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發的有關通知
教育部關於印發《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教政法[200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更好地適應“十一五”期間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做好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現將《全國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自己的具體實際,制訂本地區的規劃,認真貫徹落實。
附屬檔案: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全國教育系統
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中央宣傳部、法務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的通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加強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進一步發揮法制宣傳教育在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作用,根據教育系統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劃。指導思想與主要目標
教育系統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按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要求,在教育系統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大力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堅持品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並重,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推進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教育系統第五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標是:按照建設創新型國家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培養青少年學生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適應全社會對提高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迫切需求,緊密結合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教育系統的人才優勢和學校第一課堂的主渠道作用,深入系統地在教育部門和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全面提高廣大教師和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進一步增強教育系統公務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增強各級各類學校校長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覺性。
主要任務
(一)教育系統、特別是各級各類學校青少年學生的法制宣傳教育,要按照國家“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以學習宣傳憲法為核心,進一步學習宣傳國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開展以“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學習宣傳與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相關法律法規,大力提高廣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學生的憲法意識、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為。(二)緊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教的要求,學習宣傳有關保障和落實國家教育方針、規範行政管理行為和學校辦學行為等內容的法律知識;在教育系統廣泛、深入地學習、宣傳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加大培訓工作的力度,使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幹部和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完整、準確地理解《義務教育法》的意義、各項制度以及具體條款內容;學習宣傳維護學校、教師合法權益,促進學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規定;學習宣傳維護未成年學生合法權益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規;學習宣傳維護校園安全、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法律知識,切實提高廣大教育工作者、學生和社會各界依法參與教育管理的能力。
(三)緊緊圍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把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培養社會主義法治觀念與法律素質,作為各級各類學校特別是中國小教育教學中的一項重要任務,形成科學、系統的學校法制教育課程體系,建立學生法律素質的評價標準,全面提高學校法制教育的水平。
(四)堅持品德教育與法制教育並重,既要加強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實踐,發揮好法律對人們行為的規範作用;又要加強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實踐,發揮好道德對人們思想和行為的教育引導功能。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與品德教育、依法治校與道德實踐並重的長效機制,把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貫徹到法制教育和法治實踐之中。
(五)堅持普法與推進依法治教的實踐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大力開展依法治校。積極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進一步完善依法、科學和民主決策機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強教育行政執法和行政監督,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健全行政申訴、複議等法定救濟渠道,保護公民合法權益。完善各級各類學校依法治理的制度與機制,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規定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園秩序和文化氛圍,使學校成為青少年學生參與法治實踐、培養法治觀念、提高法律素質的重要場所。繼續開展依法治校示範單位的創建和經驗的總結、推廣工作。
(六)充分發揮教育領域的人才優勢,深入研究法制宣傳教育特別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規律與特點,建立研究、推廣普法經驗成果的隊伍與平台,形成相關的教學和科研成果,使學校成為輻射全社會法制宣傳教育的主要陣地之一。
對象與要求
(一)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必須把維護青少年學生和廣大教師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提高青少年學生和教師的法律素質、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目標;必須促進教育公平、公正,關心廣大人民民眾的受教育權利,著力解決社會關心的教育熱點和難點問題。推進教育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必須抓好各級各類學校法制教育的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以重點帶一般,統籌兼顧,使學校的法制宣傳教育真正落實到位。
(二)青少年學生是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要在總結教育系統“四五”普法經驗的基礎上,按照“法律進學校”活動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少年學生的法治觀念、法律素質和公民意識。
第一,青少年學生的法制教育要突出憲法教育,把學習憲法知識,掌握憲法原則,養成尊重憲法的意識和觀念,以培育民主法制觀念、愛國意識和國家安全統一意識;要著重提高青少年學生的公民意識和法律素質,養成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自覺用法律規範行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辦事的精神。要結合學生的特點和需要,使學生了解有關的教育法律、法規等基本知識和制度;學習有關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利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與自我預防能力。
第二,要有針對性地對青少年學生開展法律宣傳教育。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中,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注重實效,防止形式主義。對中國小學生應重點開展法律啟蒙和法律常識教育,培養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應當初步掌握常用的法律知識,樹立守法觀念;高級中等教育的學生應當具備比較牢固的憲法意識和法治觀念,各級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有關職業教育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使學生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加大學生法學基本理論的教育,將法律課程列入大學生必修或必選課程,培養大學生的權利義務觀念,增強社會責任感,使其成為具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合格人才。通過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預防和減少青少年學生違法犯罪。加強對特殊青少年群體的教育、管理和服務,配合有關部門共同實施好“為了明天”工程。
第三,要全面落實學校法制教育的教材、課程、師資和經費的“四落實”,建立全面、系統的學校法制教育課程體系,使法制教育成為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把環境保護、道路交通安全、應急避險、國防教育、疾病預防等知識,統一融入到學校法制教育中,將品德教育與法制教育擺在同等重要位置列入中國小的課程;要根據不同年齡階段學生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接受能力,組織專門力量編寫內容豐富、形式生動活潑、易於為學生所接受的系列法制教育讀本或教材。要推進學校法制教育專兼職隊伍的建設,落實法制教育專項經費,努力推進學校法治氛圍的形成。
第四,要建立和完善學校、社會、家庭相結合的法制教育網路,積極開闢第二課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推進學生學法用法實踐活動,通過課外教育、社會實踐,以及舉辦法制專題講座、開展普法大獎賽等多種形式,充分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網路等多種媒體,以及校園網、校園宣傳欄,建立校園普法宣傳陣地,不斷豐富學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創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動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質量與效果。
(三)切實抓好對教育行政部門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要求,開展好“法律進機關”活動,建立和落實公務員學法制度,提高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對法治原則、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規範的理解與運用水平,進一步增強公務員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覺性。
教育行政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樹立在憲法和法律規範內活動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教育事業的能力,規範決策、管理和服務行為。要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大力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範化,重點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辦公會議前學法、領導幹部法制講座、法律知識年度考試制度,並把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依據。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法律作為機關學習的重要內容,做到有計畫、有安排、有落實、有檢查;充分利用機關學習園地、網路等陣地,建設機關法制學習資料信息平台,為公務員學法提供條件;建立和落實公務員學法制度,逐步實現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工作規範化;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為工作考核內容,培養公務員樹立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的觀念。在公務員錄用中,要注重測試應試人員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的水平和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四)切實提高各級各類學校校長和教師的法治觀念和法律素質。各級各類學校的校長要帶頭學習法律知識,樹立依法治校的觀念,提高依法管理學校事務的能力。高等學校要健全和完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法制教育要作為中國小校長培訓和任職的必修內容。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學校校長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的情況作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時的重要內容;對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等重要法律,要在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中,力爭做到全員培訓和專項考核。要把學校依法治校的情況作為評估學校辦學水平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的重要指標。
第一,要進一步推進教師特別是中國小教師的法制宣傳教育,在教師提高培訓、進修或者繼續教育等培訓中,要將法制教育特別是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列為必修課或者考核內容,圍繞教師工作與生活的實際,組織教師系統學習、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則和各種必要的法律規範,以及教育專業法律知識,提高教師指導學生學習法律、培養學生法治觀念的意識與水平。
第二,要大力加強中國小法制教育專任教師的培養、培訓。積極引進高等學校法律專業的畢業生,通過教育培訓,充實中國小法制課的教學力量;鼓勵教師不斷探索、積累中國小法制教育的規律與經驗;要推動和規範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制度的建設,加強對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的培訓。充分利用各種社會資源,加強學校法制課的師資隊伍建設。
工作步驟與安排
教育系統“五五”普法規劃從2006年開始實施,到2010年結束。共分三個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06年。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直屬高等學校要根據本規劃制訂本部門、本學校的五年規劃,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屬高校制定的“五五”普法規劃,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根據國家“五五”普法規劃和本規劃的目標、任務和要求,結合本地方實際,每年制訂工作計畫,突出年度工作重點,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得力、督促到位。2008年開展督導檢查活動。
檢查驗收階段:2010年。將按照全國普法辦公室的有關要求,組織對本規劃實施情況的總結評估、檢查驗收。
組織領導和保障
(一)充分認識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健全領導體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充分認識開展好“五五”普法,提高青少年學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質、法治觀念,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和諧社會的重要意義,要把普法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做好規劃,切實抓緊抓好。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教育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教育部全國教育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將繼續設立,負責統籌協調、領導、指導部機關及全國教育系統的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法制辦公室。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法制工作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作為教育法制宣傳教育的辦事機構,要制訂普法規劃和年度計畫,具體負責法制宣傳教育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評估等工作,歸口抓好各級各類學校的法制教育課程建設。
(二)加強教育法制工作機構和隊伍建設。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區、本單位的教育法制工作機構,配備政治、業務素質較高的人員充實到法制工作崗位,充分發揮法制工作機構和人員在教育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落實各項計畫、要求和任務。
(三)落實教育法制宣傳教育經費保障。按照國家“五五”普法規劃的要求,教育部將設立全國教育普法專項經費,主要用於推動對青少年普法的規律與特點的研究與探索;組織編寫具有示範性的普法讀本或教材;法制宣傳教育骨幹的培訓和經驗的推廣。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高等學校也要安排法制宣傳教育的專項經費,專款專用,確保落實到位,以保證工作正常開展。
(四)建立健全與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要主動與司法、公安、綜合治理機構、共青團組織、婦聯、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等部門機構加強溝通,建立法制宣傳教育的協作機制,利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優勢,共同做好學校法制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及其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保證學生學習、生活環境的和諧、安全、健康,減少各種社會不良因素對學生的負面影響。
(五)建立普法激勵、監督機制和工作標準。要逐步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完善評估考核指標,建立健全監督與激勵機制,將法制學習宣傳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公務員、學校校長的上崗資格、教師培訓等工作聯繫起來;研究制訂學校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基本標準,推進學校法制宣傳教育的規範化、制度化。要把學校的法制教育工作納入學校質量評估、督導檢查等工作內容,鼓勵學校在法制教育方面創造新的經驗,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將教育系統的普法工作不斷推向深入。