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驗收工作的通知

8月—9月,省教育廳將通過抽檢、核查等形式,對各地和單位“五五”普法工作進行驗收。 10月—11月,按照教育部和省里的部署,我廳統一發文表彰我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同時動員研究起草“六五”普法規劃。 (三)分工負責,相互合作。

浙教辦法〔2010〕104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普通高校: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指導思想和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驗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五五”普法工作,總結成績和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為推動我省教育科學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堅持統一領導、求真務實、協調配合、分類指導的原則,在各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普法教育領導機構的指導下,根據教育系統的實際與特點,全面部署、紮實推進。

主要內容和依據

(一)《浙江省教育系統法制宣傳第五個五年規劃》貫徹實施情況;
(二)普法工作組織領導和機構建設情況;
(三)憲法以及國家基本法律、主要教育法律法規的宣傳情況;
(四)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公務員,學校校長、教師學法用法的情況;
(五)學生法制教育的進展與成效;
(六)深入開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著力提高依法治教水平的措施與成效;
(七)創新法制宣傳教育方式等方面的工作情況。
檢查依據參見《浙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驗收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指標》(附屬檔案1)和《浙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驗收學校考核指標》(附屬檔案2)。

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各地、各校接到本通知後,即請制訂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自檢自查。6月初-7月初,各地、各校分別對照兩項《考核指標》,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在此基礎上,各設區市、義烏市、各高校按我廳給定的指標統籌確定“五五”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單(附屬檔案3、4、5、6)。7月10日前請將自查報告、《考核指標》評分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申報表一併寄送我廳政策法規處。
(三)檢查驗收。8月—9月,省教育廳將通過抽檢、核查等形式,對各地和單位“五五”普法工作進行驗收。
(四)總結表彰。10月—11月,按照教育部和省里的部署,我廳統一發文表彰我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同時動員研究起草“六五”普法規劃。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驗收工作是“五五”普法的重要環節,是切實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重視此項工作,切實落實各項任務。
(二)實事求是,保證質量。要堅持從實際出發,認真總結普法工作的成績和經驗,查找問題和不足。嚴格按照驗收標準,深入細緻地查漏補缺,改進工作,確保驗收工作的效果和質量。推薦先進典型要建立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程式,把公信度高的先進典型推薦出來。
(三)分工負責,相互合作。各地、各校的驗收工作,要與當地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主管部門組織的檢查驗收工作做好協調,統籌安排,注重配合,避免重複檢查,儘量減輕基層和學校負擔。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介,集中展示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取得的成績,突出宣傳先進典型和成功經驗,進一步形成重視、支持、積極參與普法和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全面總結,科學謀劃。要在全面總結回顧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工作基礎上,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謀劃教育系統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並及時制訂好教育系統的“六五”普法規劃。
省教育廳政策法規處聯繫人:祝鴻平 電話:略。附屬檔案:
1.浙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驗收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指標及評分表
2.浙江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驗收學校考核指標及評分表
3.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總結表彰推薦名額
4.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先進集體(教育行政部門)申報表
5.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先進學校申報表
6.全省教育系統“五五”普法優秀個人申報表
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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