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藝文志

此《志》以唐毋□的《古今書錄》為藍本,收書除據《古今書錄》照錄外,還增加了《舊唐書·經籍志》所不錄的唐人著述二萬七千一百二十七卷。 在每個類目內,分“著錄”與“不著錄”兩部分,“著錄”是指《古今書錄》原有的著錄;“不著錄”是指歐陽修所新增入的唐代著作。 以下二家、十二卷為“不著錄”者)《讖緯》類二家,九部,八十四卷;《經解》類十九家,二十六部,三百八十一卷(自趙英《五經對訣》以下十家、一百二十七卷為“不著錄”者);《國小》類六十九家,一百零三部,七百二十一卷(自徐港《書譜》以下二十三家、二百四十五卷為“不著錄”者)。

〖新唐書·藝文志〗四卷。
北宋歐陽修(1007-1072)等撰。
此《志》以唐毋□的《古今書錄》為藍本,收書除據《古今書錄》照錄外,還增加了《舊唐書·經籍志》所不錄的唐人著述二萬七千一百二十七卷。在每個類目內,分“著錄”與“不著錄”兩部分,“著錄”是指《古今書錄》原有的著錄;“不著錄”是指歐陽修所新增入的唐代著作。
在分類體系上仍按經、史、子、集四部分類法,其中經部分《易》、《書》、《詩》、《禮》、《樂》、《春秋》、《孝經》、《論語》、《□緯》、《經解》、《國小》十一大類,較《隋書·經籍志》多出《經解》一類,共著錄文獻四百四十家,五百九十七部,六千一百四十五卷;“不著錄”,一百一十七家,三千三百六十卷。其中《易》類七十六家,八十八部,六百六十五卷(自李鼎祚《周易集注》以下十一家、三百二十九卷為“不著錄”者);《書》類二十五家,三十三部,三百零六卷(自王元感《尚書糾謬》以下四家、二十卷為“不著錄”者);《詩》類二十五家,三十一部,三百二十二卷(自許叔牙《毛詩纂義》以下三家、三十三卷為“不著錄”者);《禮》類六十九家,九十六部,一千八百二十七卷(自元行沖《類禮義疏》以下十六家、二百九十五卷為“不著錄”者);《樂》類三十一家,三十八部,二百五十七卷(自張文收《新樂書》以下十家、九十三卷為“不著錄”者);《春秋》類六十六家,一百部,一千一百六十三卷(自王玄度《春秋左氏傳注》以下二十二家,四百零三卷為“不著錄”者);《孝經》類二十七家,三十六部,八十二卷(自尹知章《孝經注》以下六家、十三卷為“不著錄”者);《論語》類三十家,三十七部,三百二十七卷(自韓愈《論語注》)。以下二家、十二卷為“不著錄”者)《讖緯》類二家,九部,八十四卷;《經解》類十九家,二十六部,三百八十一卷(自趙英《五經對訣》以下十家、一百二十七卷為“不著錄”者);《國小》類六十九家,一百零三部,七百二十一卷(自徐港《書譜》以下二十三家、二百四十五卷為“不著錄”者)。子部儒家類六十九家,九十二部,七百九十一卷(自陸善經《孟子注》以下三十九家、三百七十一卷為“不著錄”者)。經部後無大序,每類後亦無小序;著錄時首為撰者,次為書名、卷數,絕大多數無注釋,有者僅為極少數。據此《志》可以考見唐代經學文獻的收藏及唐代經學著述的情況,並且,從唐人經學著作的品目中,既可反映當時的著述風氣,亦可為了解與衡量這一時期的經學文化成就提供了重要依據。
單行本主要有清沈炳震《新舊唐志合鈔》本,其對兩《志》所收部數、卷數都重新核算,並加按語,頗便研究;1955年商務印書館出版《十史藝文志》本,亦將其與《舊唐書·經籍志》合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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