務鄉情的見解與建議。
對於一個沒有文字的民族而言,"垤眾眾"一可以實現哈尼民族文化與傳統民俗的傳承;二可以讓回歸的遊子們在一起相互傾吐心聲,共享喜悅,交流經驗,促進個人事業的發展;三是促進相互間的情感交流,實現民族團結,地方安定;四是通過小小的一個祭祀用的豬尾巴,可以充分體現出一個村寨經濟的發展與否,生活水平的提高與否。總之,這只是一個樸實民族的一個樸實簡單的祭祀活動,但就是這個每年重複的活動,卻深刻地體現出了白宏人樸實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