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旺蒼縣農業機械局是縣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局,參照公務員管理。主要負責全縣農村機電提灌設施建設;農機生產、銷售、維修領域的行業管理;農機新機具、新技術推廣;鄉村機耕道建設;組織農機抗旱救災;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耕整機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工作。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即:局辦公室、政工人事股、計畫財務股、農機發展股、農機裝備股。下設4個直屬事業單位,即:農機監理站、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農機技術推廣站、農機技術檢測服務中心。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農業機械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對所屬企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行監督管理;(二)制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發展規劃,籌集農業機械化發展資金,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專項資金和國家投資興建的各類農業機械化服務設施,負責農業機械化信息的收集和發布;
(三)建立健全農業機械服務體系,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負責農業機械油料的協調、供應和貯備,組織農業機械抗災救災;
(四)組織、指導農業機械化工程開發和農業機械新技術的研究推廣、教育培訓,對農業機械的生產、銷售、維修實行行業管理,依法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
(五)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信息
葉枝繁(局長 局黨組書記): 負責全局全面工作,主管財務和人事工作。李華國(副局長):負責安全生產、農機推廣、農機培訓等工作。
吳長科 (副局長):分管農機發展、農機項目等工作。
張磊(紀檢組長):分管黨務、紀檢監察、機關管理、綜治維穩、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等工作。
王東 (農機監理站長):協助分管農機安全監理、政務中心農機視窗工作。
鄧勇 (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 協助分管工會、政工人事、綜合維穩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許可股)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政策研究、督查督辦、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宣傳、信訪、愛衛工作和機關的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辦理人大、政協有關議案、提案;組織編寫縣農機志和行業大事記;負責行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農機行政審批事項有關工作。
(二)農機裝備股
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農機主管部門關於農機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編制農機化發展長遠規劃和制定農機化發展年度計畫並具體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全縣各鄉鎮的農機經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農機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先進適用農機技術的引進,對農機新技術進行試驗、示範,開展技術指導、技術諮詢;負責全縣農機產品生產、銷售、維修領域的行業管理;監督、執行農機服務質量標準;
(三)農機發展股
負責編制全縣農機提灌和鄉村機耕道等農機基礎設施發展規劃;負責對全縣農機提灌設施的新建、技改維修和鄉村機耕道建設項目進行勘測、設計;負責組織全縣農機提灌和鄉村機耕道工程項目的實施;組織農機為農服務及抗旱救災。
(四)、政工人事股職責
負責承辦農機系統組織人事、勞資、機構編制、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及年檢、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工作;負責職稱申報及管理、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紀檢、監察工作;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機關及本系統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五)計畫財務股職責
貫徹執行財稅、信貸、價格以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規;負責全縣農機化各項計畫的制定、申報及實施管理工作;負責農機化資金的爭取、使用、管理及監督;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的執行管理工作;負責農機系統的財務內審、指導和統計管理工作;負責承辦局內職工的各種保險費用扣收、繳納、清算等工作;負責局機關水電、辦公設施及各項資產的管理工作。
下屬單位
農機監理站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有關農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對擁有和使用農業機械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三)負責對農業機械的駕駛、操作人員進行考試、考核、核發證件和定期審驗;
(四)負責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年度檢驗;
(五)組織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檢查,糾正違章行為;
(六)負責本轄區農機事故的勘察處理,事故統計、分析、上報;
(七)承辦縣政府和縣農機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主要職責:
制定全縣農機技術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全縣拖拉機駕駛員及其它農業機械操作人員依法進行技術培訓;對基層農機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搞好農村剩餘勞動力培訓;對外開展社會化技術培訓服務。
農機技術檢測服務中心主要職責:
為拖拉機及其它農用動力機械的初檢、臨檢和年檢審提供機械技術服務(含農機維修、拖拉機機身噴漆、噴印字號、號牌安裝等);對各種拖拉機及其它農用動力機械的技術性能和運行狀況建檔管理;為農機性能鑑定及農機事故鑑定提供技術服務;開展農機技術對外有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