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晉平公與群臣飲,飲酣,乃喟然嘆曰:“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師曠侍坐於前,援琴撞之。
公被衽而避,琴坏於壁。公曰:“太師誰撞?”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側者,故撞之。”
公曰:“寡人也。”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請除之。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注釋
1.選自《韓非子·難一》。2.莫樂為人君——沒有什麼比做國君再快樂的了。
3.師曠——春秋時晉國宮廷一個叫曠的盲樂師。
4.援——執持,拿。
5.衽——衣襟。
6.太師——師曠。誰撞,即撞誰。
7.言側——於側言。
8.啞——表示不以為然的驚嘆聲。
9.除——除去,清除,去掉。除之:除掉他。
10.是非君人者——這不是國君。
11、誰撞——撞誰。
12、莫之違——沒有人敢違背他。
13.酣:——暢快,盡情。
14.釋之,釋:釋放。
15.喟然——嘆息。
16.莫樂為人君,莫:沒有什麼。
17.惟其言而莫之違,莫:沒有誰。
譯文
晉平公和臣子們在一起喝酒。酒興正濃時,他得意地說:“哈哈!沒有誰比做國君更快樂的了!他的話沒有誰敢違背!”師曠正在旁邊陪坐,聽了這話,便拿起琴朝他撞去。晉平公連忙收起衣襟躲讓。琴在牆壁上撞壞了。晉平公說:“太師, 您撞誰呀?”師曠故意答道:“剛才有個小人在胡說八道,因此我氣得要撞他。”晉平公說:“說話的是我嘛。”師曠說:“喲!這可不是做國王的人應說的話啊!”左右臣子認為師曠犯上,都要求懲辦他。晉平公說:“放了他吧,我要把這件事(或“師曠講的話”)當作一個警告。”有人說:平公失去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去了做臣子的禮節。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給予懲罰,這是君主對臣下應有的做法;認為對方行為不對,就陳述自己的意見,如果善意勸告仍然不聽,就離開他,這是臣下對君主應取的態度。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不去陳述臣子的忠告,而用君主才能使用的懲罰,拿琴去撞平公的身體,這是顛倒了君臣的位置,因而失掉了臣下的禮節。現在師曠認為平公的行為不對,就拿琴去撞平公身體,即使嚴厲的父親也不會這樣對待兒子,但師曠卻用來對待君主,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臣下做了大逆不道的事,平公反而高興地聽從,這是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所以平公的言行是不能張揚的,它會使君主在聽勸上犯錯誤而覺察不到錯誤;師曠的行為也不能張揚,它會使奸臣襲用極諫的美名來掩飾殺君的行徑。這兩種做法都是不能張揚的,也就是雙方都犯了錯誤。所以說:平公失掉了做君主的原則,師曠失掉了當臣子的禮節。
語法
倒置句
太師誰撞:應為“太師撞誰”
惟其言而莫之違:應為“惟其言而莫違之”
相關習題
1.用現代漢語寫出下列句子的意思。(2分)
釋之,以為寡人戒。
2.師曠撞晉平公的原因是什麼?(用文中原句回答)(2分)
3.簡要分析師曠的性格特徵。(2分)
4. 簡要分析晉平公的性格特徵。(2分)
答案
1.放了他,我要把這件事(或“師曠講的話”)當作一個警告。(2分)
2.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 (2分)
3.他敢於“犯君”,說明他正直、忠誠、剛烈,敢作敢為、不畏權勢。因自己是盲人,用“小人言於側”的方式表明他還是講究辭令、有智慧、有謀略的人。(2分。一點1分,意對即可。有其他答案酌情給分)
4.他失去了做國君的原則,但是他最後放過了師曠,說明他敢於承認錯誤。(2分)
作者
韓非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約前281年-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
韓非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韓非子有兩個解釋,一指人物戰國末期韓國著名的哲學家、法家代表韓非;二指一本書,是韓非死後,後人蒐集其遺著,並加入他人論述韓非學說的文章編成的。
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發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讚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