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政府罪

敲詐政府罪

2010年網路新名詞,是由一些農民不斷上訪,而引發的新的判刑的性質事件引發的新的名詞來源。

事件始末

河北魏縣大北關村農民張建軍,因自家果園被“以租代征” 掉,每年兩萬元的二畝果園收入陡降為兩千,為了合理合法的征地與補償,行使“民主權利”,而苦苦上訪。2008年8月16日他終於拿到20000元補償款,誰料2009年七月,卻因此獲“敲詐政府罪,判刑四年。媒體披露,令人震驚。

陳同梅 2000年與丈夫離婚。陳同梅認為法院對財產分割等判決不公,並且執行不力,從2006年起四處投訴。她多次到北京,當地派人將她接回不下10次。當地鄉政府多次勸說她不要再四處投訴了,並說政府可以幫助她解決實際困難,但陳同梅堅持要一個公道,並要求法院給其一定的賠償。2008年5月15日,陳同梅被一群人從家中帶走,此後未歸,一年後被判刑5年,罪名是“敲詐勒索”。

詳細介紹

案件共同點:一是涉案人被抓前都因個體的事情,認為冤屈太大四處投訴,多次進京上訪;二是他們都堅持認為自己無罪;三是地方多次勸說他們,並答應以補償錢的方式解決;四是在金錢補償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誘捕他們,然後給他們安一個罪名判刑。

獲刑三年,被監禁9個月後,馬繼文於6月18日21時被當地法院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送回了家。

去年11月份,山西呂梁市臨縣兔坂鎮農民馬繼文因敲詐政府罪獲刑三年,被監禁了9個多月後馬繼文於6月18日21時被當地法院和鎮政府的工作人員“偷偷地”送回了家,相關部門沒有解釋馬繼文被突然送回家的原因。

1999年,馬繼文因為當年承包的荒溝(當地稱為“小流域”)土地被村民“搶”走後一直討不到公道而走上了上訪的道路。十年的堅持上訪讓當地政府頭痛不已。去年9月13日,正在北京“非正常上訪”的馬繼文被北京警方抓獲,後被移送回臨縣公安局。去年11月23日,馬因“敲詐政府”獲刑三年。

作為一個新名詞和新現象的“敲詐政府罪”在百度百科裡被解釋為:2010年網路新名詞,是由一些農民不斷上訪,而引發的新的判刑性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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