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為解決某一問題,一國代表頻繁的來往與有關國家和地區之間的外交活動。
介紹
穿梭外交,即指第三方國家在立場不統一的矛盾雙方———當事的兩國或多國之間,通過外交途徑居中調解、協調雙方立場,促成用外交手段解決爭端。穿梭外交源於亨利·基辛格在1973年十月戰爭之後狂熱的外交方式。1973年中東十月戰爭後,美國國務卿基辛格在阿拉伯國家和以色列之間的外交活動即是一例。當時,在不到兩年的時間裡,基辛格去中東12次。其間,去以色列20次,去埃及和敘利亞等國19次,達成了埃--以和敘--以脫離接觸的協定和埃--以第二個脫離接觸的協定。又如,為打破關於羅得西亞問題的日內瓦會議的僵局,英國代表理察曾於1976年12月至1977年1月在羅得西亞、南非和尚比亞、坦尚尼亞、波札那、莫三比克之間頻繁活動,亦有“穿梭外交”之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