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政法函[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按照2006年黨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和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作出的《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的部署和要求,今年是“五五”普法規劃的檢查驗收年。日前,中央宣傳部、法務部和全國普法辦公室聯合發出了《關於組織開展“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0〕10號),對“五五”普法的檢查驗收工作做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根據該通知和《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第五個五年規劃》(以下簡稱: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點》的要求,為做好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的檢查驗收工作,結合教育領域普法的特點與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指導思想與主要內容
檢查驗收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檢查驗收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五五”普法以來的工作,總結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推動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為推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全面實現依法治教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檢查驗收工作要堅持統一領導、求真務實、協調配合、分類指導的原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政府普法工作機構的指導和有關部門的配合下,根據教育的實際情況與特點,全面部署、紮實推進。重點檢查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情況;憲法以及國家基本法律、主要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情況;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公務員,學校校長、教師學法用法的情況;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進展與成效;深入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著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的情況;法制宣傳方式創新情況等。具體檢查內容參照《全國教育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準》。
二、 檢查步驟和時間安排
檢查驗收工作從2010年4月份開始,年底結束。
1.動員部署。5月中旬前,各地、各高校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檢查驗收方案和具體辦法,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檢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
2.開展自查。5月中旬―7月,各地、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求組織自查。自查工作在7月中旬前完成,並將自查報告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司)。
3.組織檢查。7月―9月,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若干檢查驗收組,赴一些地方和學校進行檢查。檢查主要採取實地考察、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查閱資料等方式進行。
4.推薦典型。5月―9月,各地、各高校在自查、組織檢查階段要及時發現、推薦“五五”普法先進典型,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組織檢查階段對推薦的典型和先進經驗,進行調研和抽查。
5.評比表彰。按照中宣部等三部門《關於組織開展“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0〕10號)要求,各地、各高校要逐級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先進典型的表彰工作,並從中遴選優秀者,於11月底前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將在12月底前,向全國普法辦公室推薦為全國表彰的先進典型。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檢查驗收工作是“五五”普法的重要環節,是切實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工作,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切實抓好落實。要按照通知精神,結合本地、本校實際,及時制訂切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檢查驗收實施方案和考核驗收的具體標準,認真組織檢查驗收工作。要結合檢查驗收,對本地、本校“五五”普法工作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解決存在的問題。
2.實事求是,保證質量。要堅持從實際出發,認真總結工作成績和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先進典型。要突出鮮活經驗、切實措施、創新思維,注重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工作紮實、實效突出的經驗和典型,堅決防止形式主義。要嚴格按照檢查驗收標準,深入細緻地開展各個環節的工作,推薦和表彰先進典型要建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式,保證檢查驗收工作的效果和質量。
3.分工負責,相互合作。“五五”普法整體的檢查驗收工作由全國普法辦統一指導和協調。各地、各高校的檢查驗收工作,要與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門組織的檢查驗收工作做好協調,既遵循統一的標準,又要突出和兼顧自身的特點與實際情況;要相互配合,統籌安排,避免重複檢查驗收。
4.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地、各高校要加強與中央、地方主流媒體的溝通協調,配合和組織開展好“五五”普法神州行媒體系列宣傳活動。集中宣傳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各地、各高校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方面取得的新進展,在深入推進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中取得的成績與實效,在培養青少年學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識方面的新思路和新舉措等。各地、各高校要組織策劃好本地、本學校的宣傳活動,積極配合新聞媒體的採訪和宣傳報導工作,及時提供新聞線索和宣傳素材,為媒體開展宣傳報導創造條件。要加強情況溝通與信息交流,及時將重大活動的開展情況和重要新聞線索等,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我部將根據各地、各高校報送的材料、新聞線索,確定宣傳重點,向全國普法辦推薦,並將在下半年適時組織全國性教育類媒體進行集中採訪和深度報導。各地、各高校在此次活動中的活動方案、被中央和地方媒體採納、宣傳的成功經驗和先進典型,要及時報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作為全國“五五”教育普法檢查、驗收工作的重要參考和工作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屬檔案
全國教育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準
為組織開展教育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工作,根據《全國“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準》和《教育部關於在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結合教育系統普法工作的實際與特點,現提出全國教育系統“五五”普法檢查驗收指導標準。
一、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
1、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
將法制教育、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等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動研究部署;
2、充分重視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與意義,將其作為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切實擺在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位置;
3、分年度制定工作計畫或要點,普法和依法治理每年有切實推進的重點工作;
4、健全普法工作機制,有專門的法制工作機構或其他辦事機構負責普法規劃的落實,配備有相應的工作人員和工作條件;
5、普法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職責明確、工作機制制度健全,基本情況清楚,檔案齊全;
6、設立常規性的法制宣傳教育專項經費,做到專款專用,落實到位,重大活動有專門經費予以保障;
7、建立健全與政府有關部門及其他社會組織的普法協作機制,主動與司法、公安、綜合治理等機構加強合作,形成整合各方面資源,共同做好學校法制教育的工作機制;
8、建立普法工作激勵、監督機制,形成工作標準,將法制教育工作和成效納入教育行政工作、學校工作的考核內容。
二、著力提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
1、突出抓好憲法和國家基本法律的宣傳,切實提高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學校校長、教師和青少年學生的憲法意識;
2、著力抓好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依法行政、維護教師學生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的宣傳,促進管理觀念轉變,大力提高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意識與水平;
3、注重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學習宣傳,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學校、進機關,並逐步深入人心;
4、貫徹落實《全國普法辦關於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的通知》,根據教育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律進機關、法律進學校”的具體實施辦法,在廣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學生中廣泛開展“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題的教育活動;
5、按照《中組部、中宣部、法務部關於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切實落實教育部門、學校領導幹部帶頭學法用法的制度規範,建立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領導幹部法制講座、法律知識年度考試、任前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制度。加強對教育部門、學校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情況的考核,並作為考察、任用幹部的重要依據;
6、建立健全教育部門機關公務員學法用法制度,把公務員學法作為創建學習型機關的重要內容。健全公務員法律知識培訓、考試考核制度,組織公務員年度法律知識考試,並將公務員學法用法考試考核成績作為公務員錄用、任職、定級、晉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
7、建立健全校長、教師法制培訓制度。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師提高培訓、進修或繼續教育的培訓當中,並作為中國小校長培訓和任職的必修內容,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對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等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規做到全員培訓和專項考核;
8、利用法制宣傳日、宣傳周、紀念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人文奧運・法治同行”、禁毒、安全等專項法制宣傳活動。
三、切實加強和改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工作
1、有健全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領導體制,形成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學校和各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局面,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教育網路;
2、將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作為學校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學校的教育教學計畫,進入地方或校本課程,保證教學課時,發揮課堂教學的主渠道作用;
3、教學內容科學、系統、針對性強,教學形式豐富多樣,教學方法不斷創新,符合學生的身心特點和接受能力,法制教育取得明顯效果;
4、注重對青少年學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培養,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與社會實踐相結合,注重結合法治社會實踐,培養和提高學生的法治理念和公民意識;
5、形成專兼職相結合的學校法制教育教師隊伍,建立健全專任及兼職法制課教師的培訓機制和教研活動,利用多種方式提高全體教師的法制教育水平,在多學科滲透法律知識和法治理念;
6、落實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專項經費,支持、組織青少年法制教育讀本或地方教材、校本教材的編寫;
7、充分利用各種社會法治教育力量,充實、改善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的內容與形式,豐富教育教學資源;
8、建立針對有不良行為的特殊青少年群體的專門法制教育制度,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學生的違法犯罪。
四、深入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著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
1、制定本地區、本學校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規範性或指導性檔案,積極推進本部門、本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
2、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設立法制工作機構或聘請法律顧問,建立法律諮詢制度,依法決策、依法管理實現制度化、規範化;
3、教育行政部門認真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不斷完善依法行政體制和機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完善行政執法程式與體制,轉變行政管理職能與方式,強化對教育活動、學校辦學活動的依法監督職能,健全行政複議、行政申訴等救濟制度建設。
4、按照《教育部關於加強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紮實推進依法治校工作;健全考核體系和工作機制,深入推進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
5、學校重視依法治校工作,制定工作規劃或指導意見,健全學校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依法形成保障師生合法權益的校內救濟制度和糾紛解決機制,依法創新內部管理體制,落實教職工代表大會、校務委員會、家長委員會等機構的職能,推進學校內部民主管理。
6、建立多部門協調機制,對非法辦學、校園周邊環境、學生安全等民眾關注的教育熱點問題,深入開展專項依法治理。
五、積極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形式創新
1、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傳媒的積極作用,舉辦法制教育的專門網站或頻道,擴大法制宣傳教育的覆蓋面;
2、加強各類法制宣傳陣地建設,增加學校、機關法制宣傳教育設施,多渠道增加法制教育的投入,建立相對穩定的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基地;
3、利用教育優勢與特點,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隊伍建設,建立普法講師團、法制宣傳志願者等多支隊伍,在有法學專業的高等學校與中國小之間建立密切聯繫,充分發揮高校的法律教育資源優勢;
4、開展法律知識競賽、諮詢、演講比賽、文藝晚會等多種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5、發揮法制文藝作品的教育功能,組織開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片、藝術作品、法制課教學課件等的創作、評比,豐富青少年法制教育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