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國家稅務局

昌寧縣國家稅務局位於昌寧縣城右甸東路15號,距保山市90公里。 根據保署稅發字(1994)05號檔案規定,於1994年6月15日成立,受保山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直接由上級國稅局垂直管理,屬經濟執法部門。 全縣國稅系統1998年就實現了文明單位“一片紅”,縣局連續三屆保持省委省政府“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被省工會評為“先進職工之家”。

昌寧縣國家稅務局位於昌寧縣城右甸東路15號,距保山市90公里。根據保署稅發字(1994)05號檔案規定,於1994年6月15日成立,受保山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機構設定、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直接由上級國稅局垂直管理,屬經濟執法部門。現有幹部職工99人,其中,在職人員70人,離退休人員29人。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和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宣傳和貫徹執行稅收政策法規,充分發揮稅收組織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為國家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大的財力支撐。
全縣國稅系統1998年就實現了文明單位“一片紅”,縣局連續三屆保持省委省政府“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被省工會評為“先進職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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