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比倫王國與古巴比倫王國
古巴比倫王國
古巴比倫王國是美索不達米亞南部奴隸制城邦,大致在當今的伊拉克共和國版圖內,以巴比倫城為中心。
公元前十九世紀中,阿摩利人滅掉蘇美爾人的烏爾第三王朝,建立了以巴比倫城為首都的巴比倫王國。
王國先後受到西臺人、加喜特人的入侵,直到公元前729年被亞述帝國吞併。
新巴比倫王國
新巴比倫王國由迦勒底人建立,迦勒底人是閃米特人的一支。公元前630年,迦勒底人領袖那波帕拉薩趁新亞述內亂之機,逐漸取得對巴比倫尼亞的控制。公元前626年自立為巴比倫王。後與米底結成聯盟,在公元前612年攻陷尼尼微,滅亞述帝國。亞述帝國滅亡,遺產被新巴比倫王國及米底王國瓜分,其中新巴比倫王國分取了亞述帝國的西半壁河山,即兩河流域南部、敘利亞、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倫王國(公元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國。
新巴比倫王國歷史
新巴比倫王國的建立
迦勒底人是閃米特人的一支,屬於塞姆語系的一個遊牧部落,公元前20世紀末,當阿拉美亞人向兩河流域推進時,迦勒底人亦隨之侵入兩河流域。公元前11世紀中葉,他們在巴比倫尼亞南部靠近波斯灣的一帶地方定居了下來。最初,他們對城市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因而許多城市,諸如烏魯克、尼普爾、西帕爾和庫利伽勒祖等均被其摧毀。公元前9世紀時,迦勒底人形成了若干小王國式的部落聯盟。巴比倫尼亞的原有居民無力阻止迦勒底人在南部兩河流域的滲透。逐漸地,迦勒底人把自己看作是這片擁有古老文明的土地的主人,是古巴比倫王國傳統的合法繼承者。
公元前732年,巴比倫發生王位爭奪,一個迦勒底人的領袖成了巴比倫王。亞述國王梯格拉特帕拉沙爾三世藉機進行干涉,吞併了巴比倫尼亞。
公元前729年亞述帝國征服古巴比倫王國並統治了兩河流域南部,迦勒底人曾多次起義反抗亞述的統治,並與埃蘭和埃及等聯合反對亞述。
公元前721年,南部迦勒底地區的比特一雅金的統治者馬爾都克一阿帕爾一伊狄那宣布自己為巴比倫尼亞之王,並同埃蘭人結盟,在底格里斯河上的捷爾打敗了亞述。他還將原有巴比倫尼亞貴族投入監獄,將其土地分給迦勒底人。但起義被辛那赫里布鎮壓。後來,馬爾都克—阿帕爾一伊狄那再度起義,並與埃蘭人、阿拉伯人、埃及人、阿拉美亞人、腓尼基人結盟。只是這個聯盟過於鬆散,而且巴比倫的原有居民反對起義,使起義再次失敗,巴比倫城被毀。阿薩爾哈東統治晚期,讓幼子亞述巴納帕爾繼承王位,而讓長子沙馬什一蘇姆金作巴比倫王。沙馬什一蘇姆金顯然不服,於是在一部分亞述貴族支持下起義反對亞述巴納帕爾。這得到巴比倫和迦勒底貴族的支持。他還聯合了阿拉伯人、阿拉美亞人、呂底亞人,埃蘭人、和埃及人。但聯軍遭到失敗,沙馬什一蘇姆金被圍在巴比倫城內達三年之久,後自焚而死。
公元前626年,被亞述人任命為巴比倫尼亞總督的迦勒底人領袖那波帕拉沙爾起義反抗亞述,建立了新巴比倫王國。但巴比倫尼亞的一些大城市,如尼普爾、烏魯克等有強烈的親亞述傾向,那波帕那沙爾在很長時期里只能占領巴比倫尼亞北部,且未能奪取城市。他對烏魯克和尼普爾進行了長期圍困,公元前616年,烏魯克被攻克;過了一年,即公元前615年,尼普爾也被那波帕那沙爾占領。於是新巴比倫王國統治了整個巴比倫尼亞。
隨後,新巴比倫王國同伊朗高原的米底王國結盟,發動了反對亞述的戰爭。公元前612年,聯軍攻陷亞述首都尼尼微,滅亡了亞述帝國。勝利者瓜分了亞述帝國的遺產:米底王國占有了亞述本土和哈蘭地區;新巴比倫王國則分取了亞述帝國的其餘地區——兩河流域南部、敘利亞、巴勒斯坦及腓尼基,重建新巴比倫王國(公元前626~前538年),也叫迦勒底王國。
不過,埃及人認為這一部分地區是它的屬地,因而這些地區還有待新巴比倫王國去奪取。
王國興盛
公元前607年,年邁的那波帕那沙爾把軍權交給了兒子尼布甲尼撒二世,而自己只管理國家的內部事務。當時,擺在尼布甲尼撒二世面前的首要任務,是同埃及爭奪亞述帝國的部分遺產——敘利亞和巴勒斯坦。為免除自己的後顧之憂,新巴比倫王國繼續與米底結盟,尼布甲尼撒二世還與米底公主阿米蒂斯聯姻,以鞏固這一聯盟。
公元前605年春,尼布甲尼撒二世率軍西進,攻取敘利亞。卡赫米什是西進敘利亞的必經之地,而埃及在這裡駐有一支軍隊(其中一部分是希臘僱傭軍)。尼布甲尼撒二世的軍隊從南北兩個方向夾擊此城,戰鬥十分激烈。結果埃及駐防軍被徹底殲滅,城市亦變為廢墟。這一結果不僅為尼布撒二世打開了通往敘利亞的門戶,而且實際上是把敘利亞巴勒斯坦交到了他的手中。
公元前604年8月,老國王那波帕那沙爾死去,正在敘利亞鞏固勝利成果的尼布甲尼撒二世立即回到巴比倫繼承了王位。
公元前601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率軍向埃及邊界推進,同埃及發生戰鬥,雙方損失均很慘重。公元前598年初,他又遠征阿拉伯,目的是要控制經過阿拉伯的隊商道路。這時,在埃及法老鼓動下,猶太國王伊阿基姆宣布脫離新巴比倫王國,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於公元前587年進軍巴勒斯坦,包圍耶路撒冷,在18個月後,由於饑荒和內部分裂,耶路撒冷終於在公元前586年陷落。他將耶路撒冷全城洗劫一空,拆毀城牆、神廟、王宮和民居,並下令將猶大國王齊德啟亞帶到巴比倫去示眾,而全城居民則全被俘往巴比倫尼亞,史稱“巴比倫之囚”。3千多猶太人被俘往巴比倫尼亞,謝德基亞被扶上猶太國王寶座。
公元前595年12月—594年1月,巴比倫尼亞發生軍隊騷動。尼布甲尼撒二世殘酷地鎮壓了騷動,鞏固了自己的統治。密謀的參與者被送上以國王為首的軍事法庭,他們被控背叛國家,破壞對國王的誓約而被判處死刑,其財產亦被沒收。
公元前590年,埃及新即位的法老阿普利伊鼓動腓尼基和巴勒斯坦起來反對新巴比倫王國,以達到由埃及控制這一地區的目的。這些地區的一部分倒向了埃及。這時,米底同新巴比倫王國的聯盟出現裂痕。為防米底入侵,尼布甲尼撒二世在西帕爾以北築了一道長城,橫越兩河流域平原作為屏障。不過,由於米底另有強敵,因而與新巴比倫王國的矛盾未曾激化。
公元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再度進軍巴勒斯坦,圍困了耶路撒冷。埃及拋棄了倒向自己一邊的謝德基亞。耶路撒冷被圍一年後城破,城市遭到大肆搶劫和嚴重破壞,大部分居民被擄往巴比倫尼亞,史稱“巴比倫之囚”。由此,新巴比倫王國在敘利亞巴勒斯坦的統治鞏固了下來。
尼布甲尼撒二世雖將大部分精力用於對外征戰,卻未忽視國內建設。他注意發展經濟,在尼普爾附近修建了一個巨大的水池,使很多河渠流往這裡,在乾旱時可調節水的分配。他注重巴比倫的城市建設,使該城成為一個重要的國際商業中心。城市有豪華的宮殿、著名的“宮中花園”、以及馬爾都克神廟、伊絲塔爾女神神廟、巴比倫塔樓等著名建築。在他統治時,巴比倫城修有兩道圍牆和一道護城河,城門裝飾華麗,成為一個堅固的軍事堡壘。
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統治時期,王國處於極盛階段。奴隸制經濟有較大發展。奴隸廣泛用於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剝削奴隸的方式有新的變化,奴隸可代主人經商,可以租種主人或第三者的土地,甚至可以同自由民訂立契約,但其人身隸屬關係並未改變。神廟經濟中大量使用奴隸,神廟奴隸(喜爾庫)受到殘酷的剝削和壓迫。神廟擁有大量地產,並經營商業和手工業。大奴隸主階級分為軍事貴族和商人僧侶兩大集團。僧侶集團勢力強大,首都巴比倫城的馬爾杜克神廟僧侶在諸城神廟中居領導地位,是新巴比倫王國政治生活中舉足輕重的力量。代表軍事貴族的那波帕拉薩和尼布甲尼撒二世均大量營造神廟,以爭取神廟僧侶的支持。尼布甲尼撒二世建造的“空中花園”,後被譽為古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
新巴比倫王國的滅亡
公元前562年,強有力的尼布甲尼撒二世死後,新巴比倫王國的政局驟然惡化,在5年裡換了三個國王。公元前561年即位的阿麥爾—馬爾都克在軍隊的參予下於公元前561年被推翻;新上台的國王涅爾迦爾—沙爾—烏初爾又於公元前556年被趕下台;一個阿拉美亞人部落領袖的兒子那波尼德上台當了國王(公元前556—539年)。
從私法文書的情況看,那波尼德統治時期巴比倫尼亞的商品貨幣關係仍然非常活躍,國內形勢似乎是很穩定的,他甚至離開巴比倫而在阿拉伯一呆便是10年,目的是為巴比倫尼亞尋找一條新的商道。
但有三件事引起了統治階級中相當多的人的不滿。一件事情是那波尼德不再崇奉原來巴比倫的主神馬爾都克,而信奉月神(辛神),而且這個月神又不是原來巴比倫尼亞的月神,而是一個阿拉美亞人的月神,這引起了巴比倫祭司集團的不滿;第二件事情是他長期離開巴比倫,而將朝政交給他的兒子貝爾—沙爾—烏初爾(《聖經》中稱他為瓦爾塔沙爾),這不為統治階級所理解;第三件事情是當時波斯人滅了米底王國和小亞的呂底亞王國,這不僅使巴比倫尼亞同小亞希臘人的貿易受阻,而且使巴比倫尼亞處於半被包圍的狀態,使新巴比倫王國在國際上處於孤立地位。因此,巴比倫尼亞的工商業奴隸主同那波尼德的矛盾也尖銳化了。
而新巴比倫王國內部的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尤其是同猶太人之間的矛盾)本來就十分尖銳。因此,當公元前539年波斯人大舉入侵巴比倫尼亞時,雖然巴比倫城有兩道圍牆環繞,還有一條護城河包圍,本是十分牢固、固若金湯的,但卻未經戰鬥便被波斯人占領了。新巴比倫王國存在了不到一百年便滅亡了。
新巴比倫王國雖然為時短暫,但它存在的時期卻是兩河流域歷史上奴隸制經濟最繁榮的時期,它在兩河流域歷史上留下了深深的印記。新巴比倫王國的滅亡,標誌著兩河流域歷史獨立發展的完結。從此它被一個個的外族入侵和統治,直至公元7世紀阿拉伯人入侵併統治這裡。
新巴比倫王國大事記
前626—前539年新巴比倫王國(迦勒底王國)統治時期。
前626—前605年那波帕拉沙爾建立新巴比倫王國。
前612年攻占亞述首都尼尼微,亞述帝國亡。
前604—前562年尼布甲尼撒二世的統治。建“空中花園”。
前586年破耶路撒冷,“巴比倫之囚”。
新巴比倫王列表
那波帕拉薩爾(Nabopolassar)公元前625年-公元前605年
尼布甲尼撒二世(NebuchadnezzarII)公元前604年-公元前562年
以未米羅達(Evil-Merodach/Amel-Marduk)公元前562年-公元前560年
涅里格利沙爾(Neriglissar/Nergal-sharezer)公元前560年-公元前556年
那波尼德斯(Nabonidus)公元前556年
伯沙撒(Belshazzar)公元前555年-公元前539年
新巴比倫王國的成就
社會經濟
兩河流域南部一向是社會經濟十分發達的區,農業、手工業和商業貿易有很好的基礎,過境貿易也十分發達。現在又加上尼布甲尼撒二世牢固地控制敘利亞巴勒斯坦地區,使兩河流域同地中海的聯繫暢通無阻,更加促進了它的商業貿易的發展。
商業中心
當時巴比倫、尼普爾、烏魯克、西帕爾、波爾西帕等城市都是十分發達的手工業和商業中心。這時的銘文中提到了多種手工業部門,如製革、服裝、糕點、烤麵包、紡織、建築、……等。這些城市在國家經濟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並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也起了重要作用。它們享有免稅特權,有自己的自治組織。在商業貿易中,作為商品的,除手工業產品外,還有農產品(糧食、棗柳子、蔬菜等)。
商業活動
商品貨幣關係發達的一個重要標誌是大商家的出現。在新巴比倫王國時期活動的有一個著名的大商家,這就是埃吉貝商家。該商家的活動雖開始於亞述帝國時代,但只是在新巴比倫王國時期才活躍起來。該家族的檔案現存於世界各博物館中的有1千多塊泥板。從該家族的檔案可知,其經濟活動的地區很廣:巴比倫、西帕爾、基什、烏魯克,甚至延伸到了國外。在波斯帝國征服巴比倫尼亞之後,其角觸伸展到了伊朗高原。該家族的業務活動包括銀錢借貸、商業活動、土地、房屋的買賣、租賃、奴隸的買賣和出租等。其商業經營的品種包括棗柳子、穀物、金屬、金銀項鍊、寶石、啤酒等。埃吉貝商家不僅自己直接經營各種業務,而且還由奴隸代理人去經營。埃吉貝家族的幾個奴隸代理人的銘文也保存了下來。
奴隸制
新巴比倫王國時期,南部兩河流域的奴隸制達於繁榮時期。這時,奴隸的人數大量增加,王室和神廟都擁有成百的奴隸,一些私人也擁有幾十個、上百個奴隸。例如埃吉貝商家在一次分配遺產時,就有100多個奴隸被分配。該商家擁有的奴隸最多時曾達200個以上。
奴隸來源
奴隸的來源有戰俘奴隸、債務奴隸、家生奴隸、購買來的奴隸,以及將孩子變為奴隸等。
關於戰俘奴隸,《聖經》中說:“凡脫離刀劍的,迦勒底王都虜到巴比倫去,作他和他孩子的僕婢,直到波斯國興起來。”
關於債務奴隸,一個銘文中說,尼布甲尼撒二世時,一個名叫希拉的女人欠了納布—姆金一吉爾的錢,希拉便將自己的女兒利穆特—南納拿去抵債,她住在債主家,給養由希拉本人供給,如果她女兒逃跑了,那么希拉要給債主銀子。
關於家生奴隸,一個銘文說,尼布甲尼撒二世時,一個名叫埃布納的奴隸主將自己的奴隸薩納赫及其3歲的女兒沙—南納—巴尼賣給了阿卡德城的一個祭司沙馬什—丹努,價錢是0.5明那又3舍克勒銀子。
關於購買來的奴隸,一個銘文說,女奴隸主白利利吐將自己的奴隸巴祖祖以0.5明那又5舍克勒銀子賣給了埃吉貝的後代。關於將孩子賣為奴隸,一個銘文說,在那波尼德第15年(即公元前549年),一個名叫巴納特—伊丁的人,由於饑荒,丈夫死了,於是他把自己的兩個年幼的孩子烙上奴隸的印記,送到烏魯克的一個神廟當了奴隸,而且是終生的。
此時,奴隸被用之於從事農業、手工業、商業貿易、家務等各種勞動,還用以作為妓女。
剝削方式
新巴比倫王國時期,在更廣泛的範圍內實行了亞述帝國時期讓奴隸獨立經營的剝削方式,即不僅讓奴隸獨立租種土地,還允許他們經商、開辦手工作坊、放高利貸、開辦錢莊等。
關於奴隸獨立租種土地的事實,如一份資料說,一個名叫伊丁—馬爾都克的人的奴隸阿拉德—貝爾,租種了埃吉達一吐庫耳蘇之子阿拉德—納〔……〕的土地,年租金是9庫耳棗柳子。
有的奴隸成了手工作坊主,如一個名叫納布一列姆—蘇崑的奴隸,是一個生產帽子的手工作坊主。有的奴隸放高利貨,成為債主。如埃吉貝商家的一個奴隸—代理人納布—烏提爾,借給一個名叫納布艾列什1明那又15舍克勒銀子,作為抵押品而給予納布—烏提爾的是一塊土地。他還借給另一個名叫烏里姆—巴烏的奴隸1舍克勒銀子。
關於奴隸經商的例子,如貝爾蘇納的奴隸艾薩吉利伊,一次就向一個自由民購買了1200捆蔥。顯然,這不會是他自己食用,而是拿去出賣的。
有的奴隸在獨立經營時,積累了一定的財富,並用自己積累的財富購買奴隸,從而也成了奴隸主。如希利姆—貝爾的奴隸納布—列姆蘇崑用六分之五明那銀子購買了屬於納布—艾提爾的奴隸納布—努—薩里姆,在此奴隸手上烙有蘇姆—烏初爾之子沙馬什—伊布尼的名字。
奴隸代理人
有的奴隸成了自己主人的業務代理人,如上面提到的埃吉貝商家,先後有幾個著名的奴隸一代理人:納布—烏提爾、涅爾伽爾—利初阿、達維恩—貝爾—烏初爾等。他們在為自己的主人經營各種業務時,往往也利用自己積累的財產經營商業、高利貸業務,賺取利潤。如納布—艾提爾,是埃吉貝商家的後代伊提—馬爾都克—巴拉吐活動初期(公元前547—530年)的奴隸代理人,埃吉貝商家檔案中的不少檔案都與他的活動有關。
奴隸隸屬關係
儘管新巴比倫王國時期有的奴隸可獨立經營,並獲得了一定的財富,甚至也占有了奴隸,或雇傭奴隸和自由民勞動,但這些奴隸就其地位而言,仍然是其主人的財產。獨立經營的奴隸在與其他人發生經濟聯繫時,只能用自己的財產去抵押,因為他的人身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他的主人。這些獨立經營的奴隸,除向主人交納地租或利潤之外,還要交納人身租。一個奴隸一年的人身租為12舍克勒左右,大約相當於一個僱工一年的工資。這種人身租是奴隸主對奴隸擁有所有權的經濟表現。人身租往往以債務的形式在契約中表現出來,即寫明奴隸欠其主人多少舍克勒銀子,必須償還。獨立經營的奴隸所積累的財產,其最終所有權也仍然在其主人手中,主人可將其收歸已有。即使一些富有了的奴隸代理人,主人在分家折產時,也會將他們作為財產分掉,或作為財產轉讓給他人。如達雅恩—貝爾—烏初爾,他原是伊提—馬爾都克—巴拉吐的岳父伊丁—馬爾都克的財產,是作為他女兒的嫁資轉讓給他的。後來在公元前508年分配財產時,他及其家庭又作為主人的財產轉給了別人。
奴隸印記
新巴比倫王國時期,奴隸作為主人的財產,可以買賣、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奴隸身上烙有作為奴隸的標誌或其主人名字的印記。有的奴隸甚至烙有兩個印記,即當奴隸出賣、轉讓時,他身上除原有主人烙的印記外,又要烙上新主人的印記。
矛盾
因此,新巴比倫王國時期奴隸與奴隸主的矛盾仍然十分尖銳。雖然我們沒有奴隸起義的資料,但奴隸常常以否認自己的奴隸身份的形式,或以逃亡的形式表明自己的反抗。有的奴隸甚至在主人已經寫了讓其有條件的自由的檔案後還逃跑了。
城市發展
在尼布甲尼撒二世統治時期,新巴比倫王國臻於鼎盛,政治相對穩定,而經濟亦有較大發展。這時的奴隸制度起了很大的變化,奴隸可以經商,租種主人或他人的土地,並能與自由民訂立契約,但所得的利益大多歸於主人。神廟則擁有大量土地,並經營商業和手工業。
城牆建設
在城牆建設方面,尼布甲尼撒二世將巴比倫城建成像堡壘般的城市,而且城牆寬闊至連馬拉的戰車亦可以在其上賓士。城門皆以銅製成,而且倚靠幼發拉底河,以其作為抵禦外敵的護城河。
巴比倫城被建設得宏偉壯麗,直到100多年後,希臘歷史學家,被稱為“歷史之父”的希羅多德來到巴比倫城時,仍稱它為世界上最壯麗的城市。
尼布甲尼撒二世為了其妻子,米底的公主不再有思鄉之苦,於是為其建造了一個滿是奇花異草,並用螺鏇泵不斷地從幼發拉底河裡取水作灌溉的花園。這個花園遠看起來就像位於天空中般,因此被稱為空中花園。內里亦有著富麗堂皇的宮殿,使得尼布甲尼撒二世和王后可以在宮殿里飽覽全城的景色。這個空中花園名滿天下,被後世譽為古代世界七大奇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