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申請
1. 斯洛伐克簽證分為申根簽證(C類)和國別長期簽證(D類)。申根簽證允許持證人在6個月內一次或多次進入申根國,停留期不超過90天。國別簽證屬於長期簽證,持此簽證也可進入其他申根成員國旅行,但6個月內在其他申根成員國的停留期不能超過90天。
2. 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護照可免簽入境斯洛伐克90天和30天,持公務普通或因私普通護照者入境前需辦妥簽證。
3. 持香港或澳門特區護照者以及台灣地區護照可免簽入境斯洛伐克。
4. 斯洛伐克已加入申根協定國家。
5. 須購買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保額至少3萬歐元,使領館以此作為簽發申根簽證的基本前提。
6. 提交完整的簽證申請表和簽證申請所需檔案並不確保能獲得簽證。
7. 持有有效簽證並不意味著一定會被允許進入斯洛伐克,斯洛伐克外國人和邊境警察局在入境時有最終的決定權。
8. 申請人須本人遞交簽證申請。
9. 如被拒簽,不退簽證費。但可以申訴。
申請流程
1. 簽證申請者確定赴斯洛伐克的目的和行程計畫。
2. 登入斯洛伐克駐華使領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信息。下載簽證申請表和所需材料清單。
3. 申請材料準備階段
1) 公證、認證的資料。
2) 第三方準備的材料(如單位出具在職證明、銀行存款證明等)。
3) 填寫簽證申請表。
4. 到斯洛伐克駐華使領館辦理簽證申請手續(繳納簽證費、遞交簽證申請材料)。
5. 等候簽證審核/或補交材料。
6. 領取簽證後,應及時仔細核對簽證上的各項信息是否正確,尤其是簽證有效期的起止時間及停留天數是否與所申請的相符,簽證上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拼寫是否正確,如發現任何錯誤,及時與簽證處聯繫。
申請材料
1. 簽證申請表,申請表必須用大寫羅馬字母完整、清晰、真實、正確填寫,本人簽名。申請表由申請人親自提交(如申請人不滿15歲,申請表由其法定代表簽名並提交)。
2. 一張近期護照照片(貼上在申請表上的指定位置)。
3. 有效護照。護照的有效期至少要比在斯停留時間長90天。
4. 簽證申請的審核通常需要一周時間。
5. 涵蓋整個旅行期間的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其中醫療、醫療救援保額至少3萬歐元。
6. 邀請信由在斯邀請人或公司到斯外國人和邊境警察局分局辦理並認證。
7. 要求申請人同時提交簽證申請檔案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套(如:警察局簽發或認證過的邀請信、保險單、機票等)。簽證申請手續完結後將退還原件。
8. 其他檔案:簽證申請對於不同的人和入境目的還需要補充其他檔案和信息。
9. 申根簽證(C)申請,詳見申根簽證。
10. 國家簽證(D)申請,參照網站信息。
簽證認證
1. 入境簽證:斯洛伐克根據申請人要求籤發相應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簽證。
2. 過境簽證:斯洛伐克簽發準許停留3天一次(或多次)過境簽證。
3. 認證
1) 需英文譯文,辦理外交部或受委託地方外辦的認證後再翻譯成斯洛伐克語,由當事人自送使館或領館認證。
2) 蘇、浙、滬、晥、贛、閩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上海總領館認證。
3) 認證費:145元/份。
4) 認證時間:7天。
簽證費用
C類簽證-60歐元
D類簽證-10歐元
註:人民幣按當日匯率折算
駐華使館
斯洛伐克駐華大使館
地址:北京建國門外日壇路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至17:00。
領事處開放時間:周二、周四9:00至11:00
斯洛伐克駐上海總領事館
地址:上海淮海中路1375啟華大廈4樓
工作時間:周二、周四 10:00至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