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位特點
新盈鎮位於海南省西北部,地處瓊州海峽之濱,後水灣內,瀕鄰北部灣,西與越南隔海相望。海岸線7公里,海灘涂3500畝,港灣5個,該地區物產豐富,氣候宜人,水陸交通方便,是一個比較繁榮富裕的濱海小城鎮。
基礎設施
城鎮功能完善,基礎條件好。鎮內建有2萬多門程控電話機站,移通、聯通、電信、有線電視網路覆蓋全鎮,日產100萬噸淨水廠能滿足城鎮生產、生活需要,村村通公路、通電話、通電視。鎮內有中學1所,完全國小8所,教學點3個,中心衛生院1所,鄉村門診48所,幼稚園6所,村幼稚園2所和私立學校2所。
自然資源
新盈鎮集沿海、平原、丘陵地理於一體,屬沿海平原地形。後水灣漁業資源豐富,特有“海南海上筏釣第一灣”之稱號。美麗富饒的後水灣、鄰昌嶼以及彩橋紅樹林自然保護區,是該鎮得天獨厚的自然風景區。現已形成以嶺昌嶼、後水灣、紅樹林為連片景區的特色旅遊產業鏈,集海釣、筏釣、拉網、趕海、觀光等為一體的具有新盈特色的海洋休閒產業也得到了長足發展。
人文資源
新盈自古就有特色的地方文化,優美動聽的“哩哩美”漁歌源遠流長,響名海內外,曾經獲得海南省民歌選秀比賽12強,泛太平洋地區漁歌邀請賽第一名。坐落在和貴村委會頭東村的八角井,歷史悠久,是我縣有名的“臨高八景”之一。漁村的民間廟宇文化也是十分豐富多彩。
民間音樂
新盈民間音樂以“哩哩美”為主,又有漁家勞動號子、美雷噯、噯嗬哩、搖籃曲、浪花調等組成。尤其是優美動聽的“哩哩美”漁歌,男女老少都會唱,每逢節日、婚嫁、休漁都聚眾對歌,甚至勞作時也喜歡唱,陶冶自己的情感,現已普及全縣。它是海南傳統優秀文化的代表,是中華民族民間藝術的一葉瑰寶。藝術家曾以“哩哩美”音樂元素再度整理和創作了大量的優秀作品,在電影螢幕、藝術舞台展現“哩哩美”的藝術風采。漁歌“哩哩美”已列入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已上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風情舞蹈
風情舞蹈是以漁家勞動生活習慣自編自娛自樂的民間舞蹈,如織網舞、扁擔舞等具有漁家濃郁特色的舞蹈形式,深受廣大民眾喜愛。
幹部隊伍
鎮三套班子成員10人,其中:黨委成員7人;人大副主席1人;副鎮長3人(黨委成員兼職1人)。班子成員的平均年齡36歲,均是大學文化程度。全鎮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6人(含班子成員),離退休人員37人。在職幹部平均年齡為42歲。
領導分工
姓名 | 職 務 | 負責工作 |
王柏萌 | 書記、人大主席 | 主持黨委、人大全面工作。聯繫和貴村委會。 |
王盛松 | 副書記、鎮長 | 協助鎮委書記工作,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聯繫頭咀村委會。 |
王健魁 | 副書記 | 協助鎮委書記工作,主要負責政工、組織、政法綜治、計畫生育工作,加強財稅工作。包點新興居委會。 |
符英研 | 委員、常務副鎮長 | 協助鎮委書記、鎮長工作,主要負責財稅、會計、工商、市場、金融、保險、統計、以及縣駐鎮直屬單位的聯絡工作,聯繫朗英、龍昆村委會。 |
葉綠山 | 委員、紀檢書記 | 主要負責紀檢監察、審計、扶貧、民政、招商引資、旅遊、防震減災、安全生產工作。聯繫抱蛟、南堂村委會。 |
鍾開宇 | 組織委員 | 主要負責黨委宣傳、組織、精神文明 建設、環保、城鄉建設規劃、勞動就業、黨校、老幹部、文化教育及關工委工作。聯繫昆社、良愛村委會。 |
林鴻剛 | 委員、人武部長 | 主要負責人民武裝、市政、城建工作,協助做好政法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聯繫新盈村委會。 |
吳祖星 | 人大副主席 | 協助鎮人大主席工作,主要負責鎮人大日常工作、農業、農業土地管理、國土、信訪工作,聯繫龍蘭、洋所、倉米村委會。 |
符洪源 | 副鎮長 | 協助鎮長開展工作,主要負責漁業、經貿交通、企業、郵電、電信、工業、衛生、電力、私營個體經濟和第二、第三產業工作,聯繫安全、彩橋村委會。 |
機構設定
科 室 | 負責人 | 負責工作 |
黨 政 辦 | 林廷東 | 主要負責鄉鎮黨委政府的日常事務、綜合協調、文秘檔案和機關後勤工作。具體負責組織、宣傳、人大、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統戰、人武、工會、共青團、婦聯等工作。 |
經濟發展辦 | 林賽南 | 主要負責鄉鎮工農經濟發展事務、農田基本建設、農村改革、財政、稅務、工商、糧食、金融、保險和鄉鎮企業、村辦企業、個體業、聯辦企業、招商引資和交通運輸等工作。 |
社會發展辦 | 黃河鵬 | 主要負責民政、農村養老保險、司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廣播電視等工作。 |
國土建設辦 | 鄭吉豪 | 主要負責鄉鎮村鎮規劃、建設、國土管理和農民承包土地契約的管理、環保等工作。 |
計畫生育辦 | 林春生 | 主要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
機構職能
鎮人民政府是自我管理職能的一級基層政權,行使鎮轄區範圍內的政府職能,其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組織實施。
(2)依法制定和舍鎮工作的措施和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鎮的日常事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4)依法制定全鎮各項事業的經濟發展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監督。
(5)依法制定全鎮社會各項事業發展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和監督。
(6)負責全鎮村鎮規劃、建設、國土管理工作。
(7)負責全鎮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
(8)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