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首先,為什麼本文標題定語不採國內學術界通用的“清末”,而說“晚清”。已故的著名清史專家鄭天挺先生曾認為把“末期”和“晚期”加以區別,他認為末期“是指理的生產關係完全崩潰瓦解,並向新的社會制度過渡的階段,”而晚期“是指這個制度已經開始走向崩潰,但是還沒有有完全崩潰,在個別方面還有發展的餘地。”
其次,本文所稱“職官”指的是文職官員,至於武職官制,當屬另一專題。學界談“官制”由業已久,但作者認為這是把重點放在具體制度上的一種表現,實際上,在體制——制度——人扣環中,影響中國幾千年傳統社會的更主要的是體制與人的因素,這種具體制度可經常變動,而體制與人的因素是難變。一言概之,本文是在晚清專制集權體制的大框架下來研究職官法——人法的。
其三,要特彆強調一下,中國傳統社會只有律學,對法觀念的理解與西頗有出入。直到晚清時期,西方法律文化大量傳入以後,才有法學一詞和法學方法的運用。因此,現在研究古代的職官“法”,是以今人之眼光,分析傳統之制度,傳統與現代之“職官法”,技術上固有相似,價值上卻差導異甚大。而本文尤其注意從傳統與近代既有距離,近代與近代化含義也不一樣這個角度,來說明這個“法”對近代中國歷史進程的影響。
文中所說晚清時期,大致啟於嘉啟於嘉慶年間,止於辛亥革命,約相當於公元紀年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初的十年,前後跨度一百餘年。這一時期,是清朝從“亘古未有之盛世”到“天崩地解”大變革的社會轉換期,它展現了中華民族走出封建社會邁向近代的坎坷道路。
本書目錄
序言
第一章 晚清的時代背景與晚清政治體制
一、晚清中國與世界的關係
二、晚清的政治體制與權力結構
三、晚清官制改革三步曲
第二章 晚清職官法的淵源、演變及分類
一、職官法概說
二、晚清職涫法的淵源與發展演變
三、晚清職官法的分類及考略
第三章 晚清職官法的主要內容與基本特點
一、任官的途徑與資格
二、職官的考核與處分
三、職官的法律監督
四、職官在訴訟中的法律地位與責任
五、職官的迴避、致仕與俸祿
第四章 西方法律文化的輸入與晚清職斷法的解體
一、西方法律文化的輸入及其對中華法系的衝擊
二、晚清職官法的解本和轉型
三、晚清職官法轉型期的特點
第五章 晚清職官法的研究價值
一、晚清對職官法的引進及其影響
二、晚清職官法的研究價值
三、古代職官法與行政法的關係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