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1、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參與對全縣省級以上農民勞模的管理工作;
3、取消負責全縣黃姜主導產業產前、產中、產後的協調服務工作。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全縣新農村建設工作。
2、負責中高山區和自然災害易發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扶貧開發職責。進一步加大扶貧開發工作力度,加快改善農村基礎設施條件,提高貧困民眾脫貧能力,縮小城鄉差距,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定協調發展。
2、加強全縣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建設職責。按照發展現代農業的基本要求,加快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培育壯大產業化龍頭企業,提高農業效益,促進農業產業化進程。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中省市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細則。(二)負責編制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的檢查驗收和資金籌集管理以及報帳工作。
(四)負責全縣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和新農村建設的評估論證、申報審批和組織實施工作。
(五)負責全縣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並組織實施外資扶貧項目。
(六)負責全縣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及新農村建設管理人員及基層幹部的培訓;負責全縣貧困地區農民適用技術和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七)負責組織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中省市部門在旬的聯縣扶貧工作及縣直部門的包村工作;負責千企千村扶助行動、東西扶貧合作等社會各界扶貧工作。
(八)負責全縣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和新農村建設情況的數據統計與監測工作。
(九)負責全縣中高山區和自然災害易發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十)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行政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負責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機關各項工作制度的落實和督促實施;負責重要會議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政務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計畫生育、安全衛生、接待服務和各類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管理;組織實施機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獎懲工作;承擔部門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黨風廉政、信訪維穩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農業綜合開發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有關政策、規章制度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工作,編制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負責全縣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負責全縣土地治理項目考察評估、審核上報、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的年報統計和宣傳工作;負責編制全縣新農村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鄉鎮新農村建設工作;負責籌集新農村建設資金;負責制定新農村建設部門幫扶任務,督促縣直部門開展新農村幫扶工作,並組織考核驗收;負責全縣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宣傳工作、數據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社會扶貧和科技扶貧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制訂科技扶貧相關扶持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全縣扶貧“雨露計畫”轉移技能培訓招生、培訓、就業安置和報帳審核工作;負責全縣農綜扶貧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農民適用技術培訓等科技扶貧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社會扶貧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中省“兩聯一包”聯縣扶貧工作及東西扶貧合作;負責千企千村扶助行動和縣直單位包村工作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考核評比以及宣傳報導工作。
(三)扶貧開發股(編制3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編制全縣整村推進、連片開發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扶貧開發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負責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農村飲水等項目的資金籌集、監督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扶貧開發的統計監測和年報統計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和農村低保兩項制度銜接工作開展;承擔全縣中高山區和自然災害易發區移民搬遷安置工作。草擬有關政策、規章制度及綜合性檔案;負責全縣山地移民搬遷安置項目資金爭取、計畫下達、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山地移民搬遷對外宣傳及聯絡工作。
(四)項目管理股(編制2名,其中股級職數1名)
負責編制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農綜和扶貧項目資金的管理和報帳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扶貧貸款項目庫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龍頭企業扶貧貸款項目考察、論證、申報、計畫下達和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小額到戶扶貧貼息貸款的實施管理工作;負責擬定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編報產業扶持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產業化項目的考察評估、審核申報;負責產業化項目庫的建設管理和主導產業開發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縣扶貧互助資金協會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扶貧開發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爭取和引進外資扶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