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盧姆
《普盧姆》是紐西蘭現代作家莫里斯·吉寫的一篇長篇小說。該小說採用自傳形式,描寫了主人公作為傳教士和思想家、大夫和父親的生活經歷,與此同時揭示了20世紀前半期紐西蘭歷史上的一些重要的政治和社會問題,反映了主人公和信仰和理想與社會現實發生的矛盾。
基本信息
【名稱】《普盧姆》
【年代】現代
【國家】紐西蘭
【作者】莫里斯·吉
【體裁】長篇小說內容概要
時間:1893年,地點:克賴斯特徹奇城。喬治·普盧姆在球場上第一次碰到年輕端莊,氣質典雅的姑娘伊迪。兩人一見傾心,彼此相愛。第二年春天,他們便在長老會的聖安德魯教堂舉行婚禮,這時,他們正由聖公會教徒轉變為長者會教徒。婚後,普盧姆辭去律師職務,因受神的感召,立志獻身於宗教事業。經過考核,他如願以償,被長老會接納為傳教士,派往西部海岸上的小鎮庫馬拉去履行聖職,庫馬拉鎮偏僻冷清,居民多數是礦工。當時,教會為了考察傳教士的虔誠和素質,一般都是先派他們去條件較差的邊遠地區去傳教布道。普盧姆和妻子伊迪雖然過著清貧生活,但他們志同道合,以苦為樂。白天,普盧姆挨家挨戶去宣傳教義,晚上,則孜孜不倦地攻讀拉丁文和希臘文的神學著作。他工作出色,很訣就贏得新的聖職,遷到厄姆斯利。在厄姆斯利任牧師期間,他博覽群書,集思廣益,在教堂里一面虔誠地宣傳宗玫思想,一面有力地抨擊社會弊端。厄姆斯利的教徒,大部分是商人或農場主。他們利慾薰心,讓自己的孩子半夜起來擠牛奶、做衣活,一直乾到早晨上學為止。有的孩子甚至來不及吃早飯就趕去學校上課,在課堂里往往呼呼入睡。普戶姆號召教徒們停止使用這類苦力,因為上帝指出奴役任何形式的苦力都是一種罪過。在厄姆斯利傳教期間,雖然阻力重重,他終於一一克復,並獲得多數人的支持,因此事業有了很大的進展。不久,他全家遷居到索普,在聖安德魯教堂擔任牧師。1902年,他加入社會主義黨,並參加優生學教育協會,又成為倫敦理性主義者出版協會的會員。他認為,社會主義國家必然是普及優生學的國家。在這種國家裡,不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思想、身體和道德上都應該是健全的。他閱讀了大量的社會主義文獻,了解了烏托邦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基本學說。在當時的紐西蘭宗教社會裡,他的這種思想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的異端邪說。特別是,隴在教堂里公開表態,支持索昔碼頭工人罷工,這更加激怒了孜會。執行理事會對他的工作極為不滿。向他提出警告,勸他立即懸崖勒馬。普盧姆與他們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未作絲毫讓步。他認為自己的信仰和思想與教義並不衝突,更不曾把教區的教徒引入異道。1910年,當時著名的理性主義者約瑟夫·麥凱布在紐西蘭為倫敦理性主義者出版協合作巡迴演講,普盧姆邀他到聖安德魯教堂做了兩次演說,題目為《人類的進化》和從《當代科學與神學的矛盾》。普盧姆作為大會主席,闡明了自己的觀點:“要解放宗教,使之合理化”,“不要盲目信教,不要相信迷信,要從科學角度去理解宗教信仰”,並表示贊同麥凱布的觀點。這如同重磅炸彈的爆炸,使長老會成員驚恐不安,唯恐這種邪說把教徒們引人歧途。擺在昔盧布面前的只有兩種選擇,要么放棄自己的信仰,要么放棄教職,他最後選擇了後者。這時候,昔盧姆和伊迪已主了12個孩子。普盧姆把全部精力撲在工作上,撫養孩子的重擔全由伊迪負擔。伊迪為了孩子,自己省吃儉用。普盧姆辭去聖職,全家移看到美國加利福尼亞,在那裡生活了兩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普盧姆全家又回到紐西蘭的克頓斯特徹奇。普盧姆在全國作巡迴演講,反對戰爭,主張和平,1981年,他在索普所作的兩次演講,被指控為“煽動性的言論”,判處監禁28個月。他的家庭再次陷入極其艱苦的處境。在監獄服刑期間,普盧姆的身體受到嚴重摧殘,基本上喪失了聽力。伊迪在繼父韋利斯的接濟下獨自支撐家庭,忍辱負重,毫無怨言。這時,孩子們在學校里都受到歧視,遭人辱罵。13歲的女兒里培卡不幸溺水身亡,給了伊迪非常沉重的打擊。普盧姆出獄後,在奧克蘭郊外買了一幢房子,以溺死的女兒命名,以資紀念。普盧姆一邊寫作,一邊讀書,他的孩子們相繼離家獨立生活。1934年,伊迪去世。孩子們以各自不同的生活給普盧姆帶來了安慰,也帶來了失望。良子奧利弗在大戰中失去了一條腿,在普盧姆的眼裡,這個兒子是缺少人情味的理智型的人,但在事業上卻是可讚許的。他在惠靈頓任法官。長女費利西蒂在惠靈頓當教員,長得漂亮,有主見和獨立性,但婚姻生活卻不美滿。她與自己所愛的人生了個兒子,卻與自己不愛的人結了婚。最使普盧姆失望的是,費利西蒂改變了宗教信仰,信奉了天主教。維利斯十幾歲時出海當了水手,回來時少了一條腿,普盧姆喜愛他,因為他生性自然開朗,很討女人們喜歡。他把自己所結識的女友們的名字都刻在那條木製的假腿上。最後,他同米爾斯結婚,在郊外的山上買了一小塊地,同妻兒女友們過著人類“原始”的本能的生活。愛默生號稱“天空里的無業游民”,他的名字家喻戶曉,普盧姆為此而感到驕做。這個兒子愛好駕駛飛機,技術精湛,堪稱“超一流”。埃瑟是唯一由普盧姆主婚的孩子,她的丈夫弗雷德由肉店夥計一躍而成為房地產經營商,生活非常富裕。羅伯特是個熱愛田園生活的兒子。他自幼愛乾農活,種菜養牲畜。然而四年的監獄生活磨鍊了他的性格。普盧姆喜歡他,因為他使普盧姆懂得了人情和愛。他生活在一個小農莊裡,那裡的人們象個大家庭,自給自足,人人平等自由。梅格是普盧姆最疼愛的小女兒。她善良、溫順、體貼。可她不顧父母的反對與鉛管人弗格斯結了婚。婚後,她才認識到理想與現實相去甚遠。她和丈夫的感情生活每況愈下,這使她迷惘不知所措。阿爾弗雷德是個清高而酷愛文學的才子,也是普盧姆認為最有希望繼承自己事業的兒子。然而,他與普盧姆的朋友約翰·韋利斯的同性戀終於被普盧姆發現,因而被趕出家門。他與約翰·韋利靳莊奧克蘭合租了一間房子生活在一起,直到約翰·韋利斯去世。後來,普盧姆試圖與獨身生活的阿爾弗雷德恢復父子關係,卻已過去了二十多年,為時已晚。普盧姆臨終時與能夠面見的孩子一一見了面,但三個女兒及一個兒子卻在美國。作品鑑賞
《普盧姆》是三部曲的第一部,但它卻是結構緊湊,內容完整,能夠獨立的小說。主人公喬洽、普盧姆的形象是作者根據自己的外祖父詹姆斯·查普爾的原型塑造的。小說採用自傳形式,描寫了主人公作為傳教士和思想家、大夫和父親的生活經歷,與此同時揭示了20世紀前半期紐西蘭歷史上的一些重要的政治和社會問題,反映了主人公和信仰和理想與社會現實發生的矛盾。喬治·普盧姆為了捍衛自己的信仰和理想,與各種社會偏見和非正義勢力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鬥爭,最終在道義上取得了勝利。這是一根主線。另一根主線敘述了普盧姆的家庭生活以及他的兒女的成長過程,從家庭生活的角度刻畫了普盧姆性格的另一面。如果說普盧姆在事業上取得成功的話,那么作為丈夫和父親,他卻是不稱職的,至少是沒有盡到他應盡的責任。小說的兩根主線,相互交織。作者別具匠心地把過去的生活與現在的生活揉合在一起,對過去的回憶穿插著對現在生活的描繪,兩根主線不斷交替出現,使整部作品的結構顯得流暢而多姿。小說一開始,寫的是步履蹣跚,年老耳聾的普盧姆去惠靈頓探望兩個最大的孩子。惠靈頓之行,使普盧姆了解許多事情的真相,並發現他的記憶與事實不盡相等。普盧姆從年輕時起就信奉這樣一個生活準則:“一個人必須做正確的事情。”然而他卻忽略了衡量“正確事情”的標準乃是受社會和人類這兩大客觀因素制約的,同時,他對“正確事情”的理解也應該不斷改變。客觀因素在不斷變化,然而他在實際生活中卻始終如一,不變準則,絲毫沒有意識到他所認為“正確”的事情正傷害了許多人,尤其是自己所最愛的人,同時也傷害了自己。他的妻子,他雖然尊之敬之,可他卻沒有真正地理解她愛護她。當他從奧列弗和費利西蒂那兒了解到伊迪為他所忍受的各種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時,他才恍然醒悟到自己忽略了妻子的存在,甚至“剝削”了她的“血汗”。在對待同性戀的兒子的問題上,他也曾深深刺傷了伊迪的感情。普盧姆作為宗教上的“叛逆者”、政治上的“囚犯”,他是孤獨的。但真正的孤獨在於他與女兒們的隔閡已達到無可挽回的地步。作品描繪他與兒子阿爾弗雷德的最後一次會面以失敗而告終,充分地說明了這一點。從孩子們身上,特別是從他們對生活各有選擇這一點上,普盧姆意識到人類本身就是一個“大雜燴”,既有美與善的存在,也有醜與惡的存在。追求十全十美,或只能接受完美無缺的人,只會象普盧姆那樣,為現實生活中的醜與和惡所擊倒。晚年的普盧姆逐漸學會了接受和容納一切。從羅伯特身上,他體會到了人情味,看到了人類的真正的自然之美。他從而理解了人類的天性。萌發了與同性戀兒子言歸於好的念頭。普盧姆在為捍衛真理和自己的信仰而作出不屈不撓的鬥爭過程中,領略到人類的生活準則和信仰與日常生活行為蒞往是背道而馳的。現實世界不存在著絕對真理,更不存在一成不變的事物。普盧姆的生活歷程是一部複雜。豐富而感人的記錄。然而。也存在著局限性。當主人公的追求和信仰與社會和現實生活格格不入的時候,他便關進書房,從書本里尋求解脫,書房成了他的“避難所”,書本便成了他逃避現實的“擋箭牌”。儘管如此,普盧姆性格中最突出的一面是他敢於面對真實的自我。正如他在小說結尾時指出的那樣:“我想,不論是生是死,還是去理解去愛,無論是什麼,我都作好了準備,為我自己所做過的好事感到欣慰,也為自己做錯的事感到悔恨。”《普盧姆》是一部刻畫人物心理的小說,風格樸實,筆法細膩,語調從容,用詞準確。作者憫熟的筆法,巧妙地組織和安排了眾多的材料,並且通過對許多次要人物的主動描繪,從側面供託了主人公的性格和生活。《昔盧姆》在紐西蘭小說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是因為作者通過對動盪不安的70年歷史和鬥爭的描繪,把“紐西蘭之夢”——一個精神自由、政治平等的夢想,向現實推進了一大步。作者簡介
莫里斯·吉(1931—)出生於紐西蘭北島瓦卡塔尼市的一個木工家庭。1954年獲奧克蘭大學文學碩士學位,曾在中學任教。從1955年開始,除做一些零工維持生計外,以大部分時間用來寫作。1961年去英國,在倫敦的一所中學裡教書。1962年,出版第一部小說《重大季節》,獲紐西蘭文學基金獎。同年,回國。1964年,作為羅伯特·彭斯研究員基金獎的獲得者,他在奧塔戈大學從事一年的專業創作。在此期間,他完成了第二部小說《一朵特殊的花》(1965)。1972年又出版了第三部小說《在父親的書齋里》,第四部小說復於1973年問世,書名《抉擇的比賽》。至此,作為一個小說家,他已贏得了很高的聲譽。1978年,《普盧姆》的出版,把他的創作生涯推向了高峰。這是三部曲的第一部,接連三次獲獎,即英國詹姆斯·泰特·布拉克紀念獎(1978)、紐西蘭巴克蘭文學獎(1979)和詹姆斯·沃蒂年度書籍獎(1979)。《普盧姆》三部曲的第二部《梅格》和第三部《唯一的倖存者》分別乾1981和1983年出版。這是紐西蘭小說史上第一部描寫某個紐西蘭家庭三代人生活經歷的作品。莫里斯·吉在當代紐西蘭小說家中可算是最有成就的一位,享有較高的國際聲譽。他還創作短篇小說、電視劇本和兒童文學,其作品素材,來源於現實生活;作品主題,廣泛而深刻。他通過對人類經歷與社會生活的描述。揭示了人類的本性和社會問題。他擅長於塑造人物,常用對比手法刻畫人物形象,並通過一系列矛盾衝突來描繪各類人物的性格和情感。因此,他的作品深受廣大讀者的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