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伐克商務簽證

護照首頁複印件3. 公司派遣函(公司抬頭紙列印)9. 公司擔保函(公司抬頭紙列印)10.

斯洛伐克簽證互免政策:1、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2003年簽署互免簽證協定;至此,澳門已與44個國家互免簽證。2、斯洛伐克共和國政府將由2002年12月18日起,把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的免簽證入境期限由14日延長至90日,同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亦會於同日起把斯洛伐克共和國國民來港的免簽證期限,由14日延長至90日。
材料清單:
1. 護照(有效期為90天以上,最後一頁有本人簽名)
2. 護照首頁複印件
3. 近期半年內2寸白底彩照2張
4. 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 名片一張
6. 簽證申請表格一份
7. 邀請函原件(經過警察局認證的斯當地公司的邀請或者由當地外事警察局正式發布的邀請函原件)
8. 公司派遣函(公司抬頭紙列印)
9. 公司擔保函(公司抬頭紙列印)
10. 保險(保險額度必須在3萬歐元以上)
11. 機票訂單
10. 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簽證有效期與邀請函、機票訂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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