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從17世紀至本世紀初,依靠北極探險家們的功勞,北冰洋周邊的陸地和絕大部分島嶼都已陸續各歸其主,成為各國的領土,只剩下斯瓦爾巴群島仍然在國際主權之外遊蕩,成了各國矚目的焦點。按照傳統的國際慣例,若想獲得對一片土地的領土權,應當具備兩個起碼的條件,即“首先發現”與“有效的行政管轄”。而對於斯瓦爾巴群島來說,這兩個要素都不存在。各國外交家們在北極地區的一個傑作是斯瓦爾巴條約,也叫做關於斯匹次卑爾根群島的條約。這是迄今為止在北極地區唯一的具有足夠國際色彩的政府間條約,1925年時就有51個簽約國家。儘管簽約國的數量與現在的南極條約體系差不多,但是斯瓦爾巴條約涉及的土地範圍卻僅僅限於斯瓦爾巴群島(又稱斯匹次卑爾根群島),是遠不能與南極大陸及南極條約相比較的。
首次發現
斯瓦爾巴群島是荷蘭探險家巴倫支於1596年6月19日首先發現的。那是他死前的最後一次航行。當時他率領船隊經過熊島繼續向北挺進,4天以後,看到前方出現一片幾乎全被冰雪覆蓋的島嶼。一些陡峭的山峰屹立在白雪之上,筆直地刺向灰色的天空。船員們都被這雄偉險峻的景色驚呆了,於是把這片島嶼稱作“斯匹次卑爾根”,意即“冰原上的尖峰”,也就是我們今天常用的術語“冰原角峰”。遺憾的是,巴倫支沒有來得及回國復命,就在新地島北岸越冬時,由於饑寒交迫和壞血病而死去。他臨死前寫了一份關於這次探險的報告,卻沒有說明他是否曾經“以國王陛下的名義宣布對該群島的領土所有權”。
再次發現
10年之後,英國探險家亨利·哈得孫乘坐一艘80噸4桅帆船“好望”號到達了位於北緯80o23′的斯瓦爾巴群島中最大的島嶼——西斯匹次卑爾根島的北端,並在那裡發現了大群的鯨和海象。自1858年起,芬蘭籍的瑞典探險家請登肖爾德先後5次率探險隊去斯瓦爾巴群島探險考察,並在那裡發現了大量煤礦及其他礦產。
契約背景
隨著斯瓦爾巴群島地理及資源的發現,一批又一批勇敢的歐洲人乘船渡海去“闖關東”,其中人數最多的是挪威人和俄國人。他們先是捕鯨獵熊,後來漸漸轉向開採煤、磷灰石、石棉、石膏等礦產資源。這些歐洲移民甚至逐漸形成一些城鎮,其中最有名的就是西斯匹次卑爾根群島的首府朗伊爾城,這是人類建在地球最北端的城市(北緯78o14′)。
若從人口數量及實際行政管轄的角度來看,挪威和俄國所占的分量似乎更重一些。但是挪威畢竟國力有限,俄國當時又正處於革命與內戰時期,無暇西顧。這對於不願意放棄斯瓦爾巴群島利益的歐美列強來說無疑是個最好的歷史時機。於是各國急忙展開穿梭外交,你來我往,討價還價,運用許多的“主義”與“原則”,經過無數個回合,終於達成了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條件。
條約簽訂
1920年2月9日,英國、美國、丹麥、挪威、瑞典、法國、義大利、荷蘭及日本等18個國家.在巴黎簽訂了斯匹次卑爾根群島行政狀態條約,即斯瓦爾巴條約。1925年,中國、前蘇聯、德國、芬蘭、西班牙等33個國家也參加了該條約,成為斯瓦爾巴條約的協約國。該條約使斯瓦爾巴群島成為北極地區第一個,也是唯一的一個非軍事區。條約承認挪威“具有充分和完全的主權”,該地區“永遠不得為戰爭的目的所利用”。但各締約國的公民可以自主進入,在遵守挪威法律的範圍內從事正當的生產和商業活動。
換句話說,作為締約國公民,中國人完全有權進入斯瓦爾巴群島地區,建立北極考察的後勤基地,開展正常的科學考察活動。事實上,前蘇聯已經在該地區進行了礦產開採及狩獵等活動,並建立了飛機場,甚至還有定期航班來往於本土與朗伊爾城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