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特牌(skat)
斯卡特在1820年在“斯卡特市”--阿爾騰堡(圖林根)被發明,其基於牌類遊戲“雙頭”和“愚人”基礎上發展形成的。在1886年第一屆德國斯卡特集會在阿爾滕堡舉行,參加的人數超過了1000人。1899年德國的斯卡特協會在阿爾滕堡正式成立。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協會於1953年遷移到比勒費爾德, 2001年在東西德國統一11年後再次被遷移到了阿爾滕堡。2005年在比勒費爾德的協會正式宣告結束。2001年12月1日國際斯卡特法庭正式成立,正式統一了斯卡特的規範。
發明者
斯卡特曾經是著名的譜曲家李查德。史特勞斯的鐘愛的遊戲,他為此在他的歌劇“間奏曲”中設定了玩斯卡特的場景
玩法簡介
三人玩,用32張一副的紙牌(抽出2、3、4、5和6點不用)。 發給每家十張牌,餘2張扣放為斯卡特(底牌)。 每輪共約15局,各家先叫分,不得低於10分,由叫分最高者先指定一局的打法。在一種叫做圖爾尼(tournee,翻開)的打法中,王牌指定為由底牌翻出的一張——如果翻出的牌是傑克,就算是一張格朗德(grand)。 索洛(solo)的打法是不用底牌,由玩家指定一組王牌或格朗德。古奇(gucki)的打法是由底牌做格朗德。努爾(null)叫分時不計輪數,亦沒有主牌。拉姆希(ramsch)為三家均放棄叫分時,以傑克為王牌,贏得點數最少者為贏家。
玩牌時的叫分和得分由叫分時指定的基分乘以全部應乘數的總和來決定。乘數的來源有玩牌時贏的點數、叫牌時的結果預測及曼塔多(matador, 即在連續幾輪中贏牌最多的王牌)。 喊分者的手牌必須在全部牌的120點中占多數才能叫分︰A計做11點,10計做10點,國王是4點,白後是3點,傑克是2點。不在比賽場合而在俱樂部內流行的勞伯斯卡特牌(Rauber Skat)則剔除圖爾尼的打法,叫分最高者常有權選擇打斯卡特或不打斯卡特,如為後者,他將獲得額外加倍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