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縣供銷合作社

四、指導全縣供銷系統“新網工程”、“四大經營網路”建設,領引農民創辦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發展工作。 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及社保統籌的管理、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統戰工作;領導直屬單位的共青團、民兵工作。 (五)合作指導科

機構沿革

1951年4月正式成立新建縣供銷合作社,1958年至1979年供銷社與國營商業兩度合併和分離,1980年至今為新建縣供銷合作社,辦公地址在長堎鎮建設路178號2樓,為縣政府直屬財撥事業單位,正科級機構;2002年三定方案定編為25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含紀檢書記),正股級7人;為1990年7月成立中共新建縣供銷合作社委員會,以前為黨總支。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上級黨和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方針、政策;參與研究全縣農村商品流通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二、按照縣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管理;組織實施有關重要救災物資的調撥供應。
三、向政府和有關部門反映農民社員及基層供銷合作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基層供銷社的合法權益,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四、指導全縣供銷系統“新網工程”、“四大經營網路”建設,領引農民創辦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發展工作。
五、指導全縣供銷系統的經營管理,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項目,對本系統社有資產進行監督並負責其保值增值。
六、努力完成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和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事務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檔案處理、秘書事務、會議組織、保密工作;負責機關的後勤、總務、機關水電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學習、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老年體協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掛黨委辦公室牌子)
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及社保統籌的管理、職稱評聘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黨的組織、統戰工作;領導直屬單位的共青團、民兵工作。
(三)財務審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財務、會計、稅收、信貸方面的相關政策、法規和制度;管理機關經費,負責系統財務計畫的編制工作,搞好資金調劑融通;督促指導扭虧增盈工作;監督審計檢查下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監管社有資產。負責編制全系統的財務計畫及審計工作。
(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防火安全、法制宣傳教育、法律諮詢、民事糾紛等工作;協調政法部門查辦內部刑事、經濟案件工作,負責統計上報系統內各類違法案件,各種災害事故報表工作。
(五)合作指導科
負責指導、規劃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為農服務工作,參與指導重要農業生產資料和棉花購、銷等重要農副產品、煙花爆竹市場管理、批發業務,廢舊物資收購、經營政策及市場管理,指導基層供銷合作社體制改革及企業建設;指導和規劃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負責組織有關農業開發項目的實施和基層服務實體的規範;參與物價、信息預測、計量監督和協調,負責市場、工商執照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研究與協調有關經營業務政策;指導全系統的外經外貿及招商引資工作;負責研究和實施全系統社辦工業和基層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綜合平衡和實施本系統社辦工業重點項目計畫;負責全系統工業企業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和社辦工業統計工作;負責系統內有關基建計畫及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立項;審核上報與協調工作;負責防洪抗旱救災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有關統計的政策法規,負責本系統經濟綜合統計和運行態勢的監測、分析工作。
(六)宣傳教育科
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文明服務活動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婦聯、愛國衛生運動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管理、老年協會工作,制訂本系統的職工教育發展規劃;負責幹部職工教育、幹部職工培訓、宣傳工作;負責本系統工會工作。另設:機關黨支部、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負責機關的黨群工作,宣傳黨的方針和政策,組織學習黨的理論知識,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發展黨員及黨建工作。
另設:紀檢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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