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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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條約》
《日美安全保障條約》是由美國與日本於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的條約,此條約宣示兩國將會共同維持與發展武力以抵抗武裝攻擊,同時也將日本領土內一國受...
簡介 條約信息 歷史沿革 詳細 發展階段 -
新日美安全條約
新日美安全條約,即"日本和美利堅合眾國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又稱"新日美安全條約"。日美兩國於1960年1月19日在華盛頓簽訂,以取代1951年9月在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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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規定基於日美安全保障關係的雙邊合作;規定全球規模的合作等。其主要目的在強化日美軍事同盟,不難看出,軍事範圍更廣,內容更多。
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評新《日美安全保障聯合宣言》 -
日美親善條約
神奈川條約為1854年3月31日(嘉永7年3月3日 (舊曆))江戸幕府與美國所締結的和親條約,日本通稱為《日米和親條約》(《日美和親條約》)。簽約代表,...
簡介 事件經過 美國方面之目的 條約部份內容 評價 -
日美新安保條約
《日美新安保條約》全稱《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共同合作及安全保障條約》。1960年1月在華盛頓簽署,6月生效。用以取代1951年的舊安保條約。
背景 條約內容 簽約代表 透視虛實 -
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
新日美安全合作指針是指1997年日美兩國對1952年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的修改,其主要內容也為三項,即平常時期的合作、對日本進行武力侵略時的合作以及日...
名稱 介紹 -
新《日美安全條約》
新《日美安全條約》:即1960年1月,日美簽訂的《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 該條約刪去了1951年簽訂的《日美安全保障條約》中美軍可以鎮壓日本“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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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行政協定》
《日美行政協定》是1952年2月28日,日美兩國根據《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第3條規定,在東京簽訂了《日美行政協定》。協定正文有29條。詳細規定了駐日美軍的...
條約簡介 條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